招标
来宾市兴宾区陶邓镇、良塘镇乡改镇建设项目(E4513002881001016)施工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金额
696.59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1/11/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96.59万元
招标公司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覃凤远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丁晓0772-423877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12/23
公告正文
来宾市兴宾区陶邓镇、良塘镇乡改镇建设项目(E4513002881001016)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30 15:39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来宾市兴宾区陶邓镇、良塘镇乡改镇建设项目已由来宾市兴宾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审批〔2021〕120号、发改审批〔2021〕12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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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项目招标编号:E4513002881001016001001;E4513002881001016001002 报建号:无 建设地点:来宾市兴宾区陶邓镇、良塘镇 建设规模:来宾市兴宾区陶邓镇、良塘镇乡改镇建设项目包含2个标段,建设内容如下:标段1:陶邓镇乡改镇建设项目:1、街道提升改造工程:街道长1500米,主要建设:(1)两侧改造提升步行道,单侧宽2.5米,单侧长1500米,总面积7500平方米。2、道路硬化工程:新建道路长805米,混凝土路面宽6.0米,道路两侧各0.5米宽土路肩。3、新建农贸市场2栋,每栋建筑面积约为256平方米,单层框架结构,层高为5.7米。4、政府大院提升改造工程:主要建设:(1)拆除原有围墙后新建围墙451.81米,(2)政府大院往后扩大30米作为休闲广场,休闲广场内敷设步行道,沿新建围墙周边设置1.2米宽步行道,(3)新建健身广场约1242平方米,敷设透水砖,安装健身器材一套,(4)新建舞台1座,篮球场、气排球场地面做硅PU地面,停车场改造等;(5)政府大院排污管约425米和污水检查井约17座;(6)政府内8栋楼屋面做钢结构树脂瓦屋面(7)礼堂周边地面硬化3300平方米和相关排水设施等,礼堂屋面更换钢结构树脂瓦屋面。(8)敬老院及农机站地面硬化约1880平方米。标段2:良塘镇乡改镇建设项目:1、水渠整治工程:水渠长1200米,主要建设:(1)两侧新建步行道,宽1.5米,建设2178平方米;(2)两侧新建钢筋混凝土仿树枝护栏,长953米;(3)新建凉亭3座;(4)水渠底、侧面铺设鹅卵石,长900米;(5)水渠淤泥清理,长1200米。 2、太阳能路灯工程:沿二级路、新建道路安装太阳能路灯223套。3、道路硬化工程:新建道路长1194.555米,其中:新建道路A长330米,路面宽5.0米,其中混凝土路面4米宽,道路2侧各0.5米宽土路肩;新建道路B长442米,路面宽4.5米,其中混凝土路面3.5米宽,道路2侧各0.5米宽土路肩;新建道路C长146米,路面宽7.0米,其中混凝土路面6米宽,道路2侧各0.5米宽土路肩;新建道路D长276.555米,路面宽4.5米,其中混凝土路面3.5米宽,道路2侧各0.5米宽土路肩。4、小广场及镇政府内篮球场改造工程:小广场2136.48平方米;篮球场改造工程608平方米。5、市场周边道路修复工程: 破除原有破旧路面后重新浇筑混凝土路面,面积为740平方米,道路下设置DN600排水管。 合同估算价:来宾市兴宾区陶邓镇、良塘镇乡改镇建设项目标段1:696.59万元;来宾市兴宾区陶邓镇、良塘镇乡改镇建设项目标段2:635.69万元 要求工期:60日历天,定额工期60日历天【备注: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工期应按《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确定,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 招标范围:标段1:陶邓镇乡改镇建设项目:1、街道提升改造工程:街道长1500米,主要建设:(1)两侧改造提升步行道,单侧宽2.5米,单侧长1500米,总面积7500平方米。2、道路硬化工程:新建道路长805米,混凝土路面宽6.0米,道路两侧各0.5米宽土路肩。3、新建农贸市场2栋,每栋建筑面积约为256平方米,单层框架结构,层高为5.7米。4、政府大院提升改造工程:主要建设:(1)拆除原有围墙后新建围墙451.81米,(2)政府大院往后扩大30米作为休闲广场,休闲广场内敷设步行道,沿新建围墙周边设置1.2米宽步行道,(3)新建健身广场约1242平方米,敷设透水砖,安装健身器材一套,(4)新建舞台1座,篮球场、气排球场地面做硅PU地面,停车场改造等;(5)政府大院排污管约425米和污水检查井约17座;(6)政府内8栋楼屋面做钢结构树脂瓦屋面(7)礼堂周边地面硬化3300平方米和相关排水设施等,礼堂屋面更换钢结构树脂瓦屋面。(8)敬老院及农机站地面硬化约1880平方米。 标段划分:标段(包)编号:E4513002881001016001001;E4513002881001016001002,标段(包)名称:来宾市兴宾区陶邓镇、良塘镇乡改镇建设项目标段1;来宾市兴宾区陶邓镇、良塘镇乡改镇建设项目标段2 设计单位:泽圣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泽圣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合理设置注册建造师等级,不应提高资格要求】,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业绩要求:有要求,要求2018年以来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市政工程项目。。。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6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 |||||||||||||||||||||||||||||||||
4.招标文件获取 | |||||||||||||||||||||||||||||||||
请于2021年11月30日 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递交 | |||||||||||||||||||||||||||||||||
5.1投标文件应通过广西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3日10时00分。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提交地点为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3楼—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 5.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广西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成功上传,并将与成功上传的投标文件同一时间生成的未加密投标文件电子文本刻录光盘包装密封后,于投标截止前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提交到1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3楼—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广西电子招标投标系统验证,否则投标无效。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所有专职安全员在投标文件解密环节通过系统自动验证,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 |||||||||||||||||||||||||||||||||
6.评标方式 | |||||||||||||||||||||||||||||||||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 |||||||||||||||||||||||||||||||||
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 |||||||||||||||||||||||||||||||||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无预付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 80% ,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 70% 。。 | |||||||||||||||||||||||||||||||||
8.发布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http://ggzy.jgswj.gxzf.gov.cn/lbggzy/)(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http://ggzy.jgswj.gxzf.gov.cn/lbggzy/)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http://ggzy.jgswj.gxzf.gov.cn/lbggzy/)发布的文本为准。 | |||||||||||||||||||||||||||||||||
9.交易服务单位 | |||||||||||||||||||||||||||||||||
9.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活动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http://ggzy.jgswj.gxzf.gov.cn/lbggzy/)的投标单位入口登陆来宾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将被要求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此,投标人应当使用在广西区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CA锁)。提供电子认证的服务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客服电话: 4000771110)。投标人须确保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在本项目招标投标全过程中均处在有效期内。。 | |||||||||||||||||||||||||||||||||
10.监督部门及电话 | |||||||||||||||||||||||||||||||||
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772-4231216。 | |||||||||||||||||||||||||||||||||
11.注意事项 | |||||||||||||||||||||||||||||||||
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登录地址:http://ztb.gxzjt.gov.cn:1121/zjthy/。由于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与自治区招标投标系统的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非实时同步,每天晚上同步一次),因此投标人应至少在开标时间2天前将所需投标材料在诚信库内审核通过。 投标人须办理企业CA锁后并确保在有效期内才能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等业务。未办理企业CA锁的单位,请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证书认中心有限公司、华测电子认证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天威诚信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办理,客服电话:详见http://ggzy.jgswj.gxzf.gov.cn/gxggzy/CAhrpt/CAlogin.html。 | |||||||||||||||||||||||||||||||||
12.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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