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6/15
鹿邑县闫沟河生态景观坝
中标结果公示
一、项目名称:鹿邑县闫沟河生态景观坝
二、项目编号:2022-06-3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6月6日
四、评审日期:2022年6月14日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六、中标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河南兴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313680元
工期:60天
项目经理:李俊茹
证书编号:豫241141449762
联系人:兰海峰联系方式:15225716788
公司地址:鹿邑县紫气大道西段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河南乐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313838元
工期: 60天
项目经理:张铭
证书编号:豫241202152433
联系人:张防震联系方式:18939476886
公司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七一路与八一路交叉口军分区综合楼七楼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河南嘉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313860元
项目经理: 陈智慧
证书编号:豫241070801510
联系人:肖玉红联系方式:13343941528
公司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建设路西段南侧兴粮小区3-402
七、评委小组成员名单:王科义、闫洁凌、李志辉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2003/09/15》文件所规定的收费标准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收费金额:19170元。
九、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同时在《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示期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法定代表人或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且质疑内容充分合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本项目联系事项
采 购 人:鹿邑县五河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张山林
联系电话:15936926178
代理机构:河南科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战伟
联系电话:15290632756
监督单位:鹿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陈丽)
监督电话:0394-7181669
2022年 6 月 14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