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食堂“四害”消杀服务的
公告
(实施购买后)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 食堂“四害”消杀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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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征集到3家供应商:深圳市方捷虫害防治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伽洁兴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深圳市烨城科技有限公司 |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按照《光明街道办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深圳市烨城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项目服务符合本次项目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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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 深圳市烨城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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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成交金额:1608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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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和承诺:为保障食堂食品安全,我办拟为机关食堂(含机关第二食堂)及六个社区食堂(光明、翠湖、东周、白花、迳口、碧眼社区)购买食堂“四害”消杀服务,控制老鼠、蟑螂密度。指导搞好卫生基础设施和防鼠防虫设施。 服务范围:机关食堂(含机关第二食堂)及六个社区(光明、翠湖、东周、白花、迳口、碧眼社区)食堂红线范围内。 服务次数:机关食堂及六个社区食堂每个月各开展2次。 服务标准:服务区域的除虫灭鼠工作达到省、市规定的标准。 灭鼠标准:鼠密度不得超过5%(粉迹法)。 灭蟑螂标准:蟑螂侵害率不超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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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党政综合办后勤保障部
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翠北路6号
联系人:麦工
联系电话: 29099300
公告日期:2024年4月1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3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