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书香文化园消防设施设备检测评估项目询价公告
宁波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就宁波书香文化园消防设施设备检测评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价,现公告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询价,请按本询价文件要求的时间地点,提供报价文件。
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询价内容:宁波书香文化园物业范围内面积为5.5万平方米左右,涉及2#、3#、4#、5#、7#、8#楼宇的消防设施设备,项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水系统、消防双电源系统、消防消防烟排烟系统、防火门和防火卷帘门系统、应急疏散及应急照明系统,对于宁波书香文化园消防整体情况,对系统升级改造作出评估和建议,出具检测评估报告和建议书。
二、工期要求:7历天,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三、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12个月。
四、资格要求: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有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能力;具有消防安全评估服务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五、报价要求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人民币30000元。
2、各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理解询价文件,了解拟投标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询价内容,现场条件、工作时段,并充分考虑到询价文件中包括工程工期要求、付款方式、合同价款方式及调整范围、其他主要合同条款等在内的各项相关条款,结合企业自身实力,在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进行自主报价,充分竞争。
3、投标人应自行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施工环境、施工时段、施工难度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4、报价文件内容: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投标报价函和报价清单一览表;
5、报价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1份;
6、若最终提交报价响应函的投标人少于三家,招标人有权决定是否另行询价。
7、在符合招标人需求的情况下,确定最低报价投标人为中标单位。若最低投标报价出现两家及以上,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应将报价响应函密封完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
2、在规定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报价响应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
3、投标人在递交报价文件后,可以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其报价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六、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9日10:30 时(北京时间),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甬江大道1号3号楼711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home)、
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bidding.gov.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石老师
电话:0574-88028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