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巴州分公司IDC机房三级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项目地点:巴州
(4)项目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5)采购内容:巴州分公司第二生产楼三楼IDC机房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
2.1供应商资格要求:
由评审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应答人资质要求对应答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答人,参与后续评审工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答人将不参与后续评审工作。应答人须符合以下所有资格条件:
(1)应答人须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为一般纳税人资格;
注: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除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外,其他组织还包括:①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独资企业;②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③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④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的分支机构;⑤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⑥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企业、街道企业;⑦其他符合本条规定的组织;
(2)具备《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颁发)。
(3)提供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指网络安全测评或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或网络安全评估等相关业绩)至少三份。(须提供合同等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材料包括以下内容,合同或框架合同关键页①合同:包括合同名称、合同金额、服务内容页和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复印件;②如提供框架合同还需提供订单或结算发票等能证明单个项目合同金额的凭证材料复印件。③时限:合同以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或结算发票能证明单个项目合同金额的凭证材料时间为准);
(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包括法人代表、控股股东)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占股大于50%)、管理关系(母公司与子公司或总公司与分公司)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5)应答人不得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的;在最近三年内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标的;应答产品在中国移动或其他电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
(6)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注:以上为必需具备条件,任何一项不满足,则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以上证明文件必须在应答有效期内,且经年检合格。
2.2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采购人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新疆巴州库尔勒市朝阳路16-18号移动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3909960345-896212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北京南路556号京华杰座北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14楼)1423室
联系人:陈先生/李女士 电话:15160961086/15199096869
电子邮件:494680062@qq.com
标书费以及中标服务费请打入下方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富强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河北良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13001619608052508684 行 号:105121061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