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0]fjjx[gk]2017022
预算金额179.99万元
招标公司福建教育学院
招标联系人陈娜娜
中标公司福州康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79.99万元
中标联系人魏完丽0591-83780104
公告正文
福建教育学院卫生托管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3500]FJJX[GK]2017022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1-03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教育学院

乙方福州康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FJJX[GK]2017022福建教育学院卫生托管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金额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交货期 售后服务要求 采购单位 联系人 报价单位 联系方式
1 1-1 清扫服务 福建教育学院卫生托管服务 3 1799928 福州康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合同签定后5天内交货 / 福建教育学院 陈娜娜/0591-83780104 福州康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3960988582
合计: 1799928.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玖万玖仟玖佰贰拾捌元整(¥1799928.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5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梦山路73号

4.3交付条件:本次采购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按月支付给中标人。每期支付方式时间为下月初中标人开具上个月金额含税发票,采购人于发票开具之日起5天内付款到账。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第一条 承包方式1、甲方将福建教育学院的校园环境、卫生保洁及“四害”消杀等服务工作承包乙方。2、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并按甲方要求和服务范围、服务标准安排相应服务人员。3、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后,其它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且乙方负责服务人员一切意外伤害及安全生产责任。第二条 服务范围本合同服务范围在福州梦山路73号福建教育学院内,校园占地面积约53亩,建筑面积约59854㎡,包含以下服务工作:1、楼内公共区域卫生保洁:主要含所有室外地面、墙面、楼道、天台及洗手间的保洁。2、楼外公共区域保洁:主要含校内所有路面、花圃、草坪、露台(3米以下)、操场、门球场、停车场的保洁及所有明沟疏通清理。3、指定区域保洁:办公楼、教学楼所有公共区域;所有会议室、接待室、演播室、教室、健身房使用前后准备;楼外所有公共区域。4、“四害”定期消杀,喷洒药水、投放药物。5、清倒所有公共垃圾,每日更换垃圾袋,校内生活垃圾清运到校内垃圾站。6、教工住宿区每户每月发放30支垃圾袋。7、所有服务范围区域内的公共设施报修。8、甲方安排的少量物品搬运等服务。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第四条 服务标准1、室外地面(广场、停车场、平台、楼顶天台等)室外地面清洁要达到的标准是:地面无杂物、积水,无明显污渍、泥沙;果皮箱、垃圾桶外表无明显污迹,无垃圾粘附物;沙井、明沟内无杂物。(1)每天两次,对室外地面进行彻底清扫,清除地面果皮、纸屑、泥沙和烟头等杂物。(2)上班时间间隔一小时巡回保洁一次。(3)发现污水、污渍、口痰,须在1小时内冲刷、清理干净。如地面粘有口香糖,要用铲刀清除。(4)果皮箱、垃圾桶每天上、下午各清倒一次,并洗刷一次。(5)沙井、明沟定期揭开铁蓖盖板彻底清理一次。2、室内地面地面清洁要求:地面无烟头、纸屑等杂物,无污渍、大理石、花岗石地面、墙面有光泽;公共设施表面用纸巾擦拭无明显灰尘;不锈钢表面无污迹。玻璃门无水迹、手迹、污迹。(1)每天上午及下午分4次重点清理地面,随时提供保洁,重点清理地面的垃圾杂物。(2)清洁大厅内各种不锈钢制品,含门柱、镶字等。(3)擦抹大厅门窗框、防火门、消防栓柜、内墙面等设施。(4)清倒垃圾筒,洗净后放回原处。每月擦抹灯具、风口、烟感器、消防指示灯一次。(5)出入口的台阶每周冲刷一次。(6)擦拭大厅玻璃,并随时清刮玻璃。(7)灯线盒、踢脚线做到干净、界面无灰尘。3、卫生间卫生间地面无烟头、污渍、积水、纸屑、果皮;天花板、墙角、灯具目视无灰尘、蜘蛛网;目视墙壁干净;便器洁净无黄渍;室内无异味、臭味。每天上午及下午分4次重点清理。并不断巡视,保持清洁。(1)冲洗大小便器,放置卫生球,夹出小便器内烟头等杂物。(2)用洁厕剂洗刷大小便器。(3)擦洗面盆、大理石台面、墙面、门窗。(4)保持镜面、窗玻璃干净。(5)清洗垃圾桶和烟灰缸,并内外擦干。(6)保持地面清洁干爽。(7)喷适量香水或空气清新剂,或直接用杀菌清洁剂彻底地对卫生间进行清洁。(8)每周抹抽气风口一次,消毒一次。(9)保持洗手台面及台下、水龙头开关干爽洁净。4、楼内墙面(2米以下部分):目视内墙面干净无污迹,清洗后,用纸巾擦拭墙面无明显污染。5、楼层楼道楼道清洁要达到:地面干净、无污渍、无杂物、无污迹、无蛛网。(1)每天上午、下午上班前对各楼层通道地面清洁一次。(2)每月对污迹较重的地面彻底清刷一次。(3)每半月清洁踢脚线一次。6、玻璃清洁玻璃面无污迹、水迹、痕迹;清洁后用纸巾擦拭无明显灰尘。(1)随时保证玻璃干净明亮,特别是大厅玻璃。(2)大厅玻璃高空清洁1月进行1次、其他玻璃至少每周清洁一次。7、顶棚清洁后的灯具及顶棚无灰尘,灯具内无虫子,灯盖、灯罩、顶棚明亮清爽。8、雨天处理(1)在大厅等人员出入频繁的地方放置安全指示牌。(2)增派人员,及时清干地面、墙面水迹。9、火灾发生时的处理(1)根据火情,有组织有计划的疏散转移;(2)加强易燃易爆清洁物品的管理工作;(3)有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后及时清理现场。10、环境消杀工作程序及质量检查标准:除“四害”地点 四害内容 消杀工作内容 质量检查标准 周 月 季 灭蚊标准:积水中三龄蚊幼或蛹阳性率不超过3%灭蝇标准:蝇类孳生三龄幼虫和蛹的检出率不超过3%灭蟑螂标准:阳性房间,不超过3%,平均每间房大蠊不超过5只,小蠊不超过10只校园公共区域、卫生间、茶水间、澡堂 蚊、蝇、蟑螂 用杀虫剂喷洒地面、阴井、下水道一次。在易出现蟑螂的缝隙、角落等放入诱饵     教室间、办公室、会客室、会议室 蚊、蝇 需要时用杀虫剂喷洒地面     蟑螂   每月投蟑螂诱饵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第六条 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1、自乙方人员进驻甲方服务执行之日起,合同期限内,乙方依约履行合同义务的,且在学校正常的情况下,甲方每月支付乙方服务费人民币伍万零捌佰捌拾贰元整(¥49998元)。2、乙方服务人员因甲方临时指派加班(超出乙方服务范围或服务时间的),应另计加班费,加班费用按10元/时计算。3、支付方式:服务费按月支付。每月月底,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对应金额的正式税务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于第二个月的15日前付款;甲方最迟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5天(从应付款之日起15天内)。乙方的开户银行及帐号:单位名称:福州康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东街口支行银行帐号:591903386910606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30000元整

9、合同有效期

第三条 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自2017年7月1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

10、违约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由责任方按实际经济损失承担经济赔偿责任。2、若乙方提供的服务与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内容不符合,或乙方服务人员的服务不符合甲方的要求,在工作中出现过失,且发生经乙方调换仍不能胜任的情形,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额度与当月需支付的服务费用相同。3、若乙方委派的服务人员在工作期间擅自离岗、脱岗的,经查实,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人次)。4、若发现乙方服务人员在学校内有侵占行为,乙方除赔偿甲方上述物品的价值外另将支付给甲方违约金每人每次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人次)。5、甲方违反第六条之约定的,在最迟付款期限仍未付款的,自最迟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甲方需向乙方支付 服务费欠款金额的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一式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份,送备案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第十条 争议处理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后,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向原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福建教育学院 乙方: 福州康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福州市鼓楼区梦山路73号 住所: 鼓楼区湖东路191号通联大厦
单位负责人: 郭春芳 单位负责人: 何美兰
委托代理人:
陈娜娜
委托代理人:
魏完丽
联系方法: 0591-83780104
联系方法: 13960988582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福州杨桥支行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福州东街口支行
账号: 117200152200020253 账号: 591903386910606


签订地点:福建教育学院

签订日期: 2017年11月03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