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采购]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供电分公司公务车辆维修保养采购公告
项目标段编号:HNEC-YMKG240017001F001
标段编号: |
采购人: | 保证金: | ||
代理机构: | 工本费: | ||
报名方式: | 网上报名 | 是否可对部分物资报价: | |
开始时间(报名/报价): | 截止时间(报名/报价): | ||
采购人联系人: | 采购人电话: |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代理电话: | ||
监督部门: | 监督电话: |
信息提供日期:2024-07-19
供电分公司公务车辆维修保养谈判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单位为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供电分公司”(以下简称“供电分公司”),采购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供电分公司公务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进行谈判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一)项目名称:供电分公司公务车辆维修保养
(二)项目地点:河南省永城市永煤供电分公司
(三)项目概况:供电分公司现有公务车辆10辆,其中包括别克轿车1辆、别克GL8商务车1辆、现代SUV 1辆、日产皮卡4辆、依维柯2辆、程力升降车1辆。项目包括对现有以及新增公务车辆的大修、小修,各级维护保养、免费修补轮胎和其他有关车辆维修的服务项目。
(四)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两年;
(五)采购范围:本次采购项目为供电分公司公务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见项目技术要求和供电分公司公务车辆维修保养明细表相关内容;
(六)投标报价:指项目报价清单,验收及质保期维护和服务等费用,以及成交后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工作而发生的费用,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及相关费用。
(七)须对招标范围项目进行逐项报价,不得只对部分项目和服务进行报价。
(八)总报价=常用配件总报价*70%+不常用配件总报价*30%,供应商的中标价在合同实施期内不得调整(双方协商同意调整除外)。
(九)付款方式:车辆维修保养后,中标供应商凭借采购方签字认可的维修清单进行结算。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方要求开具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到采购方财务挂账,采购方根据永煤公司资金计划拨付情况分期支付(承兑汇票)。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投标人须具有三类汽车维修(车身维修)服务资质,具备车辆维修相关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能力。具备2021年以来同项目类似业绩至少一份。;
(三)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四)本次谈判采购只接受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注册并审核通过的合格供应商,未进行注册的供应商请登陆平台进行注册并通过审核后方可报名参加。本次采购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http://bid.zyepp.com)上进行。
(五)供应商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资质覆盖所应答的项目要求,并具备应答项目的能力;
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
3.应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六)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组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项目询价的;
4.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保证金的缴纳为供应商基本户以外的其它账户;
7.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采购报名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并受到河南能源通报批评或投诉;
10.在采购报名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11.被列入河南能源或本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
(七)其它要求
1.供应商要求:
1)具有一定的材料和资金调剂能力;
2)具有相应赔偿能力;
3)供应商必须对采购文件的工程范围进行统筹安排,依据工程条件和自身优势,提出切实可行的设计咨询方案、组织设计及工程进度网络计划;
4)成交单位在与永煤供电分公司签定合同同时,需交纳4000元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完成后给予退还。签订合同后,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期限内不能完成履约,提前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给予退还;
5)付款方式:应响应我方付款方式(即项目验收合格挂账后分期付款,接受承兑汇票),具有一定的垫资能力,能接受各种面额和期限的承兑汇票,有预付款或发货款的,视为无效报价;
6)项目质保期限按现行的规范执行,自车辆维修保养后移交之日起质保期为一年。
2.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考虑项目实际情况及投标人自身实力,结合市场行情自主进行报价;
2)供应商应按照结算原则在总报价的基础上报出优惠率,说明:优惠率为让利幅度,优惠率数值越小,让利幅度越大;
3)如投标报价表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4)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除合同条款规定的内容外,价格将不予调整;
5)全部报价均应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并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6)税率:供应商报价时务必准确填写税率,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供应商误报、漏报税率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本次实行网上报名线下谈判采购,内容以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不再出售纸质报价文件。凡有意参加谈判采购的供应商,请于采购报名截止时间前按要求登陆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进行报名,通过资质审核的报名供应商在开标前准备纸质版响应文件一正、四副及报价单装订密封,在响应文件开启当天线下递交并参与评审;
(二)本次采购采取谈判采购方式,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http://bid.zyepp.com)上发布谈判采购公告。
五、废标
(一)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采购废标
1.参加报价单位少于三家,或符合报价要求的单位少于三家,竞争性不足的(但采购单位生产经营急需的除外);
2.报价单位报价均严重超出采购人预算的;
3.报价单位报价均严重偏离正常市场价格的;
4.因情况发生变化,该采购任务被取消的;
5.谈判采购小组否决所有报价的;
6.谈判采购小组推荐意见未获得采购单位采购领导小组批准的;
7.其他不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采购单位规定的;
8.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弃标的,并将其列入黑名单,视情况在三年内或永久禁止参加我供电分公司范围内任何采购活动。
(二)不论本次采购结果如何,采购单位不承担报价单位准备报价和递交报价,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三)开标方式:线下。
六、评标方式
(一)本次采购评标时采取有记名投票法,评审得票数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二)供应商在报名时可上传本单位工程类相关资质、业绩等相关资料作为评标参考信息,按照采购响应开启时间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并密封(包括一次报价单),评标时由评委现场拆阅。现场采取谈判并多次报价的形式,以最终报价为评审依据。
(三)中标供应商自接到中标通知后,10日内不签订合同(含技术协议),采购方有权根据采购公告条款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其列入黑名单,视情况在三年内或永久禁止参加我供电分公司范围内任何采购活动。
(四)供应商如对本次采购有异议,或发现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可以向采购方企管科负责人(电话:0370-5197698)反映,也可直接向采购方党务工作部(0370-5197729)举报。
八、其他事项
(一)同网上报价截止时间;
(二)项目地点:河南省永城市永煤供电分公司;
(三)有关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联系人:郭先生 0370-5197711
郭先生 0370-5197112
联系地址:河南省永城市永煤供电分公司
公务车辆维修保养项目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括
供电分公司现有公务车辆10辆,其中包括别克轿车1辆、别克GL8商务车1辆、现代SUV1辆、日产皮卡4辆、依维柯2辆、程力升降车1辆。项目包括对现有以及新增公务车辆的大修、小修,各级维护保养、免费修补轮胎和其他有关车辆维修的服务项目。
二、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三、具体要求
1. 凭《供电分公司车辆维修审批单》履行维修车辆送修和移交手续,办理车辆维修业务。
2. 维修服务实行24小时服务(含节假日)。
3. 为保证供电分公司车辆应急及工作需要,应需优先维修供电分公司需修车辆,并保证维修质量达到供电分公司要求。车辆损坏在路上时,应积极配合并上路抢修,市内免收施救费用含拖车、救援。
4.提供免费补胎、轮胎补压服务。
5. 维修时间:汽车小修,一、二级保养做到24小时出厂,发动机三级保养48小时出厂,发动机大修4天出厂。汽车全车大修按约定时间出厂,不得推迟。
6. 质量保证:所有配件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全新原厂配件,对车辆维修质量实行三包(包退、包换、包赔),质量标准严格按照《河南省汽车维修行业质量标准》执行。汽车大修车辆保修5万公里或一年,发动机三级保养保修壹万公里,所更换的其他配件质保一年,不限里程。因维修质量和配件问题所引发的车辆损失,交通事故损失全部由维修方负责。
四、竣工车辆交接
1. 维修车辆结束后,开具“车辆维修结算清单”,结算单应记载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件、计价情况及质量保证期等,交送修经办人审核签字。此单为多联单备查。
2. 送修经办人员应仔细检查竣工车辆。维修结果符合要求、维修费计算正确,方可在“结算清单”上签字认可。如果维修结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不合理,或发现使用不符合标准的配件材料,应进行更正,待更正或重新维修后再次履行验收程序,否则,验收人员不予在结算清单上签字确认。
3.维修车辆更换下来的旧件须退还。
4.附件:供电分公司公务车辆维修保养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