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国烟草总公司安徽省公司人工智能支撑平台及小规模算力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409.55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2/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n2024-02-9016
预算金额409.5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551-62220155
中标公司讯飞智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409.5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烟草总公司安徽省公司委托,就中国烟草总公司安徽省公司人工智能支撑平台及小规模算力项目(招标编号:GN2024-02-9016”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24129153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1、项目名称:中国烟草总公司安徽省公司人工智能支撑平台及小规模算力项目

2、招标编号:GN2024-02-9016

3、主要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讯飞智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4095500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4026666

公示期:20241210日至20241213

本公示同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http://www.youzhicai.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yzczb.com/)发布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中国烟草总公司安徽省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2024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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