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划评[2017]4号)和国家核安全局《γ辐照装置退役》(HAD401/07-2013)的有关规定,2018年4月17日,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组织成立了其单位辐照装置退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由项目单位、施工单位、环评单位、验收监测单位以及邀请的四位专家组成。会议听取了项目单位对项目基本情况介绍和验收监测单位对项目的辐射终态监测报告(附件1)的汇报,验收组进行了现场查看和文档查阅,作出了同意该退役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见附件2)。为保证此次验收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退役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详见表1)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5月23日-2018年6月22日(1个月)。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一个月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51-65160923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农科南路40号
邮 编:230031
表1 拟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辐照装置退役项目 |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西二环路十里庙 |
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 |
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 |
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加工研究所有一座60Co辐照装置,该辐照装置运行期间共购置41枚60Co放射源及1枚137Cs校准源,其中从俄罗斯购进的20枚60Co放射源通过北京北科核源科贸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返回俄罗斯;其余从加拿大和国内购置的21枚60Co放射源及1枚137Cs校准源已于2017年1月转让给吉林中核辐照技术有限公司继续使用。所有放射源来源、去向清晰,退役场所无放射源遗留。 |
1、 该退役项目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实施退役,处置符合相关要求。 2、 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开展的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退役场所内部件和设备可再利用,场址可无限制开放。 |
无 |
附件1. 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辐照装置退役项目终态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pdf
附件2. 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辐照装置退役项目终态(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