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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政府采购部门同意,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监测站对应急监测车车载设备第三方运维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资质的单位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应急监测车车载设备第三方运维项目
二、项目内容: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监测站拟委托有资质机构对一辆应急监测车车载设备进行为期三年的运行维护管理,应急监测车车载设备运维仪器包括SO2、NO2(NOX、NO)、CO、O3、PM10、PM2.5六项指标分析仪和H2S、NH3、车载气相色谱仪、零气发生器、动态校准仪。辅助设备包括采样系统、数据采集与传输软硬件、钢瓶气、制冷系统等。
三、项目要求:
(1)采购预算价:6万元/年(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价)。
(2)报价及付款方式:本次报价要求按年度单价;合同签订后,预付中标额的40%(按年度),余款在当年运维到期后,采购单位按有关技术规范运维要求考核合格后一次性结清当年运维费用。
(3)具体运维技术规范按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T193-2005),《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验收技术规范》、《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818-2018)、《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817-2018)等国家相关规范严格执行,并同步进行考核。
(4)服务时间:2022年至2025年 ,具体时间按照合同约定执行。运维服务期间,如达不到采购单位服务要求,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终止执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五、资料报送要求
1.报价资料加盖公章;需提供营业执照、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报价确认函。
2.在2022年6月24日11:30前,材料密封送(或寄)至泰兴市国庆中路5号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监测站317室。
3.联系人及电话:吴彬, 89700032。
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监测站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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