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单位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7天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2/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jzftf4-12238x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新疆某单位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国文弘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石老师
标书截止时间2025/01/03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07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某单位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8号红山新世纪A座33层331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7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ZFTF4-12238X
项目名称:某单位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具体就餐人数以实际就餐人员为准,就餐时间:除正常就餐时间外,需提供非正常就餐时间的人员工作餐及临时性安排用餐服务,具体的就餐时间以采购人的实际就餐时间为准。(具体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的采购需求,本项目为食堂劳务服务外包类,为交钥匙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5)所有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企业诚实信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八号)第二十二条规定、《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第二条 第二款规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8)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7日 至 2025年01月03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8号红山新世纪A座33层3311室
方式:1.线下获取 2.线上获取(gwhyj001@163.com)(需按本公告“七、其他补充事宜”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线上联系方式:0991-2334847转3327/3339【注:均为工作电话,工作时间为: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休息及法定节假日时间可能无法接听或者关机,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影响,请潜在供应商酌情安排联系时间。】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7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8号红山新世纪A座33层3308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07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8号红山新世纪A座33层330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提供: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其法定代表人前来的请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注:以上证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未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磋商。采购文件一经售出,不论供应商以何种原因不参与磋商,采购文件费不予退还。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某单位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国文弘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8号红山新世纪A座33层33-G5室
联系方式:石老师、马老师 18129412241 0991-2334847或0991-2203087转3327、33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老师、马老师
电 话: 18129412241 0991-2334847或0991-2203087转3327、3339
某单位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8号红山新世纪A座33层331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7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ZFTF4-12238X
项目名称:某单位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具体就餐人数以实际就餐人员为准,就餐时间:除正常就餐时间外,需提供非正常就餐时间的人员工作餐及临时性安排用餐服务,具体的就餐时间以采购人的实际就餐时间为准。(具体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的采购需求,本项目为食堂劳务服务外包类,为交钥匙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5)所有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企业诚实信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八号)第二十二条规定、《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第二条 第二款规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8)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7日 至 2025年01月03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8号红山新世纪A座33层3311室
方式:1.线下获取 2.线上获取(gwhyj001@163.com)(需按本公告“七、其他补充事宜”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线上联系方式:0991-2334847转3327/3339【注:均为工作电话,工作时间为: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休息及法定节假日时间可能无法接听或者关机,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影响,请潜在供应商酌情安排联系时间。】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7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8号红山新世纪A座33层3308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07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8号红山新世纪A座33层330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提供: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其法定代表人前来的请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注:以上证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未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磋商。采购文件一经售出,不论供应商以何种原因不参与磋商,采购文件费不予退还。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某单位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国文弘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8号红山新世纪A座33层33-G5室
联系方式:石老师、马老师 18129412241 0991-2334847或0991-2203087转3327、33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老师、马老师
电 话: 18129412241 0991-2334847或0991-2203087转3327、3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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