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招标信息--汾湖站交通枢纽配套工程建筑声学顾问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第二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10/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zhca2022-q-c-064-a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干娟娟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弘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钱暨兴0512-63159288
标书截止时间2022/10/18
投标截止时间2022/10/28
公告正文
招标信息--汾湖站交通枢纽配套工程建筑声学顾问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第二次)

受长三角投资发展(江苏)有限公司的委托,苏州弘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其所需采购的汾湖站交通枢纽配套工程建筑声学顾问服务项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磋商采购文件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采购内容:汾湖站交通枢纽配套工程建筑声学顾问服务

二、项目编号:SZHCA2022-Q-C-064-A

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人民币伍拾叁万元整(¥530000.00)

四、采购内容及简要介绍

1.采购内容:根据第三方提供建筑声学设计成果,进行cadnaA建模分析、审核复核声学设计成果及相应的验收测试工作。包括建筑隔声、机电隔声、铁路隔声等、室内音质设计等专业技术服务咨询,提出优化咨询意见、模拟报告、声学报告审查、测试报告等。

五、参加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合格响应单位的特殊资格要求:

1)响应单位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六、报名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报名材料:

1、投标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投标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符合“(一)、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的承诺书。

4、符合“(二)、合格响应单位的特殊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报名资料如有伪造或虚报,则评标小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或投标资格。

七、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出售时间:2022年1012日至2022年1018日,每日900----1600(节假日除外)

出售地点: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高新路475号万森大厦1002室(苏州弘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出售方式:现场

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八、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102813:00~13:30(北京时间)

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02813:30(北京时间)

3、接收人:苏州弘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4、磋商时间:2022年102813:30(北京时间)

5、磋商地点:吴江区东太湖大道1299号吴江太湖新城东太湖大厦四楼412开标室

磋商文件必须在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并交与接收人。逾期送达的磋商文件恕不接收。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磋商文件。

九、本次磋商联系事项:

1、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弘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苏州市吴江区高新路475号万森大厦1002室

话:0512-63159288联系人:钱暨兴、俞斌悦

2、采购人:长三角投资发展(江苏)有限公司

联系人:干娟娟电话:0512-60900678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夏蓉街1299号东太湖大厦

3、长三角投资发展(江苏)有限公司公共资源部

联系电话:0512-60900635

十、疫情期间投标特别说明:

根据苏州市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所有参与投标人员进入长三角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应佩戴口罩,并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身份状态核验:

1)核验绿码,做好人员信息登记:

需出示个人身份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信息登记,出示“苏康码”和“行程卡”,参加开标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方可进场参加采购活动。申请人员可登录“苏周到”APP、“江苏政务服务”APP或支付宝首页搜索“苏康码”和“行程卡”,申报人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未按实填写信息而产生疫情风险的,按相关防疫规定处理。

2)进入红外线测温通道,依次进行体温检测,如遇监测报警,体温异常,体温异常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备案并报上级部门,工作人员将对有信息或体温异常人员进行隔离或劝返。

3)从中高风险地区返苏人员不得进入东太湖大厦开标现场。

请各响应单位按照上述要求提前做好准备,未按上述要求而影响投标的,责任由响应单位自行承担。

4)投标单位到场代表原则上仅限一名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到场。

十一、请贵单位领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并按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十二、公告期: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苏州弘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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