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新区公安分局交警支队一大队业务用房装修改造工程机械立体停车设施采购及安装290618
资格后审
编号:NJJBHW-230019-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北新区公安分局交警支队一大队业务用房装修改造工程 招标人为 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区分局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政府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机械立体停车设施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 |
江北新区泰山街道泰达路1号 |
规模: |
项目涉及装修改造面积约7694.31平方米 |
建设工期: |
240日历天 |
标段划分: |
一个标段 |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 |
机械立体停车设施 |
数量: |
一批 |
技术规格: |
详见招标文件 |
交货地点: |
业主指定地点 |
交货期: |
接到买方书面通知后150日历天内交付使用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资质要求(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 |
①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 2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 开标 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 /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 开标 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外,且其授权制造商注册资金应满足前款对制造商的要求。 ②其他条件:a、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起重机械类型为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或具有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子项目为机械式停车设备)(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证明文件以供应商库中原件扫描件为准并挑选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b、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证明文件以供应商库中原件扫描件为准并挑选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2)财务要求: |
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至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 |
(3)投标人业绩,投标设备业绩: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已完工的四层及以上升降横移式的机械停车设备且单项合同金额为450万元(含)以上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或用户证明,缺一不可,金额、内容及时间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文件以原件扫描件为准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4)信誉要求: |
①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a、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b、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c、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②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投标人能确保及时解决设备运行中的各种问题,当出现故障时,维修人员必须在接到招标人电话或书面通知2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并在24小时内解决故障。(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格式自拟) |
(5)其他要求: |
①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工程师及以上。提供社保机构出具2023-04-01至2023-09-31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清单材料,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②信用要求:信用等级为BBB级及以上(仅需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信用报告概述页,无需提供其他证明资料,江苏省内的投标人由“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登记注册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江苏省外的投标人由注册所在地信用主管部门登记的信用服务机构或“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登记注册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 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货物网上交易平台(http://221.226.86.168:8081)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11-16 09:15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货物网上交易平台(http://221.226.86.168:808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5.3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均须先办理CA锁,再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登录”—“工程货物”参与投标流程。CA锁办理请参阅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登记”。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区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京东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南京市浦口区浦泗路8号 |
地址: |
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天元中路128号诚基名苑2幢618室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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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210000 |
联系人: |
张永辉 |
联系人: |
陈娟 |
电话: |
83146088 |
电话: |
025-52140133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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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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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4260326@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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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信用承诺书》附件: http://221.226.86.168:8081/Authorized/DownloadFile/ACB49BD9-B677-4140-8822-AC192733ADB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