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元氏县双龙大道改造工程一期工程(元大线至井元公路段)EPC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3160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7/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2024073480010049
预算金额3160万元
招标联系人何许静0311-8462081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元氏县双龙大道改造工程一期工程(元大线至井元公路段)EPC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2024-07-31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采购项目编号:HB2024073480010049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详见招标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采购人名称:元氏县公路工程服务站
采购人地址 :元氏县蟠龙路3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何许静 0311-84620817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裕华区建设南大街249号中房联合广场9号办公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曹清 0311-85853364
采购预算金额:31600000
采购用途 :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元氏县双龙大道改造工程一期工程(元大线至井元公路段)EPC总承包;
  2.1.2建设地点:元氏县;
  2.1.3建设规模:本项目起点位于元大线,终点止于井元公路。路线全长4.9公里,双向四车道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全线采用沥青路面结构。
  2.1.4工期:38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15日历天;施工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9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2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及清单编制、竣工图、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及审计,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及按照施工要求完成配套设备及施工主要材料的采购等工作。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项目实施地点 :元氏县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其他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采购;(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与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或法定代表人相互任职、工作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1年 7月 1 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5)本项目实行“双盲”“分散评审”“远程异地”政策,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4-08-01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4-08-07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文件地点: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文件售价: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8-22 09:30
开标时间:2024-08-22 09:30
开标地点: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供货时间:38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15日历天;施工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9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0311-85853364
备注:null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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