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光明区委党校新校区建设工程竣工测绘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5/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徐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 项目名称:光明区委党校新校区建设工程                      
2. 项目概况:光明区委党校新校区建设工程项目位于公明街道红花中路北侧、红花山公园南侧,通过新改建后,将实现总建筑面积31481平方米(其中原有建筑改造约4295平方米,新建建筑约27186平方米)的区委党校办学培训空间。
3. 采购单位: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4. 发包工作内容:光明区委党校新校区建设工程竣工测绘全部内容。
5.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5月18日9:00  至2023年5月22日18:00
6. 报价方式:浮动报价,控制价14.707983万元;报价上限为控制价下浮30%,即10.295588万元。
7. 结算方式:结算时以实际工程量按照《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2009】17号、深国房【2009】316号)执行并按投标下浮率下浮计算,最高限价14.707983万元,最终结算按照现场实际工作量计算,需经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确认,最终以相关审核机构审定意见为准。
8. 工程地址:深圳市光明区
9. 投标单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企业资格要求: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1)编制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方式;
2)基本情况:包含企业简介、企业营业执照、资格条件要求中的相应证明材料(如有)、相关业绩及荣誉情况、项目负责人资格及业绩情况等;
3)报价书(格式不限)。
(2)编制要求:截止投标时间前,投标单位可递交本工程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命名格式:工程名称+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所有资料须均须投标单位盖章,且扫描合并成一份PDF文件)。
(3)递交方式:发送至gwsgcglyb@szgm.gov.cn政务邮箱。
11.采购单位联系人:徐工,联系电话:0755-88212560。
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投标:(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近1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5)近3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6)近2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7)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8)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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