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春宏亿数码广场项目一期物业智慧管理平台开发自主采购公开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4/12/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项目公告信息
关于长春宏亿数码广场项目一期物业智慧管理平台开发自主采购公开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长春宏亿数码广场一期项目物业智慧平台开发采购项目已由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长春市宏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采购资金企业自由资金,采购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工农大路1035号,荣御大厦。现根据公司规定启动询价比选工作。
2 项目概要

1.合同服务期限:45天。
2.服务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工农大路1035号,荣御大厦
3.合同类型:单次合同。
4.最高限价:75717元。(含税)
5.本次报价方式为网上投标——请各报价人在“海南机场云采购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云采购平台”)(https://yzc.hainanairport.net/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上直接投标。在截标有效期内,可进行多次投标,系统确认最后一次有效;但超过截标时间系统将不再接受投标,投标无效。如有特殊需要,询价人可适当提前或延长截标时间。具体投标报价应标响应时间,请以系统中的显示的截标时间为准。
3 招标项目及范围

物业智慧平台开发,以公众号形式包含各项费用缴纳、门禁管理、通知通告、意见反馈等。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运营商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其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可参与投标,文件中如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或签字的文书可以调整为其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或签字。【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有效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得借用他人资质、业绩等材料,中标后不接受转包、分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此项目投标,不得参与串标、围标等行为;接受招标方黑名单认定标准,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投标,恶意低价中标,中标后须按时按质按量进行供货交货。【按模板提供《投标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报价人近3年未被吊销营业执照,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按模板提供《投标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报价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其中包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按模板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联系人或签字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投标人提供至少1份近3年内(2021年11月1日至今)与招标项目同类的软件开发类业绩合同。【提供合同封面、双方用印页、合同采购内容页、合同任一对应发票及发票验真(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等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上要求需全部具备且清晰可辨,方可认定为有效业绩。(销售业绩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计,销售主体必须与投标人主体保持一致,否则判定为无效业绩)】
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服务”里面没有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单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询价人在截标后自行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此材料】
7、投标人没有因在参与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含下属各子公司),组织的招投标活动中或相关合同履约期间,被列入有效期内的供应商黑名单。【招标人在截标后自行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此材料】
5 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12月02日至2024年12月11日
公告地点:海南机场云采购管理平台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06日至2024年12月11日
获取地点:海南机场云采购管理平台
标书价格:无需缴纳
7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驰明
电话:17098236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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