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良三路天然气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10/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报良三路天然气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北燃经文〔2024〕235号)和《关于申报良三路天然气工程招标方案核准的请示》(北燃经文〔2024〕236号)收悉。根据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关于良三路(坨万路~山湖路)市政工程设计综合“多规合一”初审意见的函》(京规自初审函〔2024〕0016号),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良三路天然气工程项目。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良三路天然气工程。
二、建设单位: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建设地点:北京市房山区、丰台区。
四、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新建燃气管道全长约3990米。其中,自山湖路现状燃气管道向西至良三路次高压A调压站,新建DN500毫米、设计压力1.0兆帕的次高压A燃气管线54米;自良三路次高压A调压站向西至焦万路,新建DN500毫米、设计压力0.4兆帕的中压A管线3936米。具体以规划部门意见为准。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1832.46万元,全部资金由你公司筹措解决。
六、项目建设时要做好分支管线的规划预留。同时要严格遵守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划、土地等规定,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七、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有关规定,确保安全设计、安全建设、安全投产。项目投产后,按照行业管理部门要求,做好安全防护及安全运行等工作。
八、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你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九、本批复有效期2年,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如需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提出延期申请。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22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 良三路天然气工程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 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95951626B
采购细项 | 单项合同 估算金额 (万元)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招标或 委托招标) | 不采用 招标形式 | 备 注 | |
勘察 | 全部 | 47 | 核准 | |||
设计 | 全部 | 54.92 | 核准 | |||
施工 | 全部 | 990.02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监理 | 全部 | 42 | 核准 | |||
重要材料 | 全部 | 483.77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其他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含建设用地费及预备费) | 214.75 | 核准 | |||
核准意见说明: |
注意事项:
1、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信息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fw.beijing.gov.cn)上全过程公开。
3、招标方案核准意见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有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经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