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公交11路、12路、13路、16路、17路、18路、19路首末站及充电桩设施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2-11-07 17:3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GC130800202200988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2-11-12 17:00:00 |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 2022-11-18 17:00:00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2-11-28 14:30:00 |
开标时间: | 2022-11-28 14:30:00 | ||
正式公告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公交11路、12路、13路、16路、17路、18路、19路首末站及充电桩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公交11路、12路、13路、16路、17路、18路、19路首末站及充电桩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以围审批招核字【2022】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大气污染整治资金401万元,县财政配套238.62万元,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招标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项目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公交11路、12路、13路、16路、17路、18路、19路首末站及充电桩设施建设项目;
3资金来源及比例:大气污染整治资金401万元,县财政配套238.62万元,100%;
4建设地点: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朝阳地镇、新地镇、下伙房乡、蓝旗卡伦乡、燕格柏乡;
5计划工期:2022年11月至2023年5月;
6投标最高限价:¥ 5661941.54元,人民币伍佰陆拾陆万壹仟玖佰肆拾壹元伍角肆分;
7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朝阳地公交充电站:新建场地硬化855.63 平方米,金属花雕板集成房2座,直流快速充电桩4台,新建围墙 46.05 米,成品道闸1套,配套用房1座,室外旱厕1座,315KVA 箱变及配套电力设施1项;兰旗卡伦公交充电站:新建场地硬化 893.31 平方米,金属花雕板集成房3座,直流快速充电桩4台,315KVA 箱变及配套电力设施1项;下伙房公交充电站:新建场地硬化310.12 平方米,金厲花雕板集成房2座,直流快速充电桩3台,新建铁艺围墙 107.34 米,315KVA 箱变及配套电力设施1项;新地公交充电站:新建场地硬化1079 平方米,金属花雕板集成房3座,直流快速充电桩4台,新建围墙 71.09米,新建铁艺围墙 59.87米,315KVA 箱变及配套电力设施1项;燕格柏公交站:新建场地硬化 262.6平方米,金属花雕板集成房1座,直流快速充电桩2台,200KVA台变及配套电力设施1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财务要求:提供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原件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项年份要求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4信誉要求:“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5其他要求:
(1)投标保证金:应附缴纳投标保证金相关凭证;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开标前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据(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欠税或免税证明等),新注册企业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发生提供)。
3.1.6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或转账、电子保函、其他非现金形式,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形式,招标人不再统一要求;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3账户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围场县支行;
5账号:13001101957052502014-1415;
6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招标公告中查看或登录投标交易系统,在【投标保证金】确认界面查看本项目账号;
7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以前,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备注:(1)投标人拟使用银行电汇或转账式提交的,须按要求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缴纳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项目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2)投标人拟开具电子保函的,进入围场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点击【电子保函入口】菜单进入电子保函服务系统,自主选择承保机构,并按照提示完成相关操作,出具电子保函。操作方式详见平台网站—资料下载—用户手册—《电子保函平台操作手册》。
(3)投标人以其他形式递交保证金,一律按照银行保函方式进行绑定。银行保函应当从本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的开户行出具,投标人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界面,点击【投标保函管理】模块下的【确认投标保函】菜单,进入提交投标保函界面对所投项目进行保函扫描件的编辑,编辑完成后点击【提交】,否则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
(4)投标人须将缴纳投标保证金相关凭证附于投标文件内。
3.1.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8日14时30分;
2开标地点:围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网上开标)。
备注: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无需投标人到场,以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但必须确保评标结束前保持登录投标系统并进入“开标会”页面,能及时收到评委的提问的指令。
2、请使用最新版的承德市投标文件编制系统编制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前登录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3、开标期间请自行准备计算机(台式机、笔记本电脑均可)提前登录交易系统,使用IE11浏览器操作,确保连接网络畅通。
4、投标人如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加密,请在开标规定时限内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因上述等原因造成无法按时参加开标活动而带来的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1.8招标文件答疑
1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可在提问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网上质疑系统进行提问,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招标项目,且提问内容不得透漏投标企业基本信息。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提疑。
2.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在答疑截止时间前(特殊情况可延长,视具体提问情况确定)对投标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并将《答疑文件》以及需要修改、补充事项的《补遗文件》公布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121.28.195.124:9001/)、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投标人应及时查阅。未在规定时间提疑和查阅答疑、补遗文件的,所造成的投标影响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答疑时间要求:投标人提问的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8日17时00分招标人澄清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0日17时00分
4答疑方式:网上答疑,拒绝现场答疑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1-08 08:00至2022-11-12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11-28 14: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围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网上开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121.28.195.124:9001/)、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上发布。其他网站和媒体不得转载。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
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围场镇
地址:
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牛圈子沟青年楼扣沟永盛现代城A6幢602号
邮编:
068450
邮编:
075000
联系人:
许晓军
联系人:
肖扬
电话:
13231411001
电话:
0314-7515858
传真: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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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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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2894820297@qq.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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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公交11路、12路、13路、16路、17路、18路、19路首末站及充电桩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公交11路、12路、13路、16路、17路、18路、19路首末站及充电桩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以围审批招核字【2022】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大气污染整治资金401万元,县财政配套238.62万元,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招标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项目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公交11路、12路、13路、16路、17路、18路、19路首末站及充电桩设施建设项目; 3资金来源及比例:大气污染整治资金401万元,县财政配套238.62万元,100%; 4建设地点: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朝阳地镇、新地镇、下伙房乡、蓝旗卡伦乡、燕格柏乡; 5计划工期:2022年11月至2023年5月; 6投标最高限价:¥ 5661941.54元,人民币伍佰陆拾陆万壹仟玖佰肆拾壹元伍角肆分;
7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保证金:应附缴纳投标保证金相关凭证;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开标前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据(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欠税或免税证明等),新注册企业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发生提供)。 3.1.6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或转账、电子保函、其他非现金形式,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形式,招标人不再统一要求;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3账户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围场县支行; 5账号:13001101957052502014-1415; 6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招标公告中查看或登录投标交易系统,在【投标保证金】确认界面查看本项目账号; 7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以前,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备注:(1)投标人拟使用银行电汇或转账式提交的,须按要求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缴纳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项目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2)投标人拟开具电子保函的,进入围场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点击【电子保函入口】菜单进入电子保函服务系统,自主选择承保机构,并按照提示完成相关操作,出具电子保函。操作方式详见平台网站—资料下载—用户手册—《电子保函平台操作手册》。 (3)投标人以其他形式递交保证金,一律按照银行保函方式进行绑定。银行保函应当从本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的开户行出具,投标人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界面,点击【投标保函管理】模块下的【确认投标保函】菜单,进入提交投标保函界面对所投项目进行保函扫描件的编辑,编辑完成后点击【提交】,否则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 (4)投标人须将缴纳投标保证金相关凭证附于投标文件内。 3.1.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8日14时30分; 2开标地点:围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网上开标)。 备注: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无需投标人到场,以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但必须确保评标结束前保持登录投标系统并进入“开标会”页面,能及时收到评委的提问的指令。 2、请使用最新版的承德市投标文件编制系统编制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前登录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3、开标期间请自行准备计算机(台式机、笔记本电脑均可)提前登录交易系统,使用IE11浏览器操作,确保连接网络畅通。 4、投标人如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加密,请在开标规定时限内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因上述等原因造成无法按时参加开标活动而带来的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1.8招标文件答疑 1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可在提问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网上质疑系统进行提问,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招标项目,且提问内容不得透漏投标企业基本信息。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提疑。 2.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在答疑截止时间前(特殊情况可延长,视具体提问情况确定)对投标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并将《答疑文件》以及需要修改、补充事项的《补遗文件》公布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121.28.195.124:9001/)、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投标人应及时查阅。未在规定时间提疑和查阅答疑、补遗文件的,所造成的投标影响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答疑时间要求:投标人提问的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8日17时00分招标人澄清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0日17时00分 4答疑方式:网上答疑,拒绝现场答疑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1-08 08:00至2022-11-12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11-28 14: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围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网上开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121.28.195.124:9001/)、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上发布。其他网站和媒体不得转载。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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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投标人完成以下步骤方可投标。 (1)市场主体信息注册登记: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市场主体注册”按钮,跳转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 (2)办理数字证书: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资料下载——CA办理”查看相关CA数字办理事项。
- 2、下载招标文件。
?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账号密码或数字证书CA)“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查看招标(采购)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首先通过市场主体注册,注册网址“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
- 3、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按要求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当保证金形式为保函时,请先提交保函再提交投标文件。
- 4、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登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且确认并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5、详细投标流程见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右下角【投标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