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市第四十五中学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金额
10.86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12/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0.86万元
招标联系人赵老师022-84253280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恒朝晟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肖工15022581514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09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13
公告正文
002003001 203a0b7e-2c53-4629-a53a-aa2f4ba4bbaa 2024/12/09 17:00 津e采

天津市第四十五中学劳务派遣服务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ZSS-2024-101)

项目所在地区:津e采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第四十五中学劳务派遣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预算为108643.0元, 招标人为天津市第四十五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第四十五中学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HXJY1110001030433001001天津市第四十五中学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HXJY1110001030433001001天津市第四十五中学劳务派遣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在开标后30分钟内进行打印存档。 2.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4.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 5.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6.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公章,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交相关证明); (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8)投标单位须提供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发放且在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是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12-03 09:00:00 --2024-12-09 17:00:00

      获取方式:线上领取 1.平台注册及CA办理,未经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在津e采平台首页进行注册。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办理。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办理流程参照“津e采”首页“办事指南”中【CA办理】栏目。 2.本项目通过津e采智慧招投标平台(www.jinecai.cn)在线领取采购文件,不接受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的文件发售时间(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内登录津e采智慧招投标平台,点击投标人入口,CA登录并上传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章及公章)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报名费付款凭证。 (2)请通过“津e采”,上传符合要求的报名资料后,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进入"津e采"进行采购文件的下载,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 3.温馨提示,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线上报名,导致无法参加报名或投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4.技术支持,津e采智慧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022-24238699,4009280095。 5.招标文件售价500元(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本项目获取磋商文件为网上操作,具体要求如下: 6.请将文件费由单位账户以公对公电汇或转账方式,汇至代理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HZSS-2024-101天津市第四十五中学劳务派遣服务项目”(可简写)。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公司名称:天津恒朝晟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十一经路支行,开户行账号:0302040609300423665;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12-13 14:00:00

      递交方式:按照规定的时间,供应商须携带全部纸质响应文件、电子版文件到天津恒朝晟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七纬路83号一楼开标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12-13 14:00:00

      开标地点: 天津恒朝晟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七纬路83号一楼开标室)

七、其他

      (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第四十五中学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广宁路15号

      联 系 人:赵老师

      电 话:022-8425328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恒朝晟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七纬路83号楼5层A区567单元房间

       联 系 人:肖工、王工

      电 话:15022581514

      电子邮件:hengzhaoshengshi@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