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崇头镇(云和梯田)后交线至梅竹、坑根农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施工监理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8/08/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蓝靖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云和县招投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陈鑫伟1390578852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8/09/13
公告正文
崇头镇(云和梯田)后交线至梅竹、坑根农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施工监理

崇头镇(云和梯田)后交线至梅竹、坑根农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崇头镇(云和梯田)后交线至梅竹、坑根农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已由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崇头镇(云和梯田)后交线至梅竹农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云发改投[2018] 163号)文和《关于崇头镇(云和梯田)后交线至坑根农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云发改投[2018]162号)文云和县交通运输局以浙丽云交许[2018]8号文和浙丽云交许[2018]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云和县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招标人为云和县公路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浙江省云和县

2.2项目规模:

崇头镇(云和梯田)后交线至梅竹、坑根农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由崇头镇(云和梯田)后交线至梅竹农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和崇头镇(云和梯田)后交线至坑根农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组成,工程概况如下:

1)崇头镇(云和梯田)后交线至梅竹农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位于云和县境内,起点位于后交线原梅竹道路交叉口,与后交线桩号K21+360相接,起点桩号K0+000,沿梅竹村通村老路前行,经坑头、墩头垟、梅竹等村庄,终于梅竹村梅九自然村口,终点桩号K5+958,路线全长5.958Km,涵洞共29道。

全线参照浙江省地方标准《准四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DB 33/T 440-2015)规定的准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15Km/h,路基宽度6.5m,行车道宽度2×3.00m;道路路面设计荷载采用BZZ-100KN;桥涵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

2)崇头镇(云和梯田)后交线至坑根农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位于云和县境内,起点位于后交线原坑根交叉口,与后交线桩号K16+153相接,起点桩号K0+000,沿坑根村通村老路前行,经柳山头等村庄,终于坑根停车场,终点桩号K1+543,路线全长1.543Km,涵洞共13道。

全线参照浙江省地方标准《准四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DB 33/T 440-2015)规定的准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15Km/h,路基宽度6.5m,行车道宽度2×3.00m;道路路面设计荷载采用BZZ-100KN;桥涵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

2.3 计划施工工期:12个月。

2.4 招标范围:崇头镇(云和梯田)后交线至梅竹、坑根农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的路基、路面及防护、桥梁与涵洞、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绿化、线路交叉、其他工程等工程的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

2.5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划分为1个监理标段。监理服务期37个月,其中施工阶段监理13个月(包括施工准备期监理1个月,施工及交工验收期监理1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自交工验收证书签发之日起算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监理业绩、监理人员和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经验和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将于20180824日起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lssggzy.com/)”,登录系统下载。若投标人需要本项目施工图纸的,请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联系人:陈鑫伟 联系电话:0578-2028308 手机:13905788529,址址:丽水市和平路65号四楼)。

4.3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及CA锁办理咨询电话:0578-2292759

4.4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其缴纳注意事项如下

1)银行保函方式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函有效期超出投标有效期),保函开具对象为浙江省云和县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2)其他方式:银行汇票

收款单位名称:浙江省云和县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浙江云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1109030101201000097832

(投标人以银行汇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由送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将票据原件递交至浙江省云和县招投标中心指定工作人员处)。

3)电汇方式交纳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转到以下帐户:

收款单位名称:浙江省云和县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浙江云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报名时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投标单位登录系统后可从“项目报名”栏目,选择报名项目点击“操作”按钮后,在窗口左上方查看)。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09131500 分。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lssggzy.com/),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或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云和县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地址:云和县城南路1号新体育馆一楼),否则,招标人将对其投标文件不予唱标。

5.4招标人定于201809131500分在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如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携带法人资格证明、身份证和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现场核验签字。如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

5.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云和)(网址:http://yh.lssggzy.com/yhweb/)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补充公告等,招标人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云和)(网址:http://yh.lssggzy.com/yhweb/)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若投标人不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和县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和县红光路222号 地址:丽水市和平路65

邮 编:323600 邮 编:323000

联系人:蓝靖 联系人:陈鑫伟

电 话:0578-512787915215767279) 电话传真0578-202830813905788529

招 标 人:云和县公路管理局

日 期:2018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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