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奉化区岳林街道大成路两侧地块I-07C(FH24-01-07c)建设项目-空气源、光伏发电系统招标项目[A3302830400021591001001]
金额
31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1/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05-330213-04-01-370700
预算金额310万元
招标公司宁波市奉化区惠业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戴伊娜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敬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罗燕波13858287996
中标公司宁波春光热水有限公司310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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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区岳林街道大成路两侧地块I-07C(FH24-01-07c)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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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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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5-330213-04-01-37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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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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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宁波市奉化区惠业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奉化区金城大厦A座16楼
联系人:戴伊娜
电话:0574-8868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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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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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宁波敬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奉化区岳林东路商业二16幢502室(惠政丽都北门)
联系人:罗燕波
电话:13858287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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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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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区岳林街道大成路两侧地块I-07C(FH24-01-07c)建设项目-空气源、光伏发电系统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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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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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02830400021591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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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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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投标产品制造或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代理商参加投标的, 还须提供投标货物(分体式空气源热泵、单晶硅光伏组件)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如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品 牌及型号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招标人都将拒绝;如代理商和制 造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品牌及型号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招标人 都将拒绝);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分体式空气源热泵货物制造商或唯一授权代理商,光伏设备安装单位仅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3.3产生预中标候选人后(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招标代理人将在公示前对中标候选人的信息进行查询,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失信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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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排序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 | 工期(或服务期、交货期) | 质量承诺 | 项目负责人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
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个人业绩 | ||||||
1 | 宁波春光热水有限公司 | 3,100,000.00元 | 60天 | 合格 | / | / | 符合要求条件 | |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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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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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决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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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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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招标文件约定应公示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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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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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起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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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3至2023-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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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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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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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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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0 1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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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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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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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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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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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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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4-8890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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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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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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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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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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