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奉化区岳林街道大成路两侧地块I-07C(FH24-01-07c)建设项目-空气源、光伏发电系统招标项目[A3302830400021591001001]
金额
31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1/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05-330213-04-01-370700
预算金额310万元
招标联系人戴伊娜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敬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罗燕波13858287996
中标公司宁波春光热水有限公司310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奉化区岳林街道大成路两侧地块I-07C(FH24-01-07c)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2205-330213-04-01-370700
招标人:
名称:宁波市奉化区惠业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奉化区金城大厦A座16楼
联系人:戴伊娜
电话:0574-88680019
代理机构:
名称:宁波敬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奉化区岳林东路商业二16幢502室(惠政丽都北门)
联系人:罗燕波
电话:13858287996
标段(包)名称:
奉化区岳林街道大成路两侧地块I-07C(FH24-01-07c)建设项目-空气源、光伏发电系统招标项目
标段(包)编号:
A3302830400021591001001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投标产品制造或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代理商参加投标的, 还须提供投标货物(分体式空气源热泵、单晶硅光伏组件)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如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品 牌及型号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招标人都将拒绝;如代理商和制 造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品牌及型号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招标人 都将拒绝);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分体式空气源热泵货物制造商或唯一授权代理商,光伏设备安装单位仅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3.3产生预中标候选人后(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招标代理人将在公示前对中标候选人的信息进行查询,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失信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中标候选人排序 投标人 投标报价 工期(或服务期、交货期) 质量承诺 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个人业绩
1 宁波春光热水有限公司 3,100,000.00元 60天 合格 / / 符合要求条件
序号
被否决的投标人
否决原因
1
其他招标文件约定应公示的内容:
/
公示起止日期:
2023-11-13至2023-11-16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线上
评标时间:
2023-11-10 14:00:00
评标地点:
评标一
行政监督机构:
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电话:
0574-88900751
信息来源:
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接收时间:
2023-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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