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五环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各潜在投标人,现将本项目答疑回复如下:
问题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商务部分得分4.单位单位资信中要求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应在有效期内),但因疫情原因,我公司作为重庆市2022年认定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实体证书暂未发放,但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链接:http://www.innocom.gov.cn/gqrdw/c101469/202211/2539ec54ed864188b7fcf19a53ced4b2.shtml)“关于对重庆市认定机构2022年认定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及附件“重庆市认定机构2022年认定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名单”中我公司已经作为重庆市2022年认定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已完成备案,发证日期为2022年10月12日,有效期三年,我公司提供该网站公告及附件备案名单截图是否同样能证明我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答:已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备案但实体证书暂未发放的投标人,可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网”中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公告页面截图以及包含投标人单位名称、证书编号的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名单页面截图作为本招标项目高新技术企业评分条件的证明材料,即视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商务部分得分3.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提供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和中标公示网站截图。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相应项目特征和项目负责人姓名的,则须提供委托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请问是在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和中标公示网站截图都需要体现项目特征和项目负责人名字,还是在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和中标公示网站截图其中一项证明材料体现项目特征和项目负责人名字即可?且此处要求提供中标公示网站截图与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商务部分得分1.投标人检测业绩要求提供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和中标公示(或中标候选人公示)网站截图表述不一致,建议将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修改为:提供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和中标公示(或中标候选人公示)网站截图。如上述资料均不能体现相应项目特征和项目负责人姓名的,则须提供委托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答:本条款已作修改,具体详见补遗通知第1条。
问题3:检测不是高新技术行业,与项目检测无关,纯属排他条款
 
答:国家和地方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范围中,包含工程质量检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是国家和地方认定企业高新技术水平的权威证书,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工程质量检测企业数量众多,不属于排他条款,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4:(1)1、第一章→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中招标范围为:完成荣昌区人民医院整体迁建工程全部施工图范围内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规定的全部质量检测工作(见证取样检测和各项专项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项目涉及的检测工作,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桩与地基基础、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建筑门窗(含玻璃及石材幕墙)、金属结构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防腐、 隔热、保温工程等)、装饰装修工程(楼地面工程、墙柱面工程、天棚工程、门窗工程、油漆涂料工程等)、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燃气工程、消防工程等)、环境工程(道路工程、管网工程等)、截污干管顶管施工检测、防雷检测、最终以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规范要求为准。以及即法律法规、规范、技术标准及主管部门要求本工程需做的所有检测工作。专项检测包含但不限于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门窗(含玻璃及石材幕墙)检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市政道路工程检测、建筑制品检测、截污干管顶管施工检测、建筑水电检测、管网内窥检测、防雷检测等,2、第一章→3.1.2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类别须包括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制品检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建筑门窗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3、第一章→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上述内容中投标人资格要求明显不能满足招标范围。根据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渝建〔2015〕420 号文件中规定从 2016 年 1 月 1 日起,我市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检测业务,应由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委托单位不是建设单位的质量检测报告不得作为竣工验收资料,见附件1。
该招标文件是否涉嫌违反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的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检测行业“以案四改”(渝建管〔2021〕29 号)中严禁分包和转包检测业务,那么没有一家单位可能完成。
综上所述目前重庆的检测单位没有一家能够把所有检测做完,只能多家单位出具检测报告,故应该采用联合体投标。
答:本项目虽然涉及到的检测类别和具体检测参数较多,但为减小项目管理的难度,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渝建发〔2009〕123号文中规定:不得转包检测业务或违法分包检测业务,并非不允许合法分包,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允许分包但拟分包的工作须经招标人同意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按招标文件执行。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4.1 财务要求中,要求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根据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和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检测单位只需要获得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管部门相应资质便能从事相应检测工作,并没有对财报进行要求,该招标文件是否涉嫌排挤新成立单位参与项目投标。
答:本项目是地区性重要民生工程,参建单位的综合实力及财务状况是其顺利完成本项目工作的重要保障。要求投标人2019 年、2020年、2021 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是从项目实际需求出发作出的正常要求,也是参照《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设置的财务要求,若投标人为新成立的单位,则提供成立后年度至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3)第三章 评标办法→3.2.1(3)商务部分得分中,要求业绩应提供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和中标公示(或中标候选人公示)网站截图,请问难道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就不算业绩吗?一定要求网站截图的才算加分业绩,是否涉嫌设置门槛,排除潜在竞争者。
答:本条款已作修改,具体详见补遗通知第1条。
(4)第三章 评标办法→3.2.1(3)商务部分得分中2、项目组人员资历(26 分):(1)项目负责人: 在满足资格要求的基础上,同时具有工程类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类岗位证书(证书检测项目(类别)至少须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或审核)、 主体结构检测(或混凝土结构工程现场检测、砌体工程现场检测)三项类别)得 6 分。本项最多得 6 分。 (2)技术负责人:在满足资格要求的基础上,同时具有工程类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或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证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类岗位证书(证书检测项目(类别)至少须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或审核)、主体结构检测(或混凝土结构工程现场检测、砌体工程现场检测)三项类别中任意两项类别)得 4 分。本项最多得 4 分。 (3)质量负责人:在满足资格要求的基础上,同时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类岗位证书(证书检测项目(类别)至少须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或审核)、主体结构检测(或混凝土结构工程现场检测、砌体工程现场检测)三项类别中任意两项类别)得 4 分。本项最多得 4 分。 (4)拟派的项目组其他技术人员,同时具有工程类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类岗位证书(证书检测项目(类别)至少须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或审核)、主体结构检测(或混凝土结构工程现场检测、砌体工程现场检测)三项类别中任意一项类别),每个人员得 4 分,本项最多得 12 分;明显为相关公司量身定制。
答:项目招标是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从项目实际需求出发,以上条款是基于保证检测工作质量和技术水平,依据本项目实际需求设置的评选条件,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设置,不存在量身定做的情况,按招标文件执行。
第三章 评标办法→3.2.1(3) 商务部分得分中 4、单位资信(5 分):
投标人同时具有经认证机构颁发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覆盖范围必须包含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制品检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建筑门窗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且在有效期内)和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应在有效期内)的得 5 分;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明显为相关公司量身定制
答:项目招标是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从项目实际需求出发,以上条款是基于保证检测工作质量和技术水平,依据本项目实际需求设置的评选条件,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设置,不存在量身定做的情况,按招标文件执行。
(5)第三章 评标办法→3.2.1(2)投标报价得分中,投标报价占比分数 40 分,但根据扣分内容最多只扣 3 分,那为什么要设置这么高的报价得分占比,如果只扣 3 分,为什么不设置报价得分只占 3 分,此条明显是在控制投标得分数,让其他潜在投标人在报价上面没有优势,操作的单位想高价中标。
答: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价得分不是唯一评分因素,报价得分参照《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中综合评估法的报价得分设置,按招标文件执行。
(6)第三章 评标办法→3.2.1(1)技术部分评分标准中,技术部分得分占比只有 10 分,因为评标专家组是专家库随机选取,没办法控制专家组成员,操作单位为了中标,把技术含量最高的部分设置分数如此低,让其他潜在投标人没办法在技术部分体现出优势,让操作单位更容易高价中标。
答: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技术部分得分不是唯一评分因素,技术评分的分数设置符合相关规定,按招标文件执行。
(7)上述内容,根据对行业的了解,明显就是为相关单位量身订做的,如此以来,本来该项目完全可以按照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但是某些单位就能高价中标,让国有资金流失。
答: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量身定做的情形,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现将本项目补遗通知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3.2.1 (3)商务部分得分中“1. 投标人检测业绩”中的“(2)以上业绩应提供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和中标公示(或中标候选人公示)网站截图。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相应项目特征的,则须提供委托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体现项目名称、业主单位名称、业主单位地址、中标公示网址、合同金额、合同检测内容等信息,并加盖业主单位公章)。”修改为“(2)以上业绩应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若以上资料均不能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内容的,还应提供业主证明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无效。”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3.2.1 (3)商务部分得分中“3、项目负责人业绩”中的“(2)以上业绩应提供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和中标公示网站截图。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相应项目特征和项目负责人姓名的,则须提供委托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体现项目名称、业主单位名称、业主单位地址、中标公示网址、项目负责人姓名、合同金额、合同检测内容等信息,并加盖业主单位公章)。”修改为“(2)以上业绩应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若以上资料均不能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人员业绩内容的,还应提供业主证明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无效。”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要求及评标办法中涉及的所有人员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修改为2022 年7月至 2022年12月。
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信息更改如下: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荣昌昌州支行,银行账号:311717010400130010000000006,银行账户名称:重庆市荣昌区兴荣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招 标 人:重庆市兴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重庆市荣昌区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五环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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