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170700
预算金额83.57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警官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采用竞价方式对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保安服务定点采购进行采购,请入围保安服务品目并有能力响应下述需求的供应商在指定时间内响应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项目编号:2023-170700
项目名称: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保安服务定点采购
采购单位: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所属区域:内蒙古自治区本级
预算金额(元):835,710.71
项目开始时间:2023-04-17 09:35:18
项目截止时间:2023-04-21 10:00:00
采购人联系方式:杨警官 17614810315
采购计划备案书/批准书编号: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定点服务)
二、报价要求
(一)报价须知
1.报价应包括对投标产品的运输、安装、售后服务、技术支持、保险、利润、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供应商必须响应所有的需求。
(二)答疑与咨询
联系人:陈亦雯 电话:0471-5617263
三、成交原则
1.报价供应商不足三家时,作废标处理。
2.报价供应商满足三家的,报价不同时,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时,以报价时间最早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3.采购人选择非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应说明理由,选择理由将在结果公示中进行公示。
四、需求明细
编号 项目需求 数量 计量单位
1 营区保安服务,总人数不少于14人(含保安队长),24小时工作制 1

五、商务需求
编号 需求内容
1 保安队长年龄在 25-40岁, 必须为男性公民,身高 175 厘米以上,退伍军人,五官端正,举止得体,责任心强,无不良嗜好,具有保安员证,并具备有5年以上同等职务履历。负责该项的人员管理、工作落实和与甲方的对接,同时履行总站机关保安员职责。
2 总站机关保安人员年龄在 25-35 岁, 必须为男性公民,身高 175 厘米以上,退伍军人,五官端正,举止得体,责任心强,无不良嗜好,具有保安员证。 机关营区门卫岗保安1、(8 时至 12 时、14 时至 18 时)安排 1 名立岗(可立正或跨立);2 、疏导门前交通,保证院内准入车辆顺利出入;3 、确保门前无车辆乱停乱放、摆摊设点的现象。遇有重大临时性活动,协助交警部门进行车辆停放疏通;
4、 对无证车辆进出询问,并有记录;5 、对出入营院车辆检查和登记;6、对外来办事人员、车辆、物资进出等进行严格检查,对来访人员信息头像采集,身份证件登记,外来施工 人员证件检查登记,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进入,并登记时间、经办人,建立相应台账。 杜绝外来办事人员随意进入营区;
7、语言文明规范、指挥手势规范、仪容仪表端正整洁,热情服务,礼貌待客;8、维护安保室和门前周围卫生,做到及时清理;9、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工作期间不得会客、不得饮酒或酒后上岗。有严格的交接班、替岗、值班记录制度,有效防止脱岗、误岗;
10、严格执行报告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11、 出入口严格按规定时间值班,有详细交接班记录,确保无漏岗、脱岗等失职现象;发现特殊情况 须及时向上级汇报,必要时向甲方或当地公安机关 报告,详细填写当班记录。制订意外、突发事件处置方案,有安全问题发现及时、处置有力;
12、每日按要求升降国旗;
13 、按照规定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常态化防控期间严格查验进入营区的外来人员的健康码、行程码及口罩配戴情况。发生疫情时严格按疫情防控办公事要求做好营区管控。
总站营区巡逻岗1 、在物管范围内进行巡视检查,白天不少于 2 次,夜间每两小时不少于 1 次,节假日增加巡视次数,手持巡更采集器,按指定时间及其路线对营区院落等进行巡逻,维护秩序,防范、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对重点部位加强巡视,设立巡更点,有巡更记录。巡视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置,并及时向上级汇报。巡视后要有记录,建立相应台账;2、定期对区域的水、电、气及办公室门窗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防止盗窃、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按要求对营区公共区域照明设施进行开、关;
3、工作期间不得会客、不得饮酒或酒后上岗。
3 营区看护保安人员年龄不超过55 岁, 男性公民,五官端正,举止得体,责任心强,无不良嗜好,具有保安员证。
闲置营区看护1 、疏导院门前交通,保证院内准入车辆顺利出入;2 、确保门前无车辆乱停乱放、摆摊设点的现象;3、对无证车辆进出询问,并有记录;4、语言文明、手势规范、仪表端庄;5、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工作期间不得饮酒或酒后上岗;6、看护人员负责定期检查维修营区房屋的主体及室内设施,
看护人员负责对营区房屋进行检查,保证每周至少巡检一次,做好巡查记录发现异常情况或强行进入的人员,果断制止,并立即上报;7、白天、夜间每天不少于 4 次对营区所有地方进行巡逻,维护秩序,防范、打击违法犯罪活动;8、定期对区域的水、电、气及门窗进行检查,检查水表、电表、气表的关闭情况,检查插座、开关是否有渗水、漏电现象,其它异常情况,检查房屋是否有水浸现象、墙面是否有滴、漏、掉灰、渗水现象,是否有其它异常情况,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防止盗窃、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检查完毕后,看护人员需关好门窗及水电总阀离开;
9、遇到暴风、雷雨或其它灾害性天气应随时检查营区房屋。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通知业主,并详细记录;
10、发现问题除应在《巡检表》上详细记录外,还应拍照取证。看护人员对已记录的问题,在下月巡查重点复查,跟踪处理情况并记录入档;
与记录情况不符时,需在《巡检表》的“负责人意见”栏注明: 整改要求、整改期限、复检时间、处理意见等;
11、检查结束后,看护人员要对房屋情况进行记录和拍照取证,如有异常情况需向服务中心报告,服务中心要第一时间告知业主并派遣维修人员进行维修。遇到暴风、雷雨等天气应随时检查空置房屋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保证房屋财产不受损坏。
4 1.1 服务期限
服务期 1 年(365天),自中标人与采购人交接之日的次日起计算。在合同期内,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可以解除合同。
1.2 服务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1.3服务内容总站机关办公区房屋建筑面积 24810 平米(其中办公楼 18705 平米、招待所 6015 平米、门岗 90 平米),公建楼 4000 平米,营区绿化 12300 平米,硬化 13000 平米。
以上为主要服务区域。以上范围的营区门岗、院内巡逻。原后勤基地(110国道穆斯林公墓附近)营房面积 13500 平米,原医院、文工团(哲里木路192号)营房面积 12000 余平米。该区域为营区巡护服务。"
1.4中标人需与甲方另行签订合同
5 服务原则
2.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需求制定保安管理方案,并负责编制保安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2.2中标方必须具备保安服务许可证,保证派到甲方保安的出勤人数,并保证派驻保安具备呼市公安局发放的保安员证,不得私自减少工作人员数量,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秩序;甲方有权利要求中标方更换不合格的保安,中标方要在3日内进行人员调整,5日内未调整为甲方认要的保安人员的,按天数扣除相应岗位费用,7日内或连续3人次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扣除当月相当岗位费用。
2.3中标方应当根据甲方的用人需求,中标后10日内筹备工作团队,对工作人员开展政审(地方公安机关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和无吸毒证明)、体检和岗前培训,并按时限要求输送派遣达到法定用工年龄,政审、体检合格,持有岗前培训合格证并经甲方确认合格的服务人员。中标方中标后10日内筹备团队未达到甲方要求,视未自动放弃。中标方应当为其派至甲方的保安统一工作服,由用工部门认可后方能配备,如甲方提出的服装要求乙方10日内未落实的,服装由甲方自行购置,并扣除全年服装费。2.4中标方必须每年对保安进行体检,并向甲方出具相关健康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得向甲方派遣有传染性疾病、基础疾病、突发性疾病的员工,包括但不限于:传染性疾病、肝炎、突发性疾病(心脏病、高血压、接受过手术治疗的心脑血管疾病)、慢性病(糖尿病等)、心理疾病等疾病的员工。派遣员工经确认体检合格者方可到甲方工作,甲方有权复检。如因中标方体检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检查项目不具体,导致中标方派遣员工在工作中发生突发疾病或死亡,均由中标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赔偿,甲方概不负责。如因派遣员工引发的传染性疾病导致甲方工作人员、服务对象传染疾病的,由中标方负责治疗和赔偿,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负任何责任;
2.5中标方必须对保安严格管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进入办公室、会议室,不得翻阅桌面材料、文件,进入重要敏感部门时,应获得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同意并签字授权。员工不得参加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不得参加国家明令禁止取缔的邪教、组织、团体。不得参加任何性质的游行、上访等活动。不得参加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传销活动或疑似非法集资、传销活动、不得参加或进行国家、军队要求禁止的其他活动。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中标方更换员工,并要求中标方对违反约定的员工进行处理,因违反此项规定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纠纷、社会影响,均由中标方负全部责任,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连带责任,中标方负责消除因派遣员工违反约定造成的负面影响。造成一定影响的,甲方有权与中标方无条件解除合同,甲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和补偿;
2.6中标方应为其职工提供基本的劳动条件和岗位劳动保护。中标方工作人员发生工作伤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伤害事故(经有关权威部门认定),甲方应协助中标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发生的相应费用以及办理处理手续由中标方负责;
2.7中标方不得在工作地点从事非法活动,也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利益的活动,同时不允许在工作地点对甲方的工作等活动进行滋扰性的行为。
6 费用支付
1、中标方应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提供年度经费使用计划;
2、服务费用按季度结算,每个服务周期结束后甲方依照《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社会化保障服务公司考评实施细则》对乙方进行考核并支付费用。根据季度考核结果,实行物业服务费阶梯式扣减办法,考核结果不低于90分的,全额支付服务费;考核结果不低于80分不足90分的,每低5分(按去尾法计算)扣减该季度5%的服务费;考核结果不低于60分不足80分的,每低5分(按去尾法计算)扣减该季度10%的服务费,扣完为止;考核结果低于60分的,中止服务关系。甲方应向乙方出具书面考核结果。(此处服务费指包括人员工资、保险、福利、办公费等所有费用总合)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中包含乙方的管理费、人员工资、加班费、社会保险、服装费、福利费、工具耗材费、办公、培训、交通费、工伤、生病住院、健康体检、 意外伤害(亡)、劳务劳动纠纷、因乙方人员工作失误产生的赔偿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类保险、税金等乙方与甲方合同期内发生的全部费用。甲方不负责乙方工作人员的食宿。

采购单位: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2023年04月17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