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景县人民法院关于景县龙华镇(幸福城小区)编号9: 1号楼3单元401室, 面积 92.6平方米(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2/06/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景县人民法院
招标联系人何法官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景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7月28日10时至2022年7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景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https://sf.taobao.com/0318/05,户名:景县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现对位于龙华镇幸福城小区1-16处房产进行拍卖,现经合议庭合议确认价格为:

编号

位置:景县龙华镇(幸福城小区)

面积(平方米)

第一次拍卖保留价(元)

保证金(元)

加价幅度(元)

1

1号楼1单元1101室

92.6

200000

20000

1000

2

1号楼1单元1102室

92.6

200000

20000

1000

3

1号楼3单元1101室

92.6

200000

20000

1000

4

1号楼3单元1102室

92.6

200000

20000

1000

5

1号楼4单元1101室

92.6

200000

20000

1000

6

1号楼4单元1102室

92.6

200000

20000

1000

7

1号楼2单元401室

92.6

210000

21000

1000

8

1号楼2单元402室

92.6

210000

21000

1000

9

1号楼3单元401室

92.6

210000

21000

1000

10

1号楼3单元402室

92.6

210000

21000

1000

11

1号楼4单元502室

92.6

210000

21000

1000

12

1号楼4单元902室

92.6

210000

21000

1000

13

1号楼4单元1002室

92.6

210000

21000

1000

14

2号楼2单元801室

117.13

223000

22000

1000

15

5号楼2单元602室

97.8

210000

21000

1000

16

5号楼2单元802室

97.8

210000

21000

1000

特别说明:该房产无房产证,交房后需向房产开发商交纳维修基金、装修保证金等相关费用(具体情况向开发商详询)

二、咨询时间、看样方式:自公告之日至拍卖结束前(工作时间)接受咨询;因当前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本院不安排统一看样,有意者请自行了解。

三、特别提醒:1、拍卖标的物存在被占有情况的,本院负责协调交付,因受疫情原因影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2、因未知的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阻碍、干涉法院执行、交付标的物的风险,买受人应有合理的心理预期。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四、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始拍卖时间起三日前与本院联系,并将书面异议材料亲自送交我院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六、限购情况:具体以当地行政管理部门规定为准。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登记、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买受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迟延办理登记、过户手续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七、税费承担: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不动产类财产因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承担主体的,由相应主体承担(目前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由被执行人承担,契税由买受人承担),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

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气、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八、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景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景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开始拍卖时间起3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时间起五个工作日内缴纳,如遇节假日顺延,通过银行付款,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景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县支行,账号:50683069000120030001004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三、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四、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五、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六、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七、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八、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和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318-4229086 何法官: 19831861199

监督电话:0318-431710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景县人民法院

202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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