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阳江市阳东区金叶贸易有限公司供应商采购建库项目其他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8/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东守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阳江市阳东区金叶贸易有限公司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阳江市阳东区金叶贸易有限公司供应商采购建库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阳江市阳东区金叶贸易有限公司供应商采购建库项目
项目编号:SC2023YJ00QY3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0662-331422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阳江市阳东区金叶贸易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阳江市阳东区东成镇湖滨西路2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662-66569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守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 0662-3314223
代理机构地址: 阳江市江城区体育北路水上活动中心大楼3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阳江市阳东区金叶贸易有限公司供应商采购建库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阳江市江城区体育北路水上活动中心大楼3楼报名并于递交时间截止前到阳江市阳东区金叶贸易有限公司提交文件。
我司就食品配送业务对外供应商建库,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以下标准: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商注册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表》、《组织机构代理证》(或三证合一证照)。
二、具有有效期内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企业还应具备相关生产质量体系。
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提供相应产品的发票或农产品专用收购票据。
四、供应商提供货物必须是供应商主营或主营范围产品,具备本项目生产或者销售范围(以供应商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和质量认证体系证明等材料证明为准)。
五、经营场所须具备网络通讯条件及其他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所供应的农副食品应符合国家或相关部门治理、技术、安全和环节标准。
七、生产经营企业应符合《食品安全法》中有关食品安全更正标准,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同时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
八、供应商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犯罪记录或被政府、事业单位及相关部门列入黑名单(如偷税漏税、拖欠员工工资等失信行为),没有受到相关部门采购和地方政府重大处罚的记录,在相关部门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纪行为。
九、猪肉供应商须能提供猪肉类产品的有效期内的《动物检验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非洲猪瘟检测报告》;肉类(除猪肉外)、家禽类供应商须提供产品相关检验证明。
十、供应商应具备随货提供当批次生产厂家或供应商的质检报告。
十一、供应期限内供应商每月20日-22日提供下一个月的报价。
十二、入选供应商各须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5000.00元。
十三、报名时间、提交文件资料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8月26日-2023年9月5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提交资料时间:2023年9月6日-2023年9月14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项目名称:阳江市阳东区金叶贸易有限公司供应商采购建库项目
项目编号:SC2023YJ00QY3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0662-331422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阳江市阳东区金叶贸易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阳江市阳东区东成镇湖滨西路2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662-66569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守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 0662-3314223
代理机构地址: 阳江市江城区体育北路水上活动中心大楼3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阳江市阳东区金叶贸易有限公司供应商采购建库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阳江市江城区体育北路水上活动中心大楼3楼报名并于递交时间截止前到阳江市阳东区金叶贸易有限公司提交文件。
我司就食品配送业务对外供应商建库,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以下标准: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商注册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表》、《组织机构代理证》(或三证合一证照)。
二、具有有效期内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企业还应具备相关生产质量体系。
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提供相应产品的发票或农产品专用收购票据。
四、供应商提供货物必须是供应商主营或主营范围产品,具备本项目生产或者销售范围(以供应商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和质量认证体系证明等材料证明为准)。
五、经营场所须具备网络通讯条件及其他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所供应的农副食品应符合国家或相关部门治理、技术、安全和环节标准。
七、生产经营企业应符合《食品安全法》中有关食品安全更正标准,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同时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
八、供应商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犯罪记录或被政府、事业单位及相关部门列入黑名单(如偷税漏税、拖欠员工工资等失信行为),没有受到相关部门采购和地方政府重大处罚的记录,在相关部门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纪行为。
九、猪肉供应商须能提供猪肉类产品的有效期内的《动物检验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非洲猪瘟检测报告》;肉类(除猪肉外)、家禽类供应商须提供产品相关检验证明。
十、供应商应具备随货提供当批次生产厂家或供应商的质检报告。
十一、供应期限内供应商每月20日-22日提供下一个月的报价。
十二、入选供应商各须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5000.00元。
十三、报名时间、提交文件资料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8月26日-2023年9月5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提交资料时间:2023年9月6日-2023年9月14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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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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