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车辆保险服务定点询价采购公告
金额
6800.00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11/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黑龙江政府采购定点服务采购公告
定点询价公告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采用定点采购询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2-10966
(三)预算金额:6,8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1 | 交强险 | 1 | 项 |
2 | 机动车损失保险 | 1 | 项 |
3 |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 | 1 | 项 |
4 | 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乘客) | 1 | 项 |
5 | 附加车身划痕损失险 | 1 | 项 |
6 | 附加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乘客) | 1 | 项 |
7 | 机动车损失保险 | 1 | 项 |
8 |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 | 1 | 项 |
9 | 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司机) | 1 | 项 |
10 | 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乘客) | 1 | 项 |
11 | 附加车身划痕损失险 | 1 | 项 |
12 | 附加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 | 1 | 项 |
13 | 附加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司机) | 1 | 项 |
14 | 附加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乘客) | 1 | 项 |
15 | 车船税 | 1 | 项 |
(五)询价发起时间:2022年11月28日
二、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询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定点询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询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询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询价终止。
四、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安景波 13936673464
采购单位: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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