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太原市第十八中学校学生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成交公告
金额
80.68万元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5/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401992022ccs00135
预算金额81.28万元
招标公司太原市第十八中学校
招标联系人杨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恒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韩女士0351-6568661
中标公司山西众瑞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80.6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1401992022CCS00135
二、项目名称:太原市第十八中学校学生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山西众瑞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肖墙路9号B座12层09、11号
成交金额:8068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太原市第十八中学校学生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
服务范围:晋源校区、坝陵校区、同心校区。
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服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武剑、贾莉彬、梁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与成交供应商协商收取;1626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太原市第十八中学校
地 址:太原市杏花岭区坝陵北街2号
联 系 人:杨老师
联系方式:0351-3367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恒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格林花园3号楼1单元1202室
项目联系人:韩女士、李先生
联系方式:0351-6568661
附件信息:
太原市第十八中学校学生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doc太原市第十八中学校学生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doc
389K
太原市第十八中学校学生管理服务项目
\n竞争性磋商采购
\n磋 商 文 件
\n项目编号:1401992022CCS00135
\n山西恒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n二O二二年五月
\n目 录
\n第一部分 采购邀请1
\n第二部分 前附表4
\n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6
\n(一)总则 6
\n(二)磋商文件7
\n(三)响应文件8
\n(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0
\n(五)响应文件的开启13
\n(六)评审13
\n(七)签订合同14
\n(八)质疑和投诉16
\n(九)其他17
\n第四部分 评审方法和评标标准18
\n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24
\n第六部分 合同文本33
\n第七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38
\n第一部分 采购邀请
\n项目概况
\n太原市第十八中学校学生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5月12日8点3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响应文件。
\n一、项目基本情况
\n项目编号:1401992022CCS00135
\n项目名称:太原市第十八中学校学生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
\n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n预算金额:812800元
\n采购内容:本项目共一包(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
\n太原市第十八中学校是太原市教育局直属的优质完全中学,山西省示范高中。现需通过实行校园特色化管理,规范学生的日常行为,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培养学生的自律意识,组织纪律观念,集体主义观念,维护良好的校园秩序、培养学生顽强拼搏和吃苦耐劳精神,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教学质量和学习成绩的提高,提升学校整体形象。
\n注:所有采购服务内容各项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n合同履行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n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n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n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n(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n(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n(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n(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n(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n(6)特定资格要求:无。
\n(7)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供应商经营该项目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
\n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n三、获取磋商文件
\n时间:2022年4月26日00时00分00秒至2022年5月6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n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
\n方式: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在线获取,供应商只有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获取磋商文件申请且下载了磋商文件,才视作依法获取磋商文件。
\n四、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n纸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5月12日8时00分至2022年5月12日8点30分(北京时间)
\n地点:太原市格林花园3号楼1单元1202室(山西恒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n五、开启时间及地点
\n开启时间:2022年5月12日8时30分至2022年5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n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
\n六、公告期限
\n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n七、其他补充事宜
\n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n2.本项目采购信息在山西省唯一指定省内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上发布。
\n3.有关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n4.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n(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下载专区”获取;
\n(2)供应商应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事项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下载专区”);
\n(3)供应商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400-881-7190。
\n(4)响应文件开启时登录“开标大厅”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解密设备及网络环境由供应商自行准备。因解密设备及网络环境造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n5.潜在供应商对此公告或对所获取的磋商文件有异议的,须在法定质疑期限内,将质疑函线上提交至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
\n6.请参加该项目人员自行佩戴口罩,做好新冠肺炎防护措施。
\n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n1.采购人信息
\n名 称:太原市第十八中学校
\n地 址:太原市杏花岭区坝陵北街2号
\n联 系 人:杨老师
\n联系方式:0351-3367559
\n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n名 称:山西恒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n地 址:太原市格林花园3号楼1单元1202室
\n项目联系人:韩女士、李先生
\n联系方式:0351-6568661
\n第二部分 前 附 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内 容 \n | \n说明与要求\n | ||
\n1\n | \n供应商资格条件\n | \n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n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n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n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n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n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n⑥特定资格要求:无;\n⑦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供应商经营该项目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n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n | ||
\n2\n | \n磋商保证金\n | \n交纳\n金额\n | \n人民币8128元;\n | |
\n2\n | \n磋商保证金\n | \n提交\n方式\n | \n供应商应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n | |
\n2\n | \n磋商保证金\n | \n提交\n方式\n | \n收款单位:山西恒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n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长兴支行\n开户银行行号:308161039163 \n银行账号:351903829010603\n | |
\n2\n | \n磋商保证金\n | \n提交\n方式\n | \n注意事项:\n①供应商须于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和金额为准。\n②供应商须注明“1401992022CCS00135保证金”。\n | |
\n3\n | \n报价\n | \n供应商就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规定的内容进行唯一报价。\n | ||
\n3\n | \n报价\n | \n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第二轮报价,即最终报价。\n | ||
\n4\n | \n纸质响应文件\n份数\n | \n纸质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共肆份。\n | ||
\n5\n | \n响应文件构成\n | \n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n | ||
\n6\n | \n响应文件编制\n及注意事项\n | \n详见磋商文件“第七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n | ||
\n7\n | \n踏勘现场\n | \n□组 织\n | ||
\n7\n | \n踏勘现场\n | \n☑不组织\n | ||
\n8\n | \n技术选择性方案\n | \n不接受 \n | ||
\n9\n | \n联合体参加磋商\n | \n不接受 \n | ||
\n10\n | \n分包\n | \n不接受\n | ||
\n11\n | \n响应文件有效期\n | \n投标有效期自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起算120天,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n | ||
\n12\n | \n免费质保期\n | \n免费质保期应按照“采购需求”中要求的年限执行;没有列明免费质保期年限的,按照国家或相关行业规定执行。 \n | ||
\n13\n | \n合同期内调价\n | \n不接受\n | ||
\n14\n | \n采购资金\n支付程序及方式\n | \n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n | ||
\n15\n | \n履约保证金\n | \n□收 取 \n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n | ||
\n15\n | \n履约保证金\n | \n☑不收取\n | ||
\n16\n | \n采购合同\n | \n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1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n | ||
\n17\n | \n政府采购政策要求\n | \n中 小\n企 业\n | \n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须按照磋商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七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n | |
\n17\n | \n政府采购政策要求\n | \n中 小\n企 业\n | \n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n | |
\n17\n | \n政府采购政策要求\n | \n中 小\n企 业\n | \n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n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n | |
\n17\n | \n政府采购政策要求\n | \n监 狱\n企 业\n | \n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能够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n | |
\n17\n | \n政府采购政策要求\n | \n福 利\n企 业\n | \n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n | |
\n18\n | \n信用记录查询\n | \n查 询\n渠 道\n | \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n | |
\n18\n | \n信用记录查询\n | \n查询截止时间\n | \n响应文件开启当天\n | |
\n18\n | \n信用记录查询\n | \n信用信息查询结果\n | \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n | |
\n18\n | \n信用记录查询\n | \n信用信息查询结果\n | \n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不良信用记录。\n | |
\n19\n | \n代理服务费\n | \n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人民币16265元。\n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发出两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以现金或银行转账的方式交纳相应的代理服务费。\n |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n(一) 总则
\n1 适用范围
\n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
\n2 定义
\n2.1“采购代理机构” 指在采购人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采购活动,组织本次磋商采购活动的执行机构,即山西恒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n2.2“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即本次采购活动的采购单位。
\n2.3“供应商”是指按磋商公告规定获取磋商文件并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n2.4“成交供应商”是指经过磋商小组评审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
\n2.5“服务承诺”是指为了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由供应商承担的提供项目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的服务和供应商承诺的其他类似服务。
\n2.6“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虚报、谎报、隐瞒事实,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虚假承诺,损害国家公共利益的行为。
\n3 供应商资格
\n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n3.2符合磋商公告有关要求,承认并履行磋商文件各项规定。
\n3.3能够承担参加采购活动过程及履行采购合同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n3.4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n4 知识产权
\n4.1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且免受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因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因采购人使用而遭受第三方主张权利的,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责任。
\n4.2如供应商不拥有所提供资料、技术、服务等的知识产权,则报价中已包含采购人使用该知识的一切相关费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n4.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
\n5 投标有效期
\n5.1投标有效期自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起算120天。
\n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
\n5.3项目履约期限超过“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起算120天”的,投标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全面履行完毕。
\n6 费用
\n6.1无论评审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采购活动相关的全部费用。
\n7 采购代理机构的权利
\n7.1采购代理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执行取消本此采购任务的情况下,无需对受影响的供应商承担任何责任。
\n8 解释权
\n8.1本次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属于山西恒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n(二) 磋商文件
\n9 磋商文件的构成
\n9.1磋商文件包括:
\n(1)采购邀请
\n(2)前附表
\n(3)供应商须知
\n(4)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n(5)采购需求
\n(6)合同文本
\n(7)响应文件格式
\n(8)磋商文件的澄清公告以及答疑、变更或补充通知等
\n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所有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本项目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响应文件开启结束后,应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供应商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n10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n10.1任何要求澄清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在法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n10.2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
\n10.3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以澄清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收。
\n(三) 响应文件
\n11 响应文件的构成
\n11.1响应文件包括:
\n(1)响应文件
\n(2)响应文件的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等均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n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加密传输递交,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须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重新对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并加密,在线递交。
\n11.2响应文件按“第七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自编目录、页码。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影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
\n12 响应文件的编制
\n12.1供应商应详细审阅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认真编制响应文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合法、真实、完整、有效,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n12.2响应文件应以中文书写或打印,字迹清晰、内容齐全,行间不得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经法定代表人(全权代理人)签字后生效。所有的响应文件必须逐页填加(连续)页码并编制目录。
\n12.3供应商资质证书(或资格证明)处于年检、换证、升级、变更等期间,除法律法规或发证机构有书面材料明确表明供应商资质(或资格)有效外,一律不予认可。
\n13 语言及计量单位
\n13.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本项目采购的所有来往的文字、函电统一使用中文;非中文数据或资料,须提供其中文译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n13.2响应文件中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n14 报价
\n14.1报价均以人民币/元报价。
\n14.2供应商应根据自身经营状况,按照“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进行报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相关服务的费用。具体要求详见第二部分“前附表”,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
\n14.3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n(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n(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n(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n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供应商须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进行修正并书面确认,经确认后的报价对供应商产生约束力。
\n15 磋商保证金
\n15.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足额交纳磋商保证金。
\n15.2采购代理机构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n15.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n(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n(2)供应商弄虚作假的;
\n(3)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n(4)成交供应商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n(5)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的;
\n(6)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的;
\n(7)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n(8)成交供应商未在成交结果发布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的;
\n(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n16 响应文件签署
\n16.1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签署、加盖公章。磋商文件规定的“单位公章”、“公章”等均指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
\n16.2响应文件的签署应清晰工整。
\n16.3响应文件须逐页盖章。
\n17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n17.1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平台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并加密上传。
\n17.2供应商应将纸质响应文件密封,于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递交至开启地点。
\n17.3在密封件的封面上标明“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等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n17.4供应商将证件原件与纸质响应文件装订在一起,视同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不予退回。
\n17.5密封口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理人手写签字。
\n17.6响应文件一经提交,无论供应商是否成交,均不予退还。
\n(四) 响应文件的提交
\n18 响应文件的提交
\n18.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与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以《磋商公告》或《澄清公告》公告时间为准。延长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或更改提交响应文件地点的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提交响应文件地点的约束。
\n18.2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响应文件:
\n(1)未按磋商公告要求获取并下载磋商文件的;
\n(2)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后提交纸质响应文件的;
\n(3)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对纸质响应文件进行密封的。
\n19 相互串通
\n19.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
\n(1)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服务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n(2)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采购活动;
\n(3)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
\n(4)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n(5)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n1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
\n(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n(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n(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n(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n(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n(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n20 弄虚作假
\n20.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弄虚作假的行为:
\n(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印章或票据凭证等;
\n(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n(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n(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n(5)冒名顶替他人签字;
\n(6)提供虚假的技术参数或服务方案;
\n(7)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n21 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n21.1获取磋商文件时的单位名称与其提交的响应文件中公章不一致的;
\n21.2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签字、盖章的;
\n21.3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纸质响应文件的;
\n21.4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资质原件、合同原件其它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的;
\n21.5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n21.6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n20.7供应商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参加磋商的;
\n21.8如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响应文件没有提交联合体协议的;
\n21.9纸质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胶装、密封、签字或盖章的;
\n21.10报价出现明显错误,供应商拒绝按照“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14.3”的规定进行修正的;
\n21.11填报总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预算的;
\n21.12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最后报价,且该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最后报价合理性的;
\n21.13磋商文件中明确要求的事项,而响应文件中未做出响应的;
\n21.14响应文件未满足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要求和条件的;
\n21.15响应文件中有重大偏差的;
\n21.16响应文件中的非中文数据或资料未提供其中文译文,磋商小组无法评判的;
\n21.17供应商提供的各项服务标准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的;
\n21.18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报价的,但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备选磋商的除外;
\n21.19磋商小组要求澄清的事项,供应商在规定时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
\n21.20响应文件未对合同履行期限、地点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
\n21.21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一切不符合法律或采购规定的活动;
\n21.22供应商相互串通、弄虚作假的;
\n21.23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n21.24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n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n22.1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错误的;
\n2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n22.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n2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n(五) 响应文件的开启
\n23 响应文件的开启
\n23.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磋商公告》或《澄清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响应文件的开启。
\n23.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
\n开启时间开始进入解密环节,供应商应在开始解密时间起30分钟内在线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操作。
\n(六) 评审
\n24 成立磋商小组
\n24.1 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特点组建磋商小组。
\n24.2磋商小组的组成人员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磋商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参加本项目评审。
\n24.3磋商小组的组成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n(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n(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n(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n(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n(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n25 磋商小组职责
\n25.1磋商小组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依据磋商文件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并按照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n25.2磋商小组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
\n25.3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n(七) 签订合同
\n26 成交通知
\n26.1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n26.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出现争议的,报财政部门处理。
\n26.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n27 履约保证金
\n27.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于签订采购合同前,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
\n27.2成交供应商不按照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成交资格。
\n27.3当成交供应商全面完成采购合同事项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数退还履约保证金。
\n27.4如果成交供应商未按双方签订合同事项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n28 签订合同
\n28.1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成交供应商在评审过程当中的答复澄清事项等均为此次采购合同附件,并具有法律效力。
\n28.2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声明。
\n28.3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n29 对供应商不良行为的处罚
\n29.1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n(1)弄虚作假谋取成交的;
\n(2)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n(3)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n(4)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不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n(5)供应商在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未按照有关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
\n(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n供应商有(1)至(6)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
\n30 对成交供应商不良行为的处罚
\n30.1成交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n(1)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n(2)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n31 诚实信用
\n31.1供应商在本项目的竞争中应自觉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凡有悖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将被录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中,依据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n31.2有证据表明供应商在诚信中存在严重问题时,将拒绝其参加采购活动或响应文件无效。
\n31.3供应商的违法违规和诚实信用缺失行为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记录和曝光。
\n(八) 质疑与投诉
\n32 询问
\n32.1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n33 质疑
\n33.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n质疑受理地址、部门、联系电话同磋商公告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一致。
\n33.2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其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
\n33.3供应商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函原件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n(1)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n(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
\n(3)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等;
\n(4)质疑函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的全权代理人署名,加盖单位公章,并标明提出质疑的具体日期。
\n33.4采购代理机构自受理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事项作出答复,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及其他相关供应商。
\n34 投诉
\n34.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首先依法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质疑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太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提起投诉。
\n34.2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n34.3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n(1)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
\n(2)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
\n(九) 其他
\n35 关于日期计算方法
\n35.1本磋商文件规定按日计算期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的最后一日是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到节假日后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
\n 第四部分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n1 采购人对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的说明内容及要求
\n1.1采购人在评审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时,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磋商文件所述范围。
\n1.2说明内容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存档。
\n2 评审依据
\n2.1磋商小组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磋商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
\n2.2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n2.3磋商小组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来判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n3 评审过程的保密
\n3.1磋商小组、采购代理机构等有关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负有保密责任,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
\n3.2磋商小组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向供应商进行任何有关评审的解释。
\n4 评审方法
\n4.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n4.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n5 响应文件的澄清
\n5.1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磋商小组认为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以书面形式通知该供应商。
\n5.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n5.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的事项,供应商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全权代理人在规定时间内向磋商小组做出书面答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全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n5.4磋商小组不得暗示或者诱导供应商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n6 评审事项处理原则
\n6.1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可以要求其在评审现场规定的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n6.2磋商小组有权判定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是否属于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
\n6.3有效供应商的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的评审依据,亦不作为不成交的评审依据。
\n6.4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
\n7 评审报告
\n7.1磋商小组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并签字确认,各成员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n7.2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n8 资格审查
\n8.1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审查内容\n | \n标 准\n | |
\n1\n | \n磋商保证金\n | \n按时足额交纳磋商保证金,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交纳保证金凭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n | |
\n2\n | \n纳税\n | \n提供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期依法缴纳当期税款的税收凭据(仅限于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依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无需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供应商须提供国家税收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n | |
\n3\n | \n社会保障\n | \n提供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期,工伤保险、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中任意一项社会保险的凭据。\n | |
\n4\n | \n供应商保证函\n | \n按照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n | |
\n5\n | \n供应商近三年无违法记录的声明函\n | \n按照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n | |
\n6\n | \n反商业贿赂承诺书\n | \n按照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n | |
\n7\n | \n供应商资格声明函\n | \n按照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n | |
\n8\n | \n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n | \n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并按照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n | |
\n9 \n | \n授权委托书\n | \n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并按照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n | |
\n10\n | \n财务状况文件\n | \n提供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完整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供应商成立不足一年(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n | |
\n11\n | \n供应商对《合同文本》签署意见\n | \n按照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n | |
\n12\n | \n代理服务费承诺书\n | \n按照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n | |
\n13\n | \n响应文件编制\n | \n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编写、签署、盖章等。\n | |
\n14\n | \n营业执照\n | \n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n | |
\n15\n | \n资质要求\n | \n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生产或经营该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供应商须主动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n | |
\n16\n | \n信用记录查询\n | \n查 询\n渠 道\n | \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n |
\n16\n | \n信用记录查询\n | \n查询截\n止时间\n | \n开标当日\n |
\n16\n | \n信用记录查询\n | \n信用信息查询结果\n | \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n |
\n16\n | \n信用记录查询\n | \n信用信息查询结果\n | \n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不良信用记录。\n |
\n16\n | \n信用记录查询\n | \n信用信息查询结果\n | \n如接受联合体磋商,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n |
\n资格审查注意事项:\n磋商小组各成员判定某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签署具体原因,否则视为该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n |
8.2通过资格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进入下一步的符合性审查。
\n9 符合性审查内容及标准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审查内容\n | \n标 准\n |
\n1\n | \n响应文件的报价\n | \n①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n |
\n1\n | \n响应文件的报价\n | \n②不存在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情形。\n |
\n1\n | \n响应文件的报价\n | \n③不存在总报价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的情形。\n |
\n2\n | \n服务(方案)\n | \n不存在可选择服务方案的情形。\n |
\n3\n | \n商务技术指标响应内容\n | \n响应文件完全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n |
\n4\n | \n其他\n | \n未发现属响应文件无效规定情形的(见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四)响应文件的提交”第21项的规定)。\n |
\n符合性审查注意事项:\n磋商小组各成员判定某供应商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应签署具体原因,否则视为该供应商通过符合性审查。\n |
10 磋商
\n10.1磋商小组将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逐一磋商、确定进入二次(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供应商第二次报价不能超过或等于自身的第一轮报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n10.2磋商小组宣布每一轮供应商进行报价的时限,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出价格的以其上一轮的有效报价为准。
\n11 最后报价的认定
\n11.1供应商不适用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其最后一轮有效报价为最后报价。
\n11.2本项目第二轮报价即为最后报价。
\n11.3供应商适用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按“价格评分”标准计算最后报价。
\n12 评分细则
\n12.1磋商小组成员应严格按照“评分细则”要素针对响应文件客观、公证、审慎地据实、独立打分。
\n12.2磋商小组成员未据实打分或超出“评分细则”要素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该评审专家重新评审。
\n12.3如出现某一位评审专家打分畸高畸低,导致评审结论改变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该评审专家说明其打分的合理理由,并视具体情况报告当地财政部门。
\n12.4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分值时,按以下顺序排列:
\n(1)选定技术质量最好的;
\n(2)如技术质量相等时,选定技术支持和服务承诺最好的;
\n(3)如上述条件相同时,选定最后报价低的。
\n12.5 技术评分(分值85分)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评审项目\n | \n标准分\n | \n评分标准\n |
\n1\n | \n服务方案\n | \n15分\n | \n服务方案总体概述详细,清晰合理、严谨、全面、完善,论述合理及可实施性强,满足磋商文件的全部服务要求,得0-15分。\n |
\n1\n | \n服务方案\n | \n15分\n | \n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人员岗位配置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得0-15分。\n具体需包括:针对本项目人员配置的组织架构;人员岗位职责;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服务人员配置稳定的保障措施和制约措施;工作流程;疫情防控措施等。\n |
\n1\n | \n服务方案\n | \n10分\n | \n有详细的服务目标定位,有详细的针对性服务标准,进行综合评审,得0-10分。\n |
\n1\n | \n服务方案\n | \n8分\n | \n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人员培训方案(培训目标、培训计划、培训内容等)进行综合评审,得0-8分。\n |
\n1\n | \n服务方案\n | \n12分\n | \n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审,得0-12分。\n具体需包括:服务质量管理办法;日常考核制度;人员管理制度;监督机制等。\n |
\n1\n | \n服务方案\n | \n8分\n | \n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日常检查制度和检查办法的科学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得0-8分。\n |
\n1\n | \n服务方案\n | \n12分\n | \n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安全管理办法及应急预案进行综合评审,得0-12分。\n具体需包括:服务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及预案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服务岗位安全保证措施等状况应急方案等。\n |
\n2\n | \n组织实施及人员保障\n | \n5分\n | \n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及项目人员配备(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姓名、年龄、职务、联系方式及相关资质或岗位证书等)进行综合评分,得0-5分。\n |
12.6 商务评分(分值5分)
\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评审项目\n | \n标准分\n | \n评分标准\n |
\n1\n | \n企业业绩\n | \n3分\n | \n以提供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三年内签署且独立完成的供应商自身同类合同为准。必须提供以下内容:①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成交(中标)通知书或经签订合同双方确认的项目结算单据(书)等;②合同核实单位、合同核实联系人、合同核实联系电话。\n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1分,否则不得分,最高得3分。\n |
\n2\n | \n响应文件\n编制\n | \n2分\n | \n①按磋商文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响应文件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n②对响应文件编排页码的得0.5分,未编排页码或编制不完整的不得分;\n③按磋商文件要求的字体、字号编制响应文件以及使用磋商文件要求的计量单位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n |
12.7 价格评分(分值10分)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评审项目\n | \n评分标准\n |
\n1\n | \n磋商报价\n | \n磋商基准价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n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磋商报价)×分值\n |
\n1\n | \n磋商报价\n | \n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磋商报价。\n |
\n政府采购价格折扣优惠政策说明\n | \n中小企业\n | \n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须按照磋商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七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n |
\n政府采购价格折扣优惠政策说明\n | \n中小企业\n | \n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n |
\n政府采购价格折扣优惠政策说明\n | \n中小企业\n | \n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n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n |
\n政府采购价格折扣优惠政策说明\n | \n监狱企业\n | \n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能够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n |
\n政府采购价格折扣优惠政策说明\n | \n福利企业\n | \n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n |
\n评分注意事项:\n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磋商小组应记录价格调整的依据、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n |
13 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n13.1未按照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将通讯工具存入指定地点的;
\n13.2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
\n13.3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澄清的情形除外;
\n13.4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n13.5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n13.6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
\n13.7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审资料;
\n13.8其他不遵守评审纪律的行为。
\n磋商小组成员有“13.1—13.6”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支付评审劳务报酬;磋商小组成员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并对其不良行为予以记录;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n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
\n一、项目概况
\n太原市第十八中学校是太原市教育局直属的优质完全中学,山西省示范高中。现需通过实行校园特色化管理,规范学生的日常行为,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培养学生的自律意识,组织纪律观念,集体主义观念,维护良好的校园秩序、培养学生顽强拼搏和吃苦耐劳精神,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教学质量和学习成绩的提高,提升学校整体形象。
\n二、服务范围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晋源校区\n | \n公寓\n | \n公寓使用面积:约3091㎡;男、女生公寓楼分别为五层,每层30间宿舍;现需提供管理服务的为男生公寓楼二层、女生公寓楼二层;男生使用宿舍52间、女生使用宿舍62间共348人。\n |
\n晋源校区\n | \n餐厅\n | \n餐厅使用面积:约3082㎡;餐厅楼层总计二层,现需对餐厅二层提供管理服务。\n |
\n晋源校区\n | \n教学楼\n | \n3号教学楼使用面积:约3126㎡;共计楼层五层;现需提供学生管理服务的为二层6个教室,三层4个教室,四层6个教室。\n |
\n晋源校区\n | \n校园\n | \n总面积:约70805㎡。\n |
\n坝陵校区\n | \n公寓\n | \n学生公寓现需提供管理服务的为公寓楼二、三、四、五层,共计60间宿舍。\n |
\n坝陵校区\n | \n餐厅\n | \n餐厅范围分布:位于校园西面,与礼堂为分层合体建筑;餐厅总面积:约1286.63㎡;餐厅楼层总计一层。\n |
\n坝陵校区\n | \n教学楼\n | \n教学楼总面积:约11360.57㎡;共计楼层十层(两栋单体五层建筑)学生管理为一、二、四层,分别18个教室。\n |
\n坝陵校区\n | \n校园\n | \n总面积:约40000㎡。\n |
\n同心校区\n | \n公寓\n | \n学生公寓现需提供管理服务的为男、女生公寓各一层,共计20间宿舍。\n |
\n同心校区\n | \n餐厅\n | \n餐厅范围分布:位于校园西面;餐厅总面积:约500㎡;餐厅楼层总计一层。\n |
\n同心校区\n | \n教学楼\n | \n教学楼总面积:约2500㎡;共计楼层十层(两栋单体五层建筑);学生管理为南楼一、二、三、四层,各6个教室。\n |
\n同心校区\n | \n校园\n | \n总面积:约5000㎡\n |
三、人员要求
\n\n\n\n\n\n\n\n\n\n\n\n\n\n\n岗位设置\n | \n人员要求\n |
\n校区学生管理人员主管\n | \n年龄需在2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的;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熟悉学生管理工作各项环节。\n |
\n学生管理服务人员\n | \n年龄需在2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的;本人身体健康、形象端庄、礼貌待人、作风正派、严守纪律、乐于助人、坚持原则、衣冠整洁。\n |
四、服务内容及标准
\n(一)学生公寓管理服务
\n服务内容:负责公寓学生所在的各楼层区域管理服务。
\n服务标准:
\n1、起床、整理内务:管理人员按学校作息时间提前起床开公寓楼门,等待学生起床后督促学生整理内务。
\n2、洗漱:洗漱期间管理人员检点学生洗漱秩序及用水安全,保证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洗漱完毕并离开公寓。
\n3、迟到考勤:提前督促学生按照公寓管理作息时间尽快离开公寓或者进入公寓,学生未按规定时间进入或离开宿舍,管理人员进行违纪登记并统一带出公寓;未按规定时间进入公寓学生,管理人员对其按校纪校规进行违纪登记后让该学生离开或进入公寓。
\n4、检点值日生:管理人员进行巡查、检点值日生卫生打扫情况及宿舍物品摆放情况。
\n5、考勤:在规定午休、晚休期间,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学生是否回到公寓以及对不在的学生与班主任核实情况。
\n6、纪律:在公寓午休、晚休期间辅导员负责对各宿舍学生纪律进行检点、确保休息期间安静就寝。
\n7、检查宿舍:每天早上在完成其它流动岗位工作之后进入公寓对学生宿舍内务、摆放、卫生检查,包括:宿舍的地面、桌面、床铺的整洁、被子的叠放及物品的摆放是否规范。
\n8、统计汇总:检查结束后将各宿舍内务情况进行登记、汇总统一交由公寓负责管理人员。
\n9、宿舍评比:每学期开展两次全校寄宿生公寓评比活动,按学生公寓评比活动方案进行实施,对于较差的宿舍、个人做出处理,优秀的宿舍、个人、学生骨干进行加分及大会表彰。
\n10、新生入住管理:按照“新生住宿名单”,查验学生有效证件后确认名字等信息在名单上打√或本人签字。并提醒新生相关注意事项。学生报到结束当天晚上,应到每间宿舍检查是否有新生已入住但未登记、不按名単住宿以及学生未入住等情况,并将未报到新生名单用书面形式报到政教处。政教处核对确认,超过规定时间后,通知是否可按空床位处理,入住后按照学校公寓管理制度实施。
\n11、老生入住管理:开学后,学生按照离校前宿舍安排入住,如宿舍安排有所变动,管理人员按照政教处下发的最新“公寓xx年级宿舍安排表”进行公示并指引学生按要求入住。
\n12、整体调宿管理:校方出“调宿安排表”给予公寓负责管理人员,经确认无误后进行整体调宿,完毕后登记好调宿日期及具体情况,存档。
\n13、个人调宿管理:凭政教处开出的“调宿通知单”,确认信息后登记个人信息等资料。在值班记录本上登记学生姓名、调宿日期、经手人等,“调宿通知単”至少保留一学期。调宿,应先检查原调出宿舍设施,督促学生最晚必须在当天搬完宿舍。管理人员最迟应在当天晚上到宿舍检查确认。
\n14、公寓财产报修:宿舍如有设施损坏,填写报修单及时报修,如有设备丢失或被人为破坏的,应及时向政教处反映,以便要求学生赔偿。
\n15、公寓退宿、离宿管理:学生退宿或者离宿时,管理人员应到宿舍认真检查设施。如有设施损坏,应联系维修部及时报修;如有设备丢失或被人为破坏的,应及时向学校相关处室反映,以便要求学生賠偿。
\n16、特殊情况:如遇前一日由于教学安排或学校活动延迟学生就寝时间,经与政教处领导请示同意,可对当日早操进行推迟起床等安排。
\n17、打架斗殴:学生在公寓管理期间,发生打架斗殴应立即上前制止,并将闹事学生带到值班室或其它空地方单独进行询问,进行登记后向班主任及值班老师汇报情况。
\n18、烫伤:在公寓管理期间学生发生烫伤时,管理人员应立即查看伤势,视情况而定是否通知班主任、值班老师或家长。
\n19、未按规定回宿:对未回宿舍并且未请假的学生,第一时间联系班主任以及值班老师汇报情况,等待下一步处理。
\n20、宿舍通风、消杀:管理人员每日上午对所负责楼层宿舍进行通风、消杀工作并做好通风、消杀记录以备查阅。
\n21、体温检测:学生每天晚上回到公寓后,管理人员按宿舍进行对学生体温检测并进行登记,如发现学生体温异常情况,第一时间与校医联系说明情况后与班主任以及值班老师汇报。
\n22、语言规范:发现违纪学生单独叫出说“同学,你已违反公寓规定,请登记”;如遇到不登记者,进行二次询问是否登记,如拒绝由管理人员直接进行登记,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冲突。
\n(二)学生早操管理服务
\n服务内容:负责操场学生早操管理的服务。
\n服务标准:
\n1、集合:学生必须做到在规定时间到达跑操集合点。对迟到学生管理人员进行违纪登记后进行跑操,每周不定时进行三次班级人数抽查,抽到班级出现学生未到情况,对未到学生进行违纪登记并与班主任进行反馈。
\n2、管理人员就位:早操管理人员提前到达操场指定位置。
\n3、实施跑操:各班体委不管班级人员是否全部到位必须准时带领本班开始跑操。
\n4、跑操流程:按照早操花样式跑步队形慢跑两圈,跑完后整齐带回原位。
\n5、学生请假:病假人员必须持有政教处统一开具的制式证明,否则一律按违纪予以登记,病假学生向管理病假学生的辅导员出示证明后,原地有序活动,等跑操队伍结束后自动回到班队列中。
\n6、讲评:管理人员对早操进行讲评,讲评完毕后由主官下达“由XX年级开始,依次带回”。
\n7、统计汇总:早操结束后各项检查表统一交给早操辅导员,由早操辅导员审核后交给统计员。
\n8、伤病:如遇跑操过程中,突发出现的伤病,对当事人第一时间采取停止跑操,并由学生骨干或管理人员搀扶回室内,通知校医或送往医院救治,同时第一时间通知值班老师;
\n9、天气原因:如遇下雨、雪、大风、雾霾等不具备出操条件,经向政教处领导请示同意,可调整为整理内务或其他室内活动。
\n(三)学生餐厅管理服务
\n服务内容:学校餐厅学生管理服务。
\n服务标准:
\n1、管理人员就位:管理人员应在开饭前提前到位,等待学生进入餐厅。
\n2、餐厅排队:进入餐厅后慢走至打饭窗口听从管理人员安排,先整齐排队,再开始打饭。
\n3、打饭:在所有同学打饭时每个窗口不得超过两人。
\n4、入座:打饭结束后应迅速找到对应座位就坐,不得堵塞打饭通道。
\n5、纪律:进餐过程中不得大声喧哗、坐姿要文明,除必要情况外,严禁将餐厅食物带出餐厅。
\n6、就餐结束:所有学生把餐余垃圾倒入指定地方,按规定就餐结束,并离开餐厅。
\n7、语言规范:发现违纪学生走到学生身边或单独叫出说“同学,你已违反餐厅规定,请自行登记”,如遇到不登记者,进行二次询问是否登记,如拒绝,由管理人员直接进行登记,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冲突。
\n8、特殊情况:发现不就餐现象的学生(在教室逗留、回宿舍的学生),管理人员要及时与其进行沟通,询问其缘由,以便下一步的解决。
\n9、统计汇总:餐厅结束后,检查表统一交给统计员进行汇总。
\n(四)学生早读管理服务
\n服务内容:教学楼班级所在的学生管理服务。
\n服务标准:
\n1、管理人员就位:管理人员应在学生上早读之前到达各楼层所负责的年级。
\n2、准备工作:督促学生进入教室,准备今天早读期间老师所安排的具体任务。
\n3、要求:学生早读时要做到手持课本,站姿端正、精神饱满声音响亮、感情投入。
\n4、纪律:检点未站立、未出声诵读的情况,杜绝喝水、吃东西现象,禁止学生随意离开自己位置。
\n5、早读形式:可采取带读、集体读、自由读等形式进行早读。
\n6、统计汇总:在早读期间发现学生违纪进行教育或者登记,早读结束后交由统计员进行统计。
\n(五)学生上、下午大课间管理服务
\n服务内容:教学楼、操场所有学生管理服务
\n服务标准:
\n1、管理人员就位:管理人员应在提前到达所负责的年级的楼层,等待学生下课。
\n2、集合:按学校规定时间下课后,管理人员迅速督促各班,由体委组织本班学生迅速站队,从教室楼呈两路纵队有序带入操场,各班体委负责本班纪律,做到快、静、齐。
\n3、要求:进入场地后每班体委站在指定位置整理好本班队伍,等待做操或跑操指令,做操过程中管理人员检点学生仪容仪表、做操或跑操质量。
\n4、带回:退场时,听从号令,不准喧哗,不准前后推打,按照指定路线退场。
\n5、眼保健操要求:眼保健操音乐开始时,检点所有同学应立刻停下手里任何事情,在座位上安静、标准、有效的按照眼保健操指示做眼保健操。
\n6、纪律:做眼保健操期间,严禁在教室内随意走动,严禁擅自离开教室。如遇特殊情况,应提前跟管理人员说明且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严禁任何学生说话、讨论、写作业等做与眼保健操无关的事情。
\n(六)学生无声自习管理服务
\n服务内容:教学楼、公寓楼内自习室的学生管理服务
\n服务标准:
\n1、管理人员就位:管理人员提前到达教学楼所负责年级的楼层,检点学生回教室。
\n2、考勤:开始自习之后,管理人员迅速核实各班人数进行统计,发至班主任群内核实学生请假情况。
\n3、纪律:需严格遵守学校无声自习管理规定,期间不迟到、不早退,严禁学生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n4、要求:管理人员对学生,严禁乱扔纸屑、果皮和随意吐痰等不文明行为,进行违纪登记并批评教育,自觉保持教室卫生、离开时将桌凳摆放整齐后随手关窗、关灯、关门,轻声出入。
\n5、学生请假:如遇学生请假,应直接找值班老师进行请假,之后假条交由管理人员方可离开。
\n6、统计汇总:在无声自习期间发现学生违纪询问清楚进行登记,结束无声自习之后交由统计员进行统计。
\n7、路队行进:下无声自习后,管理人员迅速督促各班,由体委组织本班学生迅速站队,从教室楼呈两路纵队有序带回公寓,各班体委负责本班纪律,做到快、静、齐。
\n8、突发情况:无声自习中学生有突发情况需要离开自习教室者,先与管理人员说明情况,由管理人员向班主任或值班老师联系说明情况后进行批准方可履行请假手续,准予告假。情节严重者,第一时间向值班领导进行反馈并处理。
\n9、公寓自习室要求:学生进入自习室应自觉保持安静,以免影响他人学习,离开时将桌凳摆好,并随手关门,轻声出入。爱护公共设施,严禁乱涂,刻画。学生严禁对自习室公用设施进行损坏,对故意损坏公用设施者,除照价赔偿外,并报学校相关部门处理。
\n(七)跑校生的管理服务
\n服务内容:教学楼、餐厅所在的学生管理服务
\n服务标准:
\n1、管理人员就位:管理人员应提前到达所负责年级楼层,等待学生放学。
\n2、集合整队:按学校规定时间下课后,管理人员迅速督促各班,由体委组织本班学生迅速站队,从教室楼呈两路纵队有序带出校门,各班体委负责本班纪律,做到快、静、齐。
\n3、就餐管理:规定跑校生就餐区域,学生就餐期间管理人员检点学生就餐纪律及文明就餐行为。
\n4、离校:跑校生就餐完毕,由管理人员进行集合整队,从餐厅呈两路纵队统一带出校门。
\n(八)校园学生安全巡查服务
\n服务内容:教学楼、操场、公寓学生管理的服务
\n服务标准:
\n1、管理人员就位:每日下午由两名管理人员提前到达学生做眼保健操的教学楼。
\n2、巡查路线:眼保健操结束后,管理人员由教学楼——学校操场以及主席台后——足球场——公寓进行巡查,检点学生行为规范、仪容仪表、追逐打闹等安全工作。
\n3、统计汇总:在校园巡查期间,发现公共设施损坏或人为损坏,及时进行登记并向政教处汇报,如发现学生违纪情况做出登记并进行思想教育,巡查结束后,登记表交由统计员进行统计。
\n(九)校内外学生活动组织的服务
\n服务内容:学生临时活动管理的服务
\n服务标准:
\n1、学校因节日组织的各项活动管理人员无条件进行配合并以完成为结果做好。
\n2、校内外各类活动因需要管理人员需调配进行开展的,管理人员全力配合并促成此次活动的圆满完成。
\n五、基本要求
\n1、成交供应商需通过对工作人员进行岗位测评和严格选拔,形成责任心强,操作熟练,经验丰富的团队。
\n2、接受采购人的指导、监督与考核。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进行业务培训,并根据采购人意见进行工作人员调整(培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n3、工作人员政治可靠、作风正派、业务熟练、工作责任心强,能忠于职守,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n4、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相貌端正,能够适应本工作岗位的相应要求。
\n5、服务过程中需接受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双重领导,做到一切行动听从指挥。
\n6、应遵守劳动纪律,认真执行双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n7、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单位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n8、工作人员到岗后,成交供应商对工作人员安全及文明服务负全责:采购单位与工作人员不存在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不负责所有工作人员病、老、伤、残、亡的善后处理及其各种保险,亦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任何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应加强工作人员的教育与管理,提高素质,不得因任何原因在采购单位范围内聚众闹事,不得有任何损坏学校利益和声誉的行为,如发生此情况后,成交供应商应立即处理并承担所有不良后果。对身体状况欠佳、自身素质低劣、服务态度差、不遵守采购单位规定、违纪违法的工作人员,采购人有权拒绝其上岗,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妥善处理与此类人员的用工事宜。
\n9、成交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对所提供服务服务质量合理建议和投诉,发现问题随时记录并整改,书面通知相关项目负责人,限期整改。
\n10、采购人安排的其他事宜,成交供应商需积极配合完成。
\n六、其他要求
\n1、如下一年度此服务项目资金未落实,成交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的实际工作需求提供延期服务。如有国家政策调整工资或物价、市场等发生显著变化时,在延期费用履行合同时可作为考虑因素,对服务费作小幅度的调整。
\n2、根据采购人需求,按实际派驻时间、派驻人员数量据实结算。
\n3、成交供应商不得将业务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人,一经发现,采购人将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n4、本次报价包含员工基本工资、节假日福利、管理费、税费、设备费等。
\n5、成交供应商须根据本次成交金额向前期提供延期服务的供应商据实支付服务费。
\n6、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工作人员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对各校区进行配置人员。
\n7、采购人根据《学生管理服务考核细则》(详见附件)对成交供应商进行每月考核,如月打分低于80分,采购人有权终止此成交供应商的合同关系。
\n七、商务要求
\n1、合同履行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n2、服务地点:太原市第十八中学校坝陵校区、太原市第十八中学校晋源校区及太原市第十八中学校同心校区。
\n3、付款方式:采购人根据《学生管理服务考核细则》(详见附件)对成交供应商进行月考核,如月打分在80分以上,采购人按实际派驻时间、派驻人员数量按月据实结算。
\n4、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n第六部分 合同文本
\n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n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山西恒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的本次招标内容及要求等,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n一、服务目的
\n通过实行校园特色化管理,规范学生的日常行为,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培养学生的自律意识,组织纪律观念,集体主义观念,维护良好的校园秩序、培养学生顽强拼搏和吃苦耐劳精神,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教学质量和学习成绩的提高,提升学校整体形象。
\n二、服务期限
\n1、本合同从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n2、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n三、服务职责范围
\n乙方按照双方确定的合作方案,主要负责学生的早操考核管理;公寓管理所涉及的午休、晚休,学生在公寓的行为举止规范教育和安全,保持学生良好作风以及宿舍内务,每日、周、月进行评比;上午大课间考核、下午课外活动考核;餐厅秩序管理;无声自习管理;完成政教处交办的其他相关临时性任务。
\n四、服务人员情况
\n\n\n\n\n\n\n\n\n\n\n\n\n\n\n\n\n\n\n\n\n\n\n岗位\n | \n数量\n | \n人员情况\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乙方派往本项目的服务人员须在项目实施前将拟投入的人员信息报甲方审核。
\n五、服务费金额及支付方式
\n1、合同金额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n注:在服务期内乙方根据甲方实际工作的需求随时进行岗位人数的增减。
\n2、根据考核办法按月支付。乙方每月初5日内向甲方提供国家正规发票作为甲方付款凭证。甲方需要在收到乙方付款凭证后在本月15日内将服务费用转到乙方指定账号,如遇寒暑假,由乙方申请,甲方需要提前支付或预支。
\n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正规的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付款的时间相应顺延。
\n乙方账户名称:
\n开 户 行:
\n银行账号:
\n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n1、协议签订后双方联合成立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总结经验教训进行工作协调会,为学生管理工作提供组织保障。甲方需指定管理联络人 ,负责向乙方提供与准学生管理有关的信息。
\n2、甲方有权对乙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有权通过乙方校区负责人提出工作意见或建议。
\n3、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有权使用乙方名称、图片、影音资料进行正面广告宣传和通讯报道事宜。
\n4、确立乙方在学生管理工作中的主体地位,确保班主任及学校相关部门给予积极配合和全力协助,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
\n5、根据教学情况,合理安排时间进行训练和考查考评内务卫生秩序,为确保学生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时间保障。
\n6、按时足额拨付管理费用,保障乙方队伍稳定和正常运转。
\n7、甲方为乙方提供基本的办公、食宿条件及场地。
\n8、甲方提供并协调好乙方对接班级管理委员、宿舍学生管理干部、校级学生会参与管理的学生干部的培训、开会所需的时间、场地等支持帮助。
\n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n1、以服务教学、服务学生为宗旨,抓好队伍自身建设、做好人员的教育、管理、检查,做好人员的学习培训,做好学生管理工作。
\n2、尊重学校领导和老师,爱护学生,抓好人员的作风建设,教育辅导员讲究工作方式方法,实行文明管理和人性化施调,坚决杜绝打骂体罚学生发生冲突,引起家校矛盾现象。
\n3、规范队伍和学生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严格推行一日生活制度。抓好早操的辅助管理,注重学生良好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
\n4、抓好寝室管理,定期进行卫生检查,保持室内环境卫生整洁,抓好作风纪律建设,确保校园秩序正规有序,抓好队列训练,注重学生的仪表、仪容,要求学生做到姿态端正,精神饱满,文明礼貌。
\n5、协助学校健全特色化管理系统和管理机制,点面结合,制定训练、活动方案,制定详细的日、周、月 、年度工作计划和长远规划,制定明确的激励、保障考评措施。
\n6、协助学校搞好富有特色的校园文化建设。
\n7、合理安排时间进行训练,增强体质,磨炼意志,组织内务比武竞赛,增强学生的自立能力。
\n8、会同学校建立讲评、例会制度以及年终奖励表彰制度。学生会要每日讲评,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领导小组每周例会,总结本周工作,研究制定下周计划;全校每期要评选优秀学生、优秀工作者予以表彰和奖励。
\n9、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工作,认真听取学校领导的意见,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认真配合学校相关部门。不折不扣地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达到学校满意,学生满意,家长满意。
\n10、乙方指定 同志为乙方管理联络人,负责管理的相关事宜的沟通。
\n八、监督管理和考核
\n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管,依据《学生管理服务考核评分细则》对乙方进行考核。
\n九、违约责任
\n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n2、本合同期满即终止。甲乙任何一方如拟变本合同内容或提前终止本合同,都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
\n3、在合同期限内因甲乙任何一方不可抗拒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可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无正当理由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的,须向对方支付一个月的服务费用作为违约赔偿金。
\n4、因乙方工作失职而出现责任事故,该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n十、不可抗力
\n1、不可抗力必须是指一方不可控制的、不可预见的、不可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火灾、水灾或任何其它自然或人为造成的灾难。
\n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采取合理措施尽可能减少不可抗力事件所产生的影响。
\n3、如发生不可抗力,双方应立即协商解决问题的方案。如果不可抗力持续三十日以上,且对本协议之履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则任何一方均可终止本合同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出具经有关部门确认的不可抗力书面证明文件。
\n十一、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n1、磋商文件;
\n2、磋商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如有);
\n3、响应文件;
\n4、合同条款;
\n5、中标通知书;
\n6、合同的其它附件。
\n十二、合同争议解决
\n1、本协议履行期间,如发生工作争议,双方应本着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体谅、珍惜友谊、保障学生权益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达不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n2、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甲方(章)\n \n年 月 日\n | \n乙方(章)\n \n年 月 日\n |
\n单位地址:\n | \n单位地址:\n |
\n法定代表人:\n | \n法定代表人:\n |
\n委托代理人:\n | \n委托代理人:\n |
\n电话:\n | \n电话:\n |
\n电子邮箱:\n | \n电子邮箱:\n |
\n邮政编码:\n | \n邮政编码:\n |
签约时间:
\n签约地点:
\n第七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n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须知
\n为了准确投标,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具体规定,参考如下要求认真编制响应文件:
\n响应文件字体为“宋体”;正文字号:小四号;标题字号:三号加粗;表格中的字号:五号。
\n附件1 响应文件封面(封皮)格式
\n 正本或副本正本或副本
\n响 应 文 件
\n项目编号:
\n项目名称:
\n供应商全称(公章):
\n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n日 期: 年 月 日
\n附件2
\n响应文件目录
\n(此目录供参考,供应商可自行编制)
\n1.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
\n2.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n3.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n4.供应商保证函…………………………………………………
\n5. 供应商近三年无违法记录声明函……………………………
\n6.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n7. 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n8.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
\n9. 授权委托书……………………………………………………
\n10.财务状况文件…………………………………………………
\n11.供应商对《合同文本》签署意见……………………………
\n12.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n13.报价表…………………………………………………………
\n14.中小企业声明函………………………………………………
\n15.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n1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n17.实施方案………………………………………………………
\n18.服务质量承诺书………………………………………………
\n19.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n20.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汇总表……………………………………
\n21.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n22.近三年完成的同类项目情况表………………………………
\n23.供应商需补充的其它资料或(说明)承诺事项……………
\n24. …………
\n附件3
\n供应商保证函
\n山西恒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n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 日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成交,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约完毕。
\n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资质要求。
\n3、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报价表。
\n4、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时,导致投标无效。
\n5、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n6、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
\n7、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所有规定。
\n8、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n9、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n10、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n11、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n供应商全称(公章):
\n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n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n附件4
\n供应商近三年无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n(供应商自行填写)
\n书面声明内容应包括:
\n1、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n2、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
\n3、供应商认为的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n供应商全称(公章):
\n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n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n附件5
\n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n山西恒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n为了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秩序,我方在本次采购活动中郑重承诺:
\n一、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
\n二、不向采购人、招标代理采购机构和评审专家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财政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n三、坚决做到不提供虚假资质文件和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n四、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保持公平的竞争关系。
\n五、不与采购人、招标代理采购机构和评审专家串通,自觉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n六、不与其他供应商串通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成交,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
\n七、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质保量地完成采购合同规定的任务,准确兑现售后服务承诺。
\n八、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n供应商全称(公章):
\n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n附件6
\n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n我公司承诺如下:
\n1、我公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n2、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n3、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n4、我公司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n5、我公司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n6、我公司已经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单位信用记录;
\n7、我公司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n8、我公司不是联合体投标。
\n以上承诺真实有效,如有不符愿意承担所有责任。
\n供应商全称(公章):
\n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n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n附件7
\n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
\n (姓名)是 供应商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山西恒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负责签署本次响应文件、全权处理响应文件开启、评审、澄清过程中的一切事项,签订采购合同,并处理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
\n特此证明。
\n\n\n\n\n\n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护照(正反两面)\n |
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本次磋商的应签署本文件并附本人身份证/护照的复印件;
\n2.如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本次磋商,应签署《授权委托书》。
\n供应商全称(公章):
\n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n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n附件7-1
\n授权委托书
\n我 姓名 是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单位名称 的 姓名 为我公司全权代理人,以我单位名义参加山西恒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代理人可全权代表我签署本次响应文件,处理响应文件开启、评审、澄清过程中的一切事项,签订采购合同,并处理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n全权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n特此声明。
\n\n\n\n\n\n\n\n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护照\n(正反两面)\n | \n | \n全权代理人身份证/护照\n(正反两面)\n |
注:应附法定代表人和全权代理人身份证/护照复印件
\n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n全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n供应商全称(公章):
\n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n附件8
\n财务状况文件
\n附件9
\n供应商对《合同文本》的签署意见
\n1.供应商对此次《合同文本》有无异议,请选择(以“√”标识):
\n有异议( ) 无异议( )
\n2.对《合同文本》有异议的,请具体说明。
\n……
\n3.合同纠纷解决方式,请选择其一:(以“√”标识)
\n(1)向合同签署地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
\n(2)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n供应商全称(公章):
\n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n附件10
\n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n致:山西恒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n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中若获成交通知书,我们保证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按磋商文件的规定,以现金或网银转账中的一种,向山西恒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长兴支行,开户银行行号:308161039163 ,银行账号:351903829010603),支付成交服务费。若未支付,自愿将投标保证金由山西恒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扣除。
\n 特此承诺!
\n承诺方法定名称(公章):
\n地址:
\n电话:
\n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n承诺日期:
\n附件11
\n报 价 表
\n 单位:元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项目名称\n | \n服务内容\n | \n服务期限\n | \n有无偏离\n |
\n | \n | \n | \n |
\n……\n | \n | \n | \n |
\n投标总价(元)\n | \n人民币(大写):\n人民币(小写):\n |
注:供应商不得更改表格格式,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n供应商全称(公章):
\n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n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n附件12
\n中小业声明函
\n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n1、 (标的名称) ,属于 (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n2、 (标的名称) ,属于 (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 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n……
\n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n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n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n企业名称(盖章):
\n日 期:
\n附件13
\n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n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n供应商全称(公章):
\n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n附件14
\n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n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服务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n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n单位名称(盖章):
\n日 期:
\n附件15
\n服 务 方 案
\n供应商全称(公章):
\n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n附件16
\n服务质量承诺书
\n供应商全称(公章):
\n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n附件17
\n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供应商名称\n | \n | ||||||
\n注册地址\n | \n | \n邮政编码\n | \n | ||||
\n联系方式\n | \n联系人\n | \n | \n电 话\n | \n | |||
\n联系方式\n | \n传 真\n | \n | \n电子邮件\n | \n | |||
\n法定代表人\n | \n姓 名\n | \n | \n技术职称\n | \n | \n电话\n | \n | |
\n项目负责人\n | \n姓 名\n | \n | \n技术职称\n | \n | \n电话\n | \n | |
\n成立时间\n | \n | \n员工总人数:\n | |||||
\n经营范围\n | \n | ||||||
\n备 注\n | \n |
附件18
\n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汇总表
\n附件19
\n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姓 名\n | \n | \n年 龄\n | \n | \n执业或职业资格\n证书名称\n | \n | |||
\n职 称\n | \n | \n学 历\n | \n | \n拟在本项目任职\n | \n | |||
\n工作年限\n | \n | \n从事工作年限\n | \n | |||||
\n毕业学校\n | \n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n | |||||||
\n主要工作经历\n | ||||||||
\n时 间\n | \n参加过的类似项目\n | \n担任职务\n | \n委托人及联系电话\n | |||||
\n | \n | \n | \n | |||||
\n | \n | \n | \n | |||||
\n | \n | \n | \n | |||||
\n | \n | \n | \n | |||||
\n | \n | \n | \n | |||||
\n | \n | \n | \n | |||||
\n | \n | \n | \n |
注:供应商应在本表后附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
\n附件20
\n近三年完成的同类项目汇总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项目名称\n | \n |
\n项目所在地\n | \n |
\n采购人名称\n | \n |
\n合同价格\n | \n |
\n服务期限\n | \n |
\n项目负责人\n | \n |
\n项目描述\n | \n |
\n备注\n | \n \n |
注: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n2、本表后须附成交(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
\n3、如近年来,供应商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须提供相应的变更资料;
\n附件21
\n供应商需补充的其它资料或(说明)承诺事项
\n附件22
\n《学生管理服务考核评分细则》
\n一、考核内容
\n(一)公寓
\n1、公寓管理人员每天各项工作提前5分钟就位。
\n2、两休期间公寓管理人员按学校规章制度准时开关公寓楼门。
\n3、两休期间学生准时起床,公寓管理人员督促检点学生起床情况,全程不间断检点各宿舍。
\n4、公寓管理人员按学校规章制度准时开始清公寓楼,督促学生离开公寓。
\n5、学生在校期间一天两次由公寓管理人员对公寓宿舍卫生情况进行检点、登记。
\n6、公寓管理人员每天对公寓内纪律、卫生情况进行记录、考核。
\n7、两休期间学生回公寓后公寓管理人员需全程不间断检点学生大声喧哗、做与洗漱、就寝无关的行为并进行处理;
\n8、两休期间学生回到宿舍,公寓管理人员对学生各宿舍人员在位情况进行统计登记、核查,发现未在位学生第一时间进行上报并登记。
\n9、两休期间学生安静就寝后巡查不得少于4次,巡查间隔10-15分钟一次,巡查过程中检点学生物品摆放、窗户、是否关闭。
\n(二)三餐
\n1、餐厅管理人员不得出现迟到早退情况。
\n2、就餐前五分钟管理人员在各自岗位就位,引导各班路队整齐有序进入餐厅。
\n3、进入餐厅后,餐厅管理人员对其就餐秩序进行检点,并对违纪学生第一时间进行登记。
\n4、餐厅学生若出现违纪,管理人员登记完毕立刻让该学生进行就餐,不以任何理由拖延学生吃饭、打饭时间。
\n(三)晚自习
\n1、管理人员提前到达执勤地点,就位后对还未进入教室学生进行督促检点,确保上课铃响后学生已坐至座位上安静上自习。
\n2、管理人员在所有班级安静上自习后对无声自习情况进行巡查并对违反校规校纪学生进行登记。
\n3、管理人员处理违纪学生不超过两分钟,不影响整个班级学习、安静的氛围。
\n4、晚自习期间未接学校相关领导批准严禁管理人员以任何形式叫学生出班级开会或进行单独沟通。
\n5、班级出现特殊情况第一时间与该年级值班教师及值班领导进行沟通汇报,不得私自进行处理,特殊事件相关管理人员必须写情况说明提交上级。
\n6、晚自习执勤期间管理人员严禁玩手机、扎堆聊天、空岗、迟到、脱岗。
\n7、下晚自习后管理人员组织学生安静有序排队回公寓。
\n(四)早操
\n早操管理人员提前到达操场指定位置带操,管理人员检点出操队列纪律、跑操情况、见习生请假情况进行登记、记录。
\n管理人员全程检点学生出操,过程中要检点各班人数、出操纪律、口号。
\n(五)早读
\n1、管理人员检点学生全部进班级并开始进行早读,早读期间严格按照早读标准进行考核及登记。
\n2、管理人员在早读执勤期间全程巡查过程中,检点学生是否准备早读资料、是否站立诵读、有无出声诵读、是否遵守早读纪律等情况并进行登记、记录。
\n(六)上、下午大课间
\n1、周一升旗仪式,管理人员全员参加。
\n2、管理人员严禁迟到,学生出操往返过程中,管理人员检点各班路队整齐、追逐打闹、仪容仪表、安全等。
\n3、学生进入操场后管理人员检点学生仪容仪表、行为规范(身体乱动、交头接耳)、动作规范等。操场内出现不符合规定的学生管理人员必须进行登记。
\n4、上下午出操完毕管理人员检点沿途路队规范,多提醒、多检点,严禁早退。
\n5、学生全部进入教学楼后管理人员督促学生抓紧时间进入教室,学生全部进入教室并保持安静后方执勤结束。
\n(七)安全巡查
\n1、管理人员在校园、操场、教学楼等地进行安全巡查,巡查有无学生追逐打闹、不文明行为,管理人员执勤期间不得从事与执勤无关的事情;巡查期间如遇突发事件管理人员第一时间进行介入并通知上级领导及政教处。
\n2、管理人员安全巡查期间严禁与学生打闹,开玩笑,严禁未经相关领导允许占据学生活动时间叫回公寓整改内务。
\n(八)自身行为
\n1、各工作岗位出勤必须提前5分钟到位,到位后对自身即将开展的工作了解、熟知、明确重点及工作重心。
\n2、管理人员在工作中严禁带情绪工作。
\n3、管理人员在校期间服装得体,衣袖、裤腿不得挽起,严禁露脚腕、披散头发,手腕、脖子、耳朵等严禁佩戴任何装饰物。
\n4、管理人员严禁说脏话,走路或执勤期间挺胸抬头、不得手指学生或老师,不得给学生贴标签,不得对客户品头论足。
\n5、管理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工作执勤相关资料或物品,疫情期间出入校门必须佩戴口罩。
\n6、严禁管理人员与学生开玩笑、谈及自身及工作、学校、公司等情况。
\n7、管理人员每周、每月需有总结、计划、落实。
\n8、一天常规管理必须有记录、有结果。
\n二、考核方式
\n1、随机检查。校区学生管理人员主管对各项学生管理服务工作进行日常抽查,接受采购人对学生管理服务的投诉和建议,并进行限期整改。
\n2、定期检查。校区学生管理人员主管须协同采购人每月月底对学生管理服务情况进行定期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服务质量、服务效果、各项管理制度落实等情况,将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
\n计分办法:
\n每月对各项服务内容及标准进行百分制递减法,学生管理服务内容完全符合学生管理标准得100分。
\n被采购人抽查发现存在管理漏洞的,每次扣2--3分;
\n抽查、定期检查发现学生管理不符合学生管理标准的,每次扣2--3分;
\n被发现工作管理存在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每次扣2—3分;
\n造成安全事故问题产生社会影响的不得分。
\n考核评分结果运用
\n以每月的计分分值作为结算学生管理服务费的依据。
\n每月记分分值90(含)分以上的,支付当月学生管理服务费用。
\n月计分分值80分以上90分以下的,推迟发放当月学生管理服务费用,成交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发放当月学生管理服务费用。
\n月计分分值及综合满意度80(含)分以下的,为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或考核不合格两次以上,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n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1750号1幢张江科学之门模力社区606-6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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