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鹤山市硅能源产业园区开发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新建规划一路、新建龙湾路、新建龙湾西路、新建创业路延长线、新建规划二路、新建规划三路、新建龙湾东路、扩建迎宾西路)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625.92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1/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40784-2023-01972
预算金额625.92万元
招标公司鹤山市址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何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鹤山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先生0750-8963715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28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12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鹤山市硅能源产业园区开发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新建规划一路、新建龙湾路、新建龙湾西路、新建创业路延长线、新建规划二路、新建规划三路、新建龙湾东路、扩建迎宾西路)检测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12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784-2023-01972
项目名称:鹤山市硅能源产业园区开发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新建规划一路、新建龙湾路、新建龙湾西路、新建创业路延长线、新建规划二路、新建规划三路、新建龙湾东路、扩建迎宾西路)检测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259,264.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鹤山市硅能源产业园区开发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新建规划一路、新建龙湾路、新建龙湾西路、新建创业路延长线、新建规划二路、新建规划三路、新建龙湾东路、扩建迎宾西路)检测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6,259,264.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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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服务 | 鹤山市硅能源产业园区开发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新建规划一路、新建龙湾路、新建龙湾西路、新建创业路延长线、新建规划二路、新建规划三路、新建龙湾东路、扩建迎宾西路)检测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259,264.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施工工期初定为1095个日历天;检测服务期从施工单位进场至所有检测服务项目完成,项目竣工验收止,检测服务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检测单位进场日期以项目业主通知时间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资料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鹤山市硅能源产业园区开发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新建规划一路、新建龙湾路、新建龙湾西路、新建创业路延长线、新建规划二路、新建规划三路、新建龙湾东路、扩建迎宾西路)检测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鹤山市硅能源产业园区开发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新建规划一路、新建龙湾路、新建龙湾西路、新建创业路延长线、新建规划二路、新建规划三路、新建龙湾东路、扩建迎宾西路)检测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其检测范围须满足下列①或②。①原标准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②新标准的资质证书,检测机构具备综合资质,或检测机构具备(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专项资质。注:投标人中标后的企业资质需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执行。
(4)投标人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具有“CMA”许可使用标志的计量认证证书,且计量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11月21日 至 2023年11月2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2月1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开标会议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一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鹤山市址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鹤山市址山镇教育路1号
联系方式:何先生/0750-83152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鹤山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中华园301号
联系方式:何先生/0750-89637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何先生/0750-8963715
鹤山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1日
相关附件:
鹤山市硅能源产业园区开发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新建规划一路、新建龙湾路、新建龙湾西路、新建创业路延长线、新建规划二路、新建规划三路、新建龙湾东路、扩建迎宾西路)检测服务招标文件(2023112101).zip
鹤山市硅能源产业园区开发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检测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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