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九局徐州至民权高速公路单县至曹县(菏泽界)段工程钢板桩租赁询价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铁九局徐州至民权高速公路单县至曹县(菏泽界)段工程钢板桩租赁询价
采购单位:
中铁九局集团第七工程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4-08-12 17:19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
响应截止时间:
2024-08-14 17:30
招标方联系人:
毛耀城
招标方联系电话:
18640021225
监督方联系人:
唐锐
监督方联系电话:
15241824001
交货方式:
乙方按要求交至甲方指定的到货地点,达到甲方验收标准
收货人:
中铁九局徐民高速项目项目经理部
收货人联系方式:
18640021225
发票种类:
增值税专用发票
支付条件:
租赁费分期支付。每期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向乙方支付不超过当期结算金额的70%,租赁期届满,双方办理封账手续后90日内支付不超过总结算金额的85%,180日内支付余款。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日内付清
结算方式:
银行转帐、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支付等方式,(在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支付时,在价格基础上甲方不另外支付承兑贴息)
发票抬头: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税号:
91210100240612006H
采购单位:
中铁九局集团第七工程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4-08-12 17:19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
响应截止时间:
2024-08-14 17:30
招标方联系人:
毛耀城
招标方联系电话:
18640021225
监督方联系人:
唐锐
监督方联系电话:
15241824001
交货方式:
乙方按要求交至甲方指定的到货地点,达到甲方验收标准
收货人:
中铁九局徐民高速项目项目经理部
收货人联系方式:
18640021225
发票种类:
增值税专用发票
支付条件:
租赁费分期支付。每期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向乙方支付不超过当期结算金额的70%,租赁期届满,双方办理封账手续后90日内支付不超过总结算金额的85%,180日内支付余款。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日内付清
结算方式:
银行转帐、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支付等方式,(在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支付时,在价格基础上甲方不另外支付承兑贴息)
发票抬头: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税号:
91210100240612006H
序号 |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技术标准及要求 | 交货期 | 送货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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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55053000003 | 拉森钢板桩 | 400mm(宽)×170mm(高)×15.5mm(厚) | 50.0 | 吨 | 计量单位“根”,12米/根,T/SSEA 0058-2020 | 2024-8-15 | 华东区-山东省-菏泽市-单县-李庄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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