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马鞍山市四村小学教育集团阳湖小学项目施工总承包定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2/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皖e0-11-2023-0506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 马鞍山市四村小学教育集团阳湖小学项目施工总承包 | |
项目编号 | 皖E0-11-2023-0506001 | |
标段名称 | 马鞍山市四村小学教育集团阳湖小学项目施工总承包 | |
标段编号 | 皖E0-11-2023-0506001-1 | |
项目统一代码 | 2310-340500-04-01-655306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马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马发改秘【2021】42号) | |
招标人 | 名称 | 马鞍山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
地址 | 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主楼二十一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招采一部 | |
联系人及电话 |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3/12/1 9:00:00 | |
定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 ||
定标候选人 | 名称 | 马鞍山徽枫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 |
投标价(元)/费率(%) |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96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赵俊鲜(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皖234131454966 | ||
工期(天) | 550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企业业绩 | 秀山文苑小区配套小学、幼儿园和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机构项目 | |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业绩 | / | |
定标候选人 | 名称 | 联合体牵头人:郑州一建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马鞍山钢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 |
投标价(元)/费率(%) |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96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司克斌(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豫1412018201904009 | ||
工期(天) | 550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企业业绩 | 1.滁州市车驾管业务综合服务中心项目 2.新余市渝水区松山小学建设项目 | |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业绩 | / | |
定标候选人 | 名称 | 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 |
投标价(元)/费率(%) |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96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李志涛(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皖1342015201619412 | ||
工期(天) | 550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企业业绩 | 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金牛湖校区工程建设项目(一期) 2.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星中学整体搬迁项目(EPC 总承包)(重新招标) | |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业绩 | / | |
公示期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备注 | 1、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蒋超;0555-5200310)。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科提出投诉(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联系人:马工,联系电话:0555-5200185。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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