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银行河北分行安防监控中心达标建设项目-装修工程分包招标公告
金额
28.61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1/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8.61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文亮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薛旸0311-86958901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2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05
公告正文
中国银行河北分行安防监控中心达标建设项目-装修工程分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银行河北分行安防监控中心达标建设项目-装修工程分包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采购内容:满足安防监控中心的需求,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简称“中行河北分行”)需采购一家供应商对中行河北分行安防监控中心进行装修改造。主要对监控中心地板、墙面、吊顶进行装修改造,配合安防设备标准化安装,满足24小时有人值守需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2.1.1中标人数量:1家
2.1.2工期:45日历天
2.1.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1.4最高投标限价:286151.63元人民币
2.1.5质量标准:合格。
2.1.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7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2.2招标范围:中国银行河北分行安防监控中心达标建设项目-装修工程分包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与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需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 
  3.1.3其他要求:(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2)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在中国银行不得有不良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投标人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4)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5)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6)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包含以下情况:① 与本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②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7)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8)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有相应工作经验、无在建工程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16至2024-01-22,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投标人须将以下资料发送至项目报名邮箱hxzb201@163.com进行领购招标文件:
1.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1.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原件扫描件。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项目联系人、电话、邮箱
上述资料扫描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联系人:李文亮、盖森 电话:0311-86958901 邮箱:hxzb201@163.com
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邮件领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2-05 09:30 ,地点为 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1416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本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hebeieb.com)上进行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邮编:

/
邮编:
050051
联系人:

王晶
联系人:
薛旸、李文亮、盖森
电话:

0311-69699195
电话:
0311-86958901(招标部)
传真: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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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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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hxzb201@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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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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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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