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赣州亦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宁都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业务用房场地平整挖填方工程(项目编号:GZYS2022-ND-C001)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金额
142.6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3/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zys2022-nd-c001
预算金额142.6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赣州亦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彭女士0797-6919095
标书截止时间2022/03/23
投标截止时间2022/03/24
公告正文

赣州亦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宁都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业务用房场地平整挖填方工程(项目编号:GZYS2022-ND-C001)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10 11:2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赣州亦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宁都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业务用房场地平整挖填方工程(项目编号:GZYS2022-ND-C001)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宁都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业务用房场地平整挖填方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赣州亦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3月24日15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YX2022-ND-C001

项目名称:宁都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业务用房场地平整挖填方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26801.65 元

最高限价:1426801.65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宁财购2022F000555599宁都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业务用房场地平整挖填方工程11426801.65元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30天内完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响应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1)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特定资格条件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2、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3、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由宁都县交易中心现场摇号随机抽取并确定,投标供应商必须取得业主单位出具的邀请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3月14日00:00 至 2022年03月23日00:0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赣州亦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免费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2年03月24日15点0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开启地址;梅江镇广场北路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

五、开启:

2022年03月24日15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开启地址;梅江镇广场北路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响应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人民币贰万捌仟伍佰叁拾陆整(¥28500.00)。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银行转账或电子投标保函方式缴纳,不再接受纸质投标保函。 1、投标人选择银行转账的:须在 2022 年 03 月 23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保证金账户的虚拟子账户,每次产生的虚拟子账户,仅限该项目转账,请各投标供应商严格按操作程序操作。在收款银行到账后,必须在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信息系统中保证金缴纳模块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并获取到账信息,因操作不当导致的投标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如有疑问请拔打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客服咨询热线:400-998-0000 工作时间 8: 30-21: 00 。( 1)缴纳保证金后自行在系统查询确认是否为有效保证金;( 2)开标时若系统查询为无效保证金,则作无效投标人处理。2、投标人选择电子投标保函的:投标人可以从企业一般账户开具,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金融服务”或宁都公共资源交易网“金融服务”点击开具电子投标保函,在线确认投标人信息并选择金融机构,由金融机构为投标人在线开具电子投标保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开具成功的电子投标保函系统自动确认生效,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 在线递交(操作手册详见PC端浏览器输入https://www.jxsggzy.cn/jrfw/可以直接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融服务系统(简称“金融服务系统”)首页-咨询中心-帮助中心查看操作手册)。为了方便电子保函的核查和索赔,投标人(供应商)选择银行、保险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开具电子投标保函由在赣州市辖区内有营业网点和营业执照的银行、保险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开具(如是外市银行、保险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出具的电子投标保函,应转开赣州市辖区内有营业网点和营业执照的银行、保险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开具),并对其开具的电子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电子投标保函(推荐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二)响应保证金退还:1、未成交供应商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业主单位(代理机构)应在废标后或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二个工作日内签发《非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可在宁都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样表),交易中心签收由代理机构送达的《非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后在退款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三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本息退还;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废标后或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二个工作日内退还保函。2、成交供应商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业主单位(代理机构)应在成交供应商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采购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签发《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可在宁都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样表),交易中心签收由成交供应商送达的《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后在退款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二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本息退还;(三)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须按成交金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业主收取,履约保证金缴入(户名:宁都县财政局,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支行1510206029000043633-002),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报告及有关凭证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宁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联系方式:151802069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亦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0797-69190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女士

电话:13237677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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