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西南宁昆仑坛勒50MW风电项目塔筒设备运输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9/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组织单位: 广东粤水电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编号: FWXM202309040001
【】广东粤水电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南宁昆仑坛勒50MW风电项目塔筒设备运输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FWXM202309040001
公告日期2023-09-04
我公司拟对广西南宁昆仑坛勒50MW风电项目塔筒设备运输进行招标,现公开邀请合格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请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索取招标文件并按要求进行投标。
一、运输项目概况
2、运输设备概况
本项目塔筒设备运输招标规模为WD185-5000-110米机型共10套。
本批次货物共10套塔筒,每套塔筒5段。自招标人广州新塘生产厂区运输至广西南宁市兴宁区昆仑镇坛勒 50MW 风电项目各机位安装点车板交货,拟采用陆地运输方式进行,运输线路全程约530公里,实际准确运距由投标人自行探路为准。
设备名称、规格、数量及质量如下表:
二、交货和运输
1.交货:本批次货物自招标人生产厂区运输至广西南宁市兴宁区昆仑镇坛勒 50MW 风电项目各机位安装点。塔架制造检验合格后,分段运输到安装现场。外爬梯和底平台与塔筒底段一并同时发运至现场。在卸车前运输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的一切风险均由投标人承担。
启运地点:招标人广州新塘生产厂区-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新光路13号
目的地点:广西南宁市兴宁区昆仑镇坛勒 50MW 风电项目目各机位安装点
接货方式:厂区车板接货
交货方式:业主方指定机位车板交货
2.计划交货日期:
注:具体交货时间以业主通知为准。
3.本合同设备的交货期及交货顺序应按照“交货进度”的规定进行,满足工程建设及设备安装进度和顺序的要求并保证交货的及时性和部套的完整性。交货进度中没有开列的货物应配合安装进度交货。
4.投标人负责将塔筒运输至项目业主方风电场指定机位点车板交货,包含运输车辆运输过程中的牵引拖拽工作(如有)。要求投标人在本项目风场附近设置二次转运场地(如实际需要),包含二次转运场地的租赁费、建设费、装卸费、设备保管费、二次转运费、转运车辆及拖拽车辆的租赁费。投标人所设置的二次转运场地的所在位置需得到业主方书面确认,二次转运场地的面积必须满足不少于4套塔筒设备的存储,塔筒二次倒运数量按照100%。
5.进入进场路至各个机位点之间的设备运输途中,塔筒设备运输车辆所需牵引工作均由投标人负责,塔筒设备运输车辆性能必须满足山地安全运输要求(牵引车头马力不低8/40于500匹且双驱带差速锁,车板带后轮转向功能),且转运车辆的数量及转运进度必须满足业主方项目进度要求。设备运输车及转运车辆到达交货机位点后72小时之内为免费压车期,因业主方原因导致设备运输车辆超出72小时内未卸车,按照后轮转向重型低板车600元/天/车进行补偿。
6.塔筒设备自出厂至项目清障分界点之间的运输清障工作由投标人承担(包括道路、桥梁改造修缮,清理影响运输的广告牌、电线杆、限高杆、限宽装置、电线电缆、树木等;以及包含通过当地检查站、限超站等区域的调解工作、运输造成路途中扰民的调解工作等)。投标人应承担在货物交付前为运输所需的道路(包括但不限于村道、县道、省道、国道、高速等)的使用、协调工作并承担全部费用。设备道路运输清障分界点为:(g108.67516880°, 23.00815319°),由投标人负责国道涉及护栏开口、运输车辆类型、堆场位置及占地尺寸、堆场租赁方等。
7.塔筒设备运输至现场必须保证设备的外包装及两头塔筒封堵完好,塔筒内清洁无损伤。塔筒吊装时,吊装现场必须有1名塔筒售后人员在场,负责对塔筒因运输原因造成塔筒漆面补漆及卫生的清理工作。
8.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负责办理并承担所供货物的一切保险。如出现保险事故,保险理赔由投标人全权负责。
三、现场踏勘
1、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运输路况及项目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2、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四、运输质量
1.服务于本项目的驾驶人员应尽量保持一致,避免驾驶水平及对路况的熟悉差异,造成运输周期延长或安全风险。
2.投标人运输服务的驾驶人员,须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业主方现场监理将对驾驶员资质文件和人证相符情况复检,投标人为入场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
3.进入业主方现场的运输车辆合格证明、年检报告按要求向监理报验。
4.车辆正式进场前,业主方项目部将对驾驶和设备押运人员进行设备运输安全技术交底,保证设备运输车辆司机熟悉场区道路状况,知晓业主方安全管理要求。
5.运输车辆进场前24小时内,必须办理风电场设备进场安全检查确认单,得到许可后方可进入。
6.场区驾驶时,由于施工区域内道路急转弯多、道路狭窄,野生动物、其他车辆和危险的坡道等情况,山区行车必须小心慢行,在路上行驶要集中精力,视点要远,尽量看清路面状况和路边环境。载人车辆车速≤40Km/h,载货车辆车速≤15Km/h。
7.塔架在运输过程中应捆绑牢固,两边放置马鞍架防止滚动;捆绑索具及垫木与塔架之间须垫放足够的棉制缓冲物,以防运输过程中造成筒体损伤或磨擦损伤防腐层, 塔架两端用防雨布封堵,防止灰尘雨雪进入塔架;对于已损伤的防腐层,应咨询相应防腐材料供应商,按其解决方案进行修复;
8.在塔架吊装前,应按业主方技术条件有关要求提供筒体凸凹度、椭圆度及法兰平面度、筒体与法兰焊接角变形、法兰椭圆度,如指标不合格,不得吊装,塔架的搬运和吊装不允许损伤防腐层,吊装索具(钢丝绳)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避免与防腐层直接接触;
9.投标人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塔架法兰在运输过程中变形,法兰(推荐)采用12号槽钢米字支撑固定(支撑用与法兰孔相配的螺栓联接,要求支撑与法兰接触面应接触紧密,不得发生错动现象)。
10.塔筒运至现场交货时应保证外包装完整,包装物及米字支撑均由招标人回收处理,塔筒运输过程造成的油、泥污染由投标人负责清理,运输过程造成磨损、掉漆由投标人进行现场处理,如处理不当,业主方要求返厂更换,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11.为保证设备运输,投标人需提供详细的运输方案,运输实施方案报业主方审核并实施。
12.投标人须安全地将塔筒设备送到业主方的指定机位,负责货物装车后的加固、捆绑,确保运输质量和运输安全,运输安全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在运输过程中应提前做好检查并采取充分的防护措施,避免货物的丢失、短少、变质、污染或损坏,如货物损坏、丢失按当前市场价赔偿。
13.接货通知: 招标人根据项目现场安装进度计划,分批陆续供货。招标人将以短信、传真或其他书面方式通知发货,投标人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运输车辆到达生产地点装货发运。为使合同货物顺利运抵交货地点, 投标人应充分考察运输道路情况,如因投标人未能采取有效的运输方案导致货物不能按时运抵现场,造成塔筒设备延误交货,投标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业主原因延期交货,招标人不构成违约,不补偿运输单位任何费用。
14.投标人需派驻至少一个现场人员与业主方协调,配合业主指导、协调承运工作。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经评审合格的供应商,已在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http://www.ysd002060.com:8181/)进行注册,并通过审核。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具有《大型物件运输》资格;
3、投标人提供最近2年的运输业绩,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合同、业绩证明等)。
4、财务要求:具有承担本项目运输的财务能力;
5、信誉要求:信誉良好;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单位,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标的投标。
7、投标人应独立参加投标,本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任一单位不得以其他人名义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者,请在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采购平台上(http://www.ysd002060.com:8181/)下载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13日下午15:00,按以下两种方式递交:
1、在招标人电子商务采购平台(http://www.ysd002060.com:8181/)内按要求报价和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未按要求报价和逾期上传电子档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为正本,其余为副本,封面上应分别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纸质投标文件需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密封的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3、投标文件纸质资料,投标人可用快递的方式邮寄给招标人,但投标人必需确保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纸质投标文件。
八、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后60天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应为银行电汇,保证金提交账户:
单位名称:广东粤水电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44050154170200000284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城新塘支行
纳税识别号:9144 0183 7733 3816 9C
注册地址: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香山大道 18 号
电 话:020-66262827
3、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人与我公司有款项往来,经我司财务审核确认后可将我司未付贵司款项中的叁万元作为投标保证金并出具承诺函,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出具投标保证金转账凭条或承诺函,该投标保证金凭条或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函件必须先发送到招标单位指定的邮箱,投标方未递交投标保证金或出具承诺函的投标文件作废。
4、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投标保证金将予以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或要求变更报价的,投标文件作废并没收全部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被通知中标后,因中标人探路不清楚或自身任何原因出现最低报价后放弃中标的或中标后不能履行合同条款拒签合同的没收全部投标保证金。
(3)在招投标过程中若有违反招投标法,投标人相互串通抬高投标价围标的,招标人有权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并保留对造成损失的追偿权,情节严重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5、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如不再参加我司其余运输项目投标,我司将在签订合同后10天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与我司订立合同后,对我司其他运输项目仍有投标计划的,可将保证金保留至下一个运输项目。
6、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粤水电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香山大道18号
联系人:江程琳
联系电话:020-66262830 QQ:591660626
采购编号: FWXM202309040001
【】广东粤水电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南宁昆仑坛勒50MW风电项目塔筒设备运输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FWXM202309040001
公告日期2023-09-04
我公司拟对广西南宁昆仑坛勒50MW风电项目塔筒设备运输进行招标,现公开邀请合格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请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索取招标文件并按要求进行投标。
一、运输项目概况
基本情况 | 工程名称 | 广西南宁市兴宁区昆仑镇坛勒50MW风电项目 |
项目地理位置 | 兴宁区坛勒风电场位于广西南宁市兴宁区东北部,主要考虑利用昆仑镇南部的山脊及山包,场址中心坐标约为北纬23°00'53.5"、东经108°42'17.0",场址中心距离兴宁区公路里程约45km。 | |
工程地质情况 | 属于山地丘陵地形,山顶植被以低矮灌木、桉树为主。兴宁区属南宁市辖区,位于北回归线以南。兴宁区南起民族大道与青秀区交界,西南临邕江与江南区相望,西接解放路、华强路及铁路沿线与西乡塘区毗邻,北至广西林科院、广西高峰林场与武鸣区相连,东北至昆仑关与宾阳县接壤,总面积751km2。 | |
交通状况 | 兴宁区交通网络发达,外环高速、柳南第二高速、国道G324 等从辖区内经过,国道G324 从场址边穿过,并有县道及乡道可直接到达风电场场址,风电场对外交通条件较好。 | |
建设规模 | 50MW | |
项目环境 | 山地丘陵地形 | |
风能资源 | 气象站多年平均风速 | 7.62m/s |
风场110m年平均风速 | 7.80m/s | |
风场100m平均风功率密度 | 746W/m2 | |
主风向 | W~NW、E~SE | |
主风能方向 | W~WNW | |
风场50年一遇最大风速 | 48.99m/s | |
气象条件 | 最高温度℃ | 40℃ |
最低温度℃ | 0.4℃ | |
海拔高度 m | 1290~1440m | |
年均降水量 | 346mm | |
地震基本烈度 | 8度 |
2、运输设备概况
本项目塔筒设备运输招标规模为WD185-5000-110米机型共10套。
本批次货物共10套塔筒,每套塔筒5段。自招标人广州新塘生产厂区运输至广西南宁市兴宁区昆仑镇坛勒 50MW 风电项目各机位安装点车板交货,拟采用陆地运输方式进行,运输线路全程约530公里,实际准确运距由投标人自行探路为准。
设备名称、规格、数量及质量如下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货物规格(直径X长度) | 单件重量(吨) | 数量(节) | 总重(吨) | 备注 |
一 | WD185-5000-110米机型 | 326.539 | | | | |
1 | 第一塔架 | Φ4850xφ4483.7x17500 | 93.525 | 3 | 280.575 | 单套塔筒重量包括筒体及塔筒内附件的重量。 |
2 | 第二塔架 | φ4483.7xφ4474.3x22500 | 80.912 | 3 | 242.736 | |
3 | 第三塔架 | Φ4474.3xφ4467.5x22500 | 61.506 | 3 | 184.518 | |
4 | 第四塔架 | φ4467.5xφ4068.9x22500 | 45.689 | 3 | 137.067 | |
5 | 第五塔架 | φ4068.9xφ3692x22300 | 44.907 | 3 | 134.721 | |
二 | WD185-5000-110米机型 | 286.39 | | | | |
1 | 第一塔架 | Φ4850xφ4483.6x17500 | 81.809 | 7 | 572.663 | 单套塔筒重量包括筒体及塔筒内附件的重量。 |
2 | 第二塔架 | φ4483.6xφ4475.7x22500 | 70.089 | 7 | 490.623 | |
3 | 第三塔架 | Φ4475.7xφ4470x22500 | 53.084 | 7 | 371.588 | |
4 | 第四塔架 | φ4470xφ4069.7x22500 | 40.232 | 7 | 281.624 | |
5 | 第五塔架 | φ4069xφ3692x22300 | 41.176 | 7 | 288.232 |
二、交货和运输
1.交货:本批次货物自招标人生产厂区运输至广西南宁市兴宁区昆仑镇坛勒 50MW 风电项目各机位安装点。塔架制造检验合格后,分段运输到安装现场。外爬梯和底平台与塔筒底段一并同时发运至现场。在卸车前运输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的一切风险均由投标人承担。
启运地点:招标人广州新塘生产厂区-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新光路13号
目的地点:广西南宁市兴宁区昆仑镇坛勒 50MW 风电项目目各机位安装点
接货方式:厂区车板接货
交货方式:业主方指定机位车板交货
2.计划交货日期:
项目名称 | 交货时间 |
第一批塔筒(2套) | 交货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 |
第二批塔筒(3套) | 交货时间为2023年11月25日 |
第三批塔筒(2套) | 交货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 |
第四批塔筒(2套) | 交货时间为2023年1月25日 |
第五批塔筒(1套) | 交货时间为2024年2月25日 |
注:具体交货时间以业主通知为准。
3.本合同设备的交货期及交货顺序应按照“交货进度”的规定进行,满足工程建设及设备安装进度和顺序的要求并保证交货的及时性和部套的完整性。交货进度中没有开列的货物应配合安装进度交货。
4.投标人负责将塔筒运输至项目业主方风电场指定机位点车板交货,包含运输车辆运输过程中的牵引拖拽工作(如有)。要求投标人在本项目风场附近设置二次转运场地(如实际需要),包含二次转运场地的租赁费、建设费、装卸费、设备保管费、二次转运费、转运车辆及拖拽车辆的租赁费。投标人所设置的二次转运场地的所在位置需得到业主方书面确认,二次转运场地的面积必须满足不少于4套塔筒设备的存储,塔筒二次倒运数量按照100%。
5.进入进场路至各个机位点之间的设备运输途中,塔筒设备运输车辆所需牵引工作均由投标人负责,塔筒设备运输车辆性能必须满足山地安全运输要求(牵引车头马力不低8/40于500匹且双驱带差速锁,车板带后轮转向功能),且转运车辆的数量及转运进度必须满足业主方项目进度要求。设备运输车及转运车辆到达交货机位点后72小时之内为免费压车期,因业主方原因导致设备运输车辆超出72小时内未卸车,按照后轮转向重型低板车600元/天/车进行补偿。
6.塔筒设备自出厂至项目清障分界点之间的运输清障工作由投标人承担(包括道路、桥梁改造修缮,清理影响运输的广告牌、电线杆、限高杆、限宽装置、电线电缆、树木等;以及包含通过当地检查站、限超站等区域的调解工作、运输造成路途中扰民的调解工作等)。投标人应承担在货物交付前为运输所需的道路(包括但不限于村道、县道、省道、国道、高速等)的使用、协调工作并承担全部费用。设备道路运输清障分界点为:(g108.67516880°, 23.00815319°),由投标人负责国道涉及护栏开口、运输车辆类型、堆场位置及占地尺寸、堆场租赁方等。
7.塔筒设备运输至现场必须保证设备的外包装及两头塔筒封堵完好,塔筒内清洁无损伤。塔筒吊装时,吊装现场必须有1名塔筒售后人员在场,负责对塔筒因运输原因造成塔筒漆面补漆及卫生的清理工作。
8.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负责办理并承担所供货物的一切保险。如出现保险事故,保险理赔由投标人全权负责。
三、现场踏勘
1、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运输路况及项目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2、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四、运输质量
1.服务于本项目的驾驶人员应尽量保持一致,避免驾驶水平及对路况的熟悉差异,造成运输周期延长或安全风险。
2.投标人运输服务的驾驶人员,须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业主方现场监理将对驾驶员资质文件和人证相符情况复检,投标人为入场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
3.进入业主方现场的运输车辆合格证明、年检报告按要求向监理报验。
4.车辆正式进场前,业主方项目部将对驾驶和设备押运人员进行设备运输安全技术交底,保证设备运输车辆司机熟悉场区道路状况,知晓业主方安全管理要求。
5.运输车辆进场前24小时内,必须办理风电场设备进场安全检查确认单,得到许可后方可进入。
6.场区驾驶时,由于施工区域内道路急转弯多、道路狭窄,野生动物、其他车辆和危险的坡道等情况,山区行车必须小心慢行,在路上行驶要集中精力,视点要远,尽量看清路面状况和路边环境。载人车辆车速≤40Km/h,载货车辆车速≤15Km/h。
7.塔架在运输过程中应捆绑牢固,两边放置马鞍架防止滚动;捆绑索具及垫木与塔架之间须垫放足够的棉制缓冲物,以防运输过程中造成筒体损伤或磨擦损伤防腐层, 塔架两端用防雨布封堵,防止灰尘雨雪进入塔架;对于已损伤的防腐层,应咨询相应防腐材料供应商,按其解决方案进行修复;
8.在塔架吊装前,应按业主方技术条件有关要求提供筒体凸凹度、椭圆度及法兰平面度、筒体与法兰焊接角变形、法兰椭圆度,如指标不合格,不得吊装,塔架的搬运和吊装不允许损伤防腐层,吊装索具(钢丝绳)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避免与防腐层直接接触;
9.投标人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塔架法兰在运输过程中变形,法兰(推荐)采用12号槽钢米字支撑固定(支撑用与法兰孔相配的螺栓联接,要求支撑与法兰接触面应接触紧密,不得发生错动现象)。
10.塔筒运至现场交货时应保证外包装完整,包装物及米字支撑均由招标人回收处理,塔筒运输过程造成的油、泥污染由投标人负责清理,运输过程造成磨损、掉漆由投标人进行现场处理,如处理不当,业主方要求返厂更换,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11.为保证设备运输,投标人需提供详细的运输方案,运输实施方案报业主方审核并实施。
12.投标人须安全地将塔筒设备送到业主方的指定机位,负责货物装车后的加固、捆绑,确保运输质量和运输安全,运输安全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在运输过程中应提前做好检查并采取充分的防护措施,避免货物的丢失、短少、变质、污染或损坏,如货物损坏、丢失按当前市场价赔偿。
13.接货通知: 招标人根据项目现场安装进度计划,分批陆续供货。招标人将以短信、传真或其他书面方式通知发货,投标人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运输车辆到达生产地点装货发运。为使合同货物顺利运抵交货地点, 投标人应充分考察运输道路情况,如因投标人未能采取有效的运输方案导致货物不能按时运抵现场,造成塔筒设备延误交货,投标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业主原因延期交货,招标人不构成违约,不补偿运输单位任何费用。
14.投标人需派驻至少一个现场人员与业主方协调,配合业主指导、协调承运工作。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经评审合格的供应商,已在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http://www.ysd002060.com:8181/)进行注册,并通过审核。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具有《大型物件运输》资格;
3、投标人提供最近2年的运输业绩,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合同、业绩证明等)。
4、财务要求:具有承担本项目运输的财务能力;
5、信誉要求:信誉良好;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单位,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标的投标。
7、投标人应独立参加投标,本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任一单位不得以其他人名义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者,请在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采购平台上(http://www.ysd002060.com:8181/)下载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13日下午15:00,按以下两种方式递交:
1、在招标人电子商务采购平台(http://www.ysd002060.com:8181/)内按要求报价和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未按要求报价和逾期上传电子档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为正本,其余为副本,封面上应分别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纸质投标文件需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密封的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3、投标文件纸质资料,投标人可用快递的方式邮寄给招标人,但投标人必需确保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纸质投标文件。
八、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后60天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应为银行电汇,保证金提交账户:
单位名称:广东粤水电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44050154170200000284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城新塘支行
纳税识别号:9144 0183 7733 3816 9C
注册地址: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香山大道 18 号
电 话:020-66262827
3、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人与我公司有款项往来,经我司财务审核确认后可将我司未付贵司款项中的叁万元作为投标保证金并出具承诺函,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出具投标保证金转账凭条或承诺函,该投标保证金凭条或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函件必须先发送到招标单位指定的邮箱,投标方未递交投标保证金或出具承诺函的投标文件作废。
4、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投标保证金将予以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或要求变更报价的,投标文件作废并没收全部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被通知中标后,因中标人探路不清楚或自身任何原因出现最低报价后放弃中标的或中标后不能履行合同条款拒签合同的没收全部投标保证金。
(3)在招投标过程中若有违反招投标法,投标人相互串通抬高投标价围标的,招标人有权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并保留对造成损失的追偿权,情节严重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5、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如不再参加我司其余运输项目投标,我司将在签订合同后10天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与我司订立合同后,对我司其他运输项目仍有投标计划的,可将保证金保留至下一个运输项目。
6、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粤水电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香山大道18号
联系人:江程琳
联系电话:020-66262830 QQ:59166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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