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永川科技创新中心展厅装修工程 已由 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永发改审批﹝ 2023 ﹞ 77 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永川高新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 为 重庆永川高新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永川区文理学院红河校区南门旁高新大厦一层 。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布展设计空间为建筑一层,布展面积(含公共区域)约 1200 平方米,内装设计及改造等内容 。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1500 万元。
?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1165.986 万元 。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 、 工程施工其他等内容,具体范围为:
(1 ) 设计部分: 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涉及本项目所有的专项设计。设计成果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及验收合格标准,必须经过招标人认可 和 满足招标人提供的“发包人要求”的所有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 。
(2) 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招标人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认可的施工图纸所示的装饰工程、电气工程、多媒体硬件、多媒体软件、多媒体影片、模型、监控、空调改造等全部工作内容,以及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如有)、调试直至综合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所有工作 。
(3) 总承包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等全面管控和负责,完成本项目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各阶段设计成果必须经过招标人审定后方可实施。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12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其中:
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 30 日历天 ;
施工工期: 90 日历天 ;
2.6 标段划分(如有):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2.7 其他: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设 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由负责施工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设计资质由设计单位提供,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应满足下列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条内容 。
招标人: | 重庆永川高新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芳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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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永川区凤凰湖工业园区内2小区1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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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永川区红河中路433号金融时代2号楼1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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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王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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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樊汝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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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402160 | |
联系电话: | 13452905431 | 联系电话: | 023-498115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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