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
1.申报项目名称:2024年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系统安全技术服务 2.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3.采购预算金额:44.5万元 4.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 5.评审方法:综合评审 6.采购单位: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7.经办人姓名及其联系方式:陈诗彧、李嘉俊 0755-28333603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截止时间前,中标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具有承办安全技术服务相关项目服务的资质并具有政府安全技术服务经验,近3年有政府服务项目良好评价记录可优先考虑; 5.根据项目内容、技术标准等,提出明确的技术需求内容。中标单位应本着服务至上、诚信为本的宗旨,为用人单位委派具有政府部门服务经验,公文收写能力较强的安全技术服务人员,为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系统提供相关的优质服务; 6.本项目须配备1名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且学历必须为本科及以上,2名安全助理应当已经取得深圳市安全管理人员以上资格证书; 7.在大鹏新区周边设有固定办公场所及配套办公设备,自行提供外勤车辆(深圳牌照)可优先考虑。 |
三、项目简介 |
为提高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系统安全监管力度和专业化安全监管水平,拟引入第三方安全技术服务力量协助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应急管理等制度编写、行业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宣传教育、专项工作跟进、年度考核档案整编等相关工作。 |
四、项目服务要求 |
1.按照新区安委办、消安委办日常工作要求及行业监管实际,协助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全面做好行业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及综合防灾减灾等有关工作。 2.对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系统监管的单位(场所)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有34家,其中12家重点监管单位(场所)每月检查一次;其余22家单位每季度检查1次,根据工作情况动态调整检查次数或家数)及时提供日常隐患排查及复查报告,月度、季度、年度隐患整改情况报告,专项隐患排查报告等。 3.制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结合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日),每半年开展1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有图片、视频的宣传档案。 4.依深圳市安全管理综合信息系统要求,对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系统单位场所逐月录入安全管理信息资料。 5.协助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对申请登记的行业单位进行前置安全符合性检查。 6.协助完成各类安全生产专项及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等。及时提交各类安全生产专项方案、报表、小结、总结等资料,及时整备各类安全生产年度考核资料。 7.协助完成各类消防安全专项及年度消防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等。及时提交各类消防安全专项方案、报表、小结、总结等资料,及时整备各类消防安全年度考核资料。 8.协助完成行业防灾减灾专项及年防灾减灾考核事项,及时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演练等工作。 9.协助做好行业单位(场所)疫情防控一般性事务跟进。 10.全年突发事件处置及24小时应急响应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三防应急)。 |
五、商务需求 |
1.中标单位必须接受采购人的检查考核,采购人有权根据市有关规定对质量考核标准及奖惩办法作相应的修改; 2.中标单位擅自将服务合同转包或部分分包给第三者,将终止项目,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 3.中标单位弄虚作假及其他不正当行为的,将终止合同,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 4.中标单位违反劳动法或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造成恶劣影响,将终止合同,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 |
六、报价说明 |
1.本项目预算控制金额为人民币44.5万元,为防止低价竞标、恶意竞标,确保本项目保质、保量的完成,达到项目预期目的,投标报价高于预算控制金额的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包含本项目所有人员工资、税金、管理费等一切费用的总和,投标报价即为合同价,不得在中标后提出任何索赔,投标方在投标时因充分考虑相关风险性因素; 3.采购单位综合考虑机构资质、服务经验、人员工资及福利、管理费等因素确定供应商。 |
七、有投标意向的供应商,应根据本采购需求第二条之要求,于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报价材料密封后报送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八、报名地址: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岭路1号大鹏新区管委会1号楼1223办公室。
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