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成都市公安局大数据基座信息化项目(一期)机柜租赁项目(二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金额
738.03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07/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1012022000209
预算金额980万元
招标公司成都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罗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女士18728432140
中标公司联通(四川)产业互联网有1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联通(四川)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738.03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成都市公安局大数据基座信息化项目(一期)机柜租赁项目(二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1012022000209
二、项目名称:大数据基座信息化项目(一期)机柜租赁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机柜租赁):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联通(四川)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天府新区兴隆街道成都科学城湖畔路西段99号天府菁蓉中心D区 | 7,380,373.00元 |
合同包1(机柜租赁):
服务类(联通(四川)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其他服务 | 租赁专用服务器机柜 | 租赁专用服务器机柜140个(机柜应满足平均8kw的用电需求需求)。 | 每个机柜都应有两套独立的UPS同时供电。当一套UPS供电中断时,另外一套UPS能独立保障机柜内设备正常工作等。 | 自本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按365日计)。 | 按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19)第三级基本要求,提供满足机房物理安全设施和网络安全基础性设施等。 | 7,380,373.00 |
段凡丁、张谊、江洪(组长)、王熙、丁睿(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收费标准进行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机柜租赁): 5.771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1. 最高限价:770万元,采购预算:980万元;
2.计划备案编号:采购计划审批-51010022210200005423[2022]00589。
3.监督部门:成都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28-61882648,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城大道366号。
4.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5.标的名称:租赁专用服务器机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公安局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文武路136号
联系方式:罗老师028-864079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市辖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联系方式:李女士187284321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8728432140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07月21日
相关附件:
公告附件.zip 公告附件.zip
招标编号:N5101012022000209
成都市公安局大数据基座信息化项目(一
期)机柜租赁项目(二次)
招
标
文
件
成都市公安局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共同编制
2022年4月
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24
第四章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44
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
料·····························46
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48
第七章评标办法·······················60
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72
第九章附件·························72
2
第一章投标邀请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成都市公安局委托,拟对成都市公安局大数据基座
信息化项目(一期)机柜租赁项目(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
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N5101012022000209。
二、招标项目:成都市公安局大数据基座信息化项目(一期)机柜租赁项目(二
次)。
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1个包,成都市公安局大数据基座信息化项目(一期)机柜租赁项目(二
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
询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6月27日至2022年7月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
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
3
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2年7月19日10: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投标文件
不予接收。(文件接收时间:2022年7月19日10:00(北京时间)-2022年7月19
日10:30(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1栋3
层。
十、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供应商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
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
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
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
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
见招标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
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
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
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
的中小微企业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提出融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
标文件附件“成财采〔2019〕17号”、“成财采发〔2020〕20号”)。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都市公安局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文武路136号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028-86407909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4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
层1号
邮编:610000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8728432140
传真:028-87793161
5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
采购预算980万元
(实质性要求)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
1
最高限价770万元
(实质性要求)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
2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
(实质性要求)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
效投标处理。
进口产品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未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视为拒
3绝进口产品参与竞争,供应商以进口产品投标时,将按无效投标处
(实质性要求)理。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不限制国产产品参与竞争。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价
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的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
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
包,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
参加评审。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4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业)价格扣除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优惠政策。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
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5、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
中小企业。
5节能、环保及无线局域网本项目不适用。
6
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
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
6评标情况公告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
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7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金额:政府采购合同金额(指每年的合同金额)的5%。
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函等非
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
收款单位:成都市公安局
开户行:成都银行德盛支行
银行账号:29012010101588100012
8交款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银行转账等。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服务期到期且通过采购人考核后10日内退
还。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履约验收或考核不通过。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
保证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供应商损失。
合同分包
9☑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实质性要求)
采购项目具体事项/采购文联系人:徐女士。
10
件内容咨询
联系电话:13111881770
联系人:李女士
11开标、评标工作咨询
联系电话:18728432140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登录我司网站
http://sale.scbid.net/办理代理服务费缴纳的事宜。同时,应
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完成中标通知书领取、合同签订及其
12中标通知书领取
他后续事宜。
咨询电话:财务部18113029526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1
7
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
栋17层。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统一答
复。
项目问题询问:
联系人:徐女士
13供应商询问
联系电话:13111881770
服务质量投诉:企业发展部028-87793117
联系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
号1栋17层。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统一接
收、答复。
联系方式:质量技术部028-87797776转820/725。
递交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
66号1栋17层。
14质疑提出时间:1.对采购文件内容的质疑: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供应商质疑
起七个工作日内。2.对采购过程质疑时间: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
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时间:为成交结
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供应商质疑不
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供应商针对同一
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成都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28-61882648。
15供应商投诉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城大道366号。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供应
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
16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下列收
17招标服务费
费标准进行收取:
8
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
服务类型
费率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
中标金额(万元)
100以下1.5%1.5%1.0%
100-5001.1%0.8%0.7%
500-10000.8%0.45%0.55%
1000-50000.5%0.25%0.35%
5000-100000.25%0.1%0.2%
10000-1000000.05%0.05%0.05%
1000000以上0.01%0.01%0.01%
注:
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3、服务费交纳账户:
(1)收款单位: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3)银行账号:9902001772237721
4、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
联合体
1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实质性要求)
关于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承诺,项目采购活
19承诺提醒动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有必要将核实供应商所作承诺
真实性,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
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
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
20其他补充事宜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
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
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
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
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
9
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
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
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
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
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
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
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
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
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
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
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
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二、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2.有关定义
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
招标的采购人是成都市公安局。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
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投标人”系指获取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
的供应商。
10
采购人不执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或不正当于预供应商
选择合作融资机构,或无故拖延和拒付采购资金的,财政部门视
情节进行约谈、通报直至暂停拨付财政资金。
第十九条(融资机构监管)
融资机构违反规定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对政府采购
造成负面影响的,财政部门视情节取消其参与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的业务权限。
第二十条(供应商监管)
供应商弄虚作假或以伪造政府采购合同等方式违规获取政
府采购信用融资,或不按约定按时还款付息的,融资机构依法追
究相关责任。财政部门将其纳入“不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条件”名单并予以
公示。
第二十一条(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监管)
各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存在滥用职权、玩忽
职守、狗私舞整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
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解释相关)
本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
一
9
112
113
114
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但不参与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业务。融
资机构和供应商通过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
作。
(二)自愿选择、自担风险。融资机构自愿选择是否开展政府
采购信用融资业务。供应商自主决定是否享受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政策,并自由选择信用融资合作方。融资机构与供应商自行承担
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的业务风险。
(三)诚实信用、互惠共赢。引导供应商树立“诚信创造价值”
的理念,通过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支持供应商依法、诚信经营。利
用信息化技术搭建信息互通平台,在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基础上,
促进供应商与融资机构实现良性互动、合作共赢。
四、组织实施
(一)宣传动员
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宣传《暂行办法》和《实
施方案》,落实财政部门、融资机构主管部门、采购人、融资机构
等职责任务,明确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确保成都市级政府采购信
用融资工作有序推进。
(二)融资机构选择
1.报名。有意向按照《暂行办法》和《实施方案》开展政
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融资机构,由其在蓉最高机构或在蓉最高
机构指定的分支机构在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报名。报名
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12-
115
116
117
118
附件:《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增补“蓉采贷”政策合作银行及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
成都市财政局文件
成财采发【2020120号
成都市财政局
关于增补“蓉采贷”政策合作银行及做好
相关工作的通知
成都天府新区、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各区(市)县财政局,市级
各部门、单位,各有关银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
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和成都市中
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及其实施方案等政策措施,充
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作用,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
难、融资贵问题,积极营造政府采购领域优质营商环境,前期,
我局在省财政厅确定的四川省首期开展“政采贷”业务银行的基础
上,结合实际征集了首批在线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银行。
根据银行报名情况,现增补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招商银行成都
119
分行、广发银行成都分行、重庆银行成都分行、海银行成都分
行等5家银行作为我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合作银行,请相关
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为更好推进政策落实和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现
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统一命名为“蓉采贷”,作为
成都市政府采购项目享受“政采贷”政策支持的统一标识,请各区
(市)县财政部门,市级各部门、单位,相关银行规范使用。
二、“蓉采贷”政策合作银行(详见附件)以及设在各区(市)
县的支行,默认进入各区(市)县“蓉采贷”合作银行名单,无需
重复征集。请各区(市)县财政部门结合本地实施方案,进一步
做好“蓉采贷”政策的宣传和推进落实工作,为相关银行开展“蓉采
贷”业务提供便利,积极支持政府采购供应商高效融资。
三、请市级各部门、单位积极支持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
供应商享受“蓉采贷”政策,做好政策宣传、合同公开及备案、账
户确认、资金支付等环节的支持和配合工作。
四、请相关银行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蓉采贷”业务数据(含
各区(市)县支行)统一报送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人: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吴昊联系电话:
61882598;电子邮箱:cdsczjcgc@163.com
附件:成都市蓉采贷”政策合作银行名单
市财
成都市射政景
2028年4月场
120
附件
成都市“蓉采贷”政政策合作银行名单
121
大数据基座信息化项目(一期)机柜租赁项目(二次)
评审情况表
项目编号:N5101012022000209
2022-07-21
序
供应商名称
号
联通(四川)产业互联网有
1
限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
2
公司
3成都晶宝星云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新诺言非信息科技有限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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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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