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局集团公司(重庆车辆段、成都动车段、贵阳车辆段)动车组轮对运用修检修业务外包项目采购方式公示
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拟对成都局集团公司(重庆车辆段、成都动车段、贵阳车辆段)动车组轮对运用修检修业务外包项目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予以公示:
项目编号:ZTBZX-FW-2024-190
采购服务名称:CRH2G轮对检修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序号 |
车型 |
服务内容 |
最高限价/单价(含13%增值税,元) |
计量单位 |
预计数量 |
计划执行单位 |
合同预计执行金额 |
07 |
CRH2G轮对检修 |
1 |
CRH2G |
1套修复的轴承检修费用 |
4440.00 |
套 |
1 |
成都动车段 |
5689607.14 |
2 |
CRH2G |
轮对按修程进行保养 |
5420.00 |
条 |
1 |
成都动车段 |
|||
3 |
CRH2G |
轴端配件(含1个新轴承) |
10620.00 |
套 |
24 |
成都动车段 |
|||
4 |
CRH2G |
1套旧轴箱检修费用 |
20820.00 |
套 |
1 |
成都动车段 |
|||
5 |
CRH2G |
拖车轮对三级修检修 |
52010.00 |
条 |
1 |
成都动车段 |
|||
6 |
CRH2G |
动车轮对更换1个新联轴节 |
41860.00 |
套 |
1 |
成都动车段 |
|||
7 |
CRH2G |
动车轮对三级修检修 |
195740.00 |
条 |
1 |
成都动车段 |
|||
8 |
CRH2G |
拖车轮对四级修检修 |
61533.81 |
条 |
1 |
成都动车段 |
|||
9 |
CRH2G |
拖车轮对五级修检修 |
61533.81 |
条 |
1 |
成都动车段 |
|||
10 |
CRH2G |
1套新轴箱 |
80790.00 |
条 |
1 |
成都动车段 |
|||
11 |
CRH2G |
动车轮对换轮换轮盘 |
161700.00 |
条 |
8 |
成都动车段 |
|||
12 |
CRH2G |
拖车轮对换轮换轮盘 |
161700.00 |
条 |
1 |
成都动车段 |
|||
13 |
CRH2G |
拖车轮对三级修检修+换轮换轮盘 |
200873.81 |
条 |
1 |
成都动车段 |
|||
14 |
CRH2G |
拖车轮对四级修检修+换轮换轮盘 |
200873.81 |
条 |
1 |
成都动车段 |
|||
15 |
CRH2G |
拖车轮对五级修检修+换轮换轮盘 |
200873.81 |
条 |
1 |
成都动车段 |
|||
16 |
CRH2G |
动车轮对四级修检修 |
205263.81 |
条 |
1 |
成都动车段 |
|||
17 |
CRH2G |
动车轮对五级修检修 |
205263.81 |
条 |
1 |
成都动车段 |
|||
18 |
CRH2G |
动车轮对三级修检修+换轮换轮盘 |
337190.00 |
条 |
4 |
成都动车段 |
|||
19 |
CRH2G |
动车轮对四级修检修+换轮换盘 |
375285.24 |
条 |
1 |
成都动车段 |
|||
20 |
CRH2G |
动车轮对五级修检修+换轮换轮盘 |
375285.24 |
条 |
1 |
成都动车段 |
|||
21 |
CRH2G |
拖车轮对三级修检修+换2套轴装制动盘 |
215930.00 |
条 |
1 |
成都动车段 |
|||
22 |
CRH2G |
动车轮对更换旧轮旧盘(工序) |
16385.00 |
条 |
1 |
成都动车段 |
|||
23 |
CRH2G |
拖车轮对更换旧轮旧盘(工序) |
16385.00 |
条 |
1 |
成都动车段 |
|||
24 |
CRH2G |
一套齿轮箱箱体 |
94100.00 |
条 |
1 |
成都动车段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纳税,具有投标项目服务能力的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1.1投标人须具以下资质之一:
1.1.1由铁科院颁发的本次招标各包件对应型号动车组轮对分解检修资质的维修企业;
1.1.2本次招标各车型生产厂家(生产厂家须提供对应车型制造许可证)
07包件动车组制造厂: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2财务要求: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或最近6个月自行开具增值税税率13%专用发票复印件);任意连续两年(2021、2022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两年无连续亏损,以利润表为准,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两年(2021、2022年、2023年)的财务报告。(注:如出具了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因财务风险过高,取消投标资格。)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至2023年对应平台动车组轮对检修项目服务业绩至少1个(附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并附轮对检修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履约情况证明(须与所提供业绩材料一致)”。
4信誉要求:
4.1本项目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参与(须提供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查询结果截图)。
4.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
4.3不接受在近三年(2021年7月至2024年7月)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
4.4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1年7月至2024年7月)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不存在因自身违约、不按合同履约造成的诉讼或仲裁的情况(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对“行贿”(个人)、“单位行贿”(单位)、诉讼或仲裁情况的查询结果截图)
5其他要求:
5.1须具有该项目检修服务能力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出具维修部件合格证明材料,维修部件质保期内故障2小时内响应并确定故障处置方案(提供书面承诺)。
5.2配件完成维修后,应满足招投标文件或国铁集团、铁路局集团公司技术要求(出具书面承诺)。
5.3投标人须按国铁集团、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进行作业,并承担作业范围质保期内相应责任(须提供书面承诺)。
5.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
服务质量及技术要求:
一、招标物资基本情况。
名称:动车组轮对检修
轮对检修范围: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动车段、贵阳车辆段、重庆车辆段配属(含代管)动车组轮对换轮、更换制动盘、更换轴承、轮对三级修、四级修、五级修等检修项目。
二、技术条件。
1.本次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动车组轮对维修资质及能力,具备良好的设备、工艺、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及相应的试验、检测手段。
2.动车组轮对检修应符合国铁集团相关检修规程、技术条件及其它有关文件、电报要求。
3.投标人应具备完善的检修工艺,检修工艺须符合国铁集团相关检修规程、技术条件及其它有关文件、电报要求。
4.投标动车组轮对检修的检修工艺、所有材料和产品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GB)、铁道标准(TB)、国际铁路联盟(UIC)、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IEC)、欧洲标准(EN)、日本工业标准(JIS)。
5.投标人修理、制造或外购的各种规格的零部件必须保证良好的互换性,并可与现有铁路动车组上的相同型号和规格的零部件互换。
6.按照国铁集团有关文电要求,及时维护动车组轮对相关履历信息(含动车组管理信息系统中的相关管理)。
7.若合同履行过程中,国铁集团颁发且已生效的新的轮对检修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8.检修合格后的轮对,由检修所在地监造处或验收室开具相应的证明文件。
三、检查与试验
1.投标人应按动车组高级修检修规程、技术条件和其他相关规定对轮对进行检查和试验。
2.投标人应对动车组轮对检修的各项检查、试验结果详细记录。
3.招标人有权参加由投标人负责进行的所有检查和试验,有权对各种生产操作环节进行核实,有权对零部件和原材料进行抽验和复验。
4.招标人对检验结果的签认,不意味着投标人能免除质量保证条款中所规定的责任。
四、质量
1.质量管理
1.1投标人保证产品质量良好和制造工艺优良,各项性能指标须完全达到总体技术方案所规定的要求,按照国铁集团检修标准对轮对进行检修。
1.2 投标人根据本技术条件的要求,提出产品的质量计划,包括为达到质量要求所需要的各种管理、规程、检查设备、图表、生产资源和熟练技能的获得和鉴定等内容,供招标人确认。
1.3 投标人对各种更改、改进应按程序审查和批准,形成文字记录,并提前通知招标人以获得认可,必要时安排设计联络会由双方共同确认。
1.4 招标人的审查、确认不解除投标人提供合格产品的责任。
2.质量保证
2.1 产品交付后只进行常规整备(产品外观检查),即可正常使用。若因质量问题,产品交付后必须进行维修,则维修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负担。
2.2在正常运用、养护和维修的情况下,各检修项目应保证轮对在该项目下一修期到达前的运行安全,最长不超过新品部件的质保期。更新的部件质保期按新品执行。部件质保周期将随装车动车组高级修间隔周期同步执行。
2.3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生投标人责任导致事故、故障及质量缺陷等,则投标人负责修理或更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五、技术服务
1.动车组轮对使用期间,投标人应保证为招标人提供相关技术服务。招标人发出通知后,投标人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参与事故/故障处置和调查分析,修理或更换不合格的零部件,保证动车组轮对正常运用。在质量保证期内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2.在交货后,视招标人需要,投标人应组织技术人员到招标人现场对货物组装、维护保养、检测维修等方面进行技术指导。
3.在货物安装、拆卸、使用、维护保养、检测、维修等过程中,视招标人需要,投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技术指导、培训、协助等方面的支持。
4.质量保证期结束后,投标人对招标人要继续提供技术支持和必要的技术服务,同时与招标人保持密切地信息沟通,应招标人需要随时派驻服务人员进行故障处理或技术指导培训。
六、其他
1.检修周期。三级修轮对检修周期不大于12天,四级修、五级修拖车轮对检修周期不大于16天,四级修、五级修动车轮对检修周期不大于40天;结合成都动车段整车高级修换轮换盘检修周期不大于5天。若投标人无法按期修竣,须提供相应车型合适型号、修程及轮径的周转轮对,用于招标人轮对检修期间的周转使用。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需求,提供相应车型合适型号及轮径的周转轮对,用于招标人轮对检修期间的周转使用。
3.投标人应无偿向相关监造项目部(验收室)提供产品图样、技术条件、有关标准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4.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人检修能力检查、考核的权力,有权进入投标产品生产场所以确认检查及试验的有效性,有权对投标产品各种生产操作进行核实。遇有检修工艺及其它不符合招标文件、合同要求时,招标人有拒收的权力。
5.投标人在检修中发生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时,其侵权责任与招标人无关,由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责任,且不得影响招标人的利益。
6.在质量保证期内因检修质量原因更换的零部件,投标人应承担相关费用和风险,并负责招标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同时,投标人应对更换的零部件重新计算质量保证期。
7.检修的动车组轮对轴箱组成,由投标人负责组织运输,保证运输过程中轮对轴箱组成的质量完好,并承担所有运输费用。因运输过程中发生磕碰等造成动车组轮对轴箱组成损坏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8.投标人须在轮对修竣当日完成动车组管理信息系统中轮对支出订单的创建及支出。
9.检修换下的旧轮饼、轮盘等部件归招标人所有,在正式移交招标人前,由投标人暂时代为保管。
10.检修项目数量为预估,具体结算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11.本技术条款各包件共用。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理由:本项目经两次公开招标,有且只有同一家供应商响应,故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11日
如有其他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方式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联系人:陈成
电 话:17308066686
邮 箱:269205342@qq.com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28-86452900
监督部门邮箱:ztbjdctw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