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一条锂离子电池生产线设备整体转让
金额
3887.19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10/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 GR2024FJ100039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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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一条锂离子电池生产线设备整体转让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福能(漳州)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38,871,900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5 |
挂牌日期 | 2024-10-14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 (1)转让方与湖北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直租项目,融资租赁资产(即本次转让标的)为一条1GWh高端锂电池生产线。转让标的于2017年购置到厂并于2018年初开始安装,期间湖北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因资金短缺,整体项目投产推进停滞,导致设备厂家安装人员未安装完毕就先后撤离。因此,转让标的到场后仅小部分完成了安装,大部分尚未定位安装,有些设备及配件处于集中堆放的状态。厂区内大部分没有通电,也未安装空调、除湿等系统,设备查封期间未保养,出现了一定程度的锈蚀,2021年8月宜城遭遇水灾,部分设备底部被水浸泡。由于设备未完成整体安装、调试,原采购合同约定的质保、维保条款也已失效,竞买人应自行判断能否按原有用途、原有的设计产能或功率继续正常使用,后续新产生的修复、改造等任何费用均与转让方无关,竞买人需自行与设备生产商协商后续安装、调试、质保、维保等相关事项。 ? (2)转让标的现存放的项目厂房所有权人为宜城市鸿盛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若需拆卸、搬迁设备则可能对厂房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坏,竞买人需要就资产存放或搬离等相关事项与厂房所有权人协商一致。公告期内,转让标的可能需要更换存放地,更换存放地过程中对转让标的的拆卸、搬运等可能导致转让标的资产价值受到一定损失,转让价格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请竞买人自行把握其中的风险,审慎决策。受让方竞得转让标的受让权后,不得以转让标的更换存放地导致资产价值受损为由,拒签成交材料、资产转让合同等文件,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支付交易服务费、履行资产转让合同等。在更换存放地前已进行现场看样的竞买人应到新存放地重新进行现场看样,并自行判断是否参与竞买。若在更换存放地前已进行现场看样并报名成功的竞买人到新存放地重新进行现场看样后决定不再参与竞买,该竞买人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即2024年10月12日17:00)前向组织方提出退还竞价保证金的书面申请,其已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予以无息原渠道返还,但超过报名截止时间提出上述退还竞价保证金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 (3)转让方及组织方对转让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书面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转让标的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竞买前必须仔细审查转让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转让标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转让标的现场,实地看样。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标的数量及质量等具体情况作出任何保证及现场状况或标的数量及质量等具体情况变化作出任何解释,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至现场看样后须签署现场看样确认书(一式两份,一份作为报名竞买的必备文件,另一份由转让方留存)。竞买人为法人单位、非法人组织现场看样时,须提供竞买人加盖公章的看样授权委托书,未提供的转让方将拒绝竞买人现场看样。 ? (4)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买人参与本次竞价即视为已完成对转让标的的尽职调查,且知悉转让标的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由此所产生的纠纷转让方及组织方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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