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港水上绿色综合服务区110米趸船及配套服务基地供配电项目招标公告
南通港水上绿色综合服务区110米趸船及配套服务基地供配电项目
NTGFWQ-GD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港水上绿色综合服务区已由通政办发〔2021〕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长江水上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通长江水上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通港水上绿色综合服务区110米趸船及配套服务基地供配电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南通港水上绿色综合服务区110米趸船及配套服务基地供配电项目,包括从水上服务区附近的外部接入点(10kV大庆线0203)至船体高压仓整个供配电系统:包括提供一回路10kV进线电缆,新增1套10kV电源环网柜,包含进线、计量、进线总柜、10kV高压出线2回(包含0.2S计量多功能表)、6kV高压出线柜;新增1套1250kVA箱变变压器由10kV变6kV侧出线给110米趸船供电,另一路10kV出线接至250kVA箱变,为90米趸船供电,其中10kV箱变和1250kVA变压器紧挨着布局。
110米趸船分别配置交流岸电桩和直流充电桩,交流岸电桩主要供来往靠泊船舶用电,直流充电桩为需求船舶停靠时充电,同时配置一套新能源光伏发电系统。
工程造价约650万元(含暂列金50万元)。
2.2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即NTGFWQ-GD标段。本合同为交钥匙工程,项目内容包括上述工作内容整体系统设计、供货、装配、运输、保险、风险、装卸、现场保管、现场安装(含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调试、组织第三方检验机构质量验收、配合招标人办理相关申报手续、人员培训、现场服务、随机工具、备品备件、相关技术资料、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等;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按江苏省镇江船厂(集团)有限公司的船舶建造进度和电气设备型号、规格、产品证书等供货要求,提前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电气设备,船用产品需取得船用产品相关证书(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包括:6KV船用进线设备(含进线开关屏、计量屏、PT屏、出线屏等);0.4KV低压船用配电设备(含低压进线屏、岸电隔离变压器屏、日用屏、新能源接入屏、岸电出线屏、直流屏、无功补偿设备等);船用变压器多套(含总降压变压器6/0.4kV、光伏隔离变压器0.4/0.4KV、交流桩隔离变压器0.4/0.4KV);岸电充电设备;船载光伏绿色能源系统;船用电缆等。
(2)完成整个供配电系统(含配套的基础设施)施工图设计,设计图纸经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审核合格。
(3)趸船、陆域及水域电缆敷设,趸船、陆域及水域供配电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备品备件、通用工具的采购、检验、安装(含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调试、验收。
(4)与船厂配合,负责本项目110米趸船船用电气设备取得船用产品相关证书(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不得影响110米趸船取得船检证书。
(5)建成后经南通供电公司验收合格并正常供电。
(6)做好陆域及船舶供配电设备维护服务[质保期(缺陷责任期):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18个月]。
(7)负责本项目设计、供货、安装、调试、人员培训、技术服务、图纸等全部资料移交(数量:纸质5套,电子版1套)。
2.3具体供货范围详见技术规格书,技术规格书中未提及或未特别提及,但涉及设备性能、完整性设计、所必需的材料、工具、配件,以及与之有关的其他工作均应包括在供货范围之内。
2.4供货期:2023年2月底前(具体时间根据趸船建造进度及招标人通知为准)所有货物出厂检验合格,此后按批次(以招标人通知为准)交货到现场且安装调试完毕。趸船计划于2023年6月底交付,在趸船到达基地前,陆域部分必须完工并具备送电条件。趸船到达基地后,5天内完成趸船送电,并确保整个供配电系统通过最终验收(买方或者政府认可的第三方单位组织的验收)。
2.5交货地点:本项目船用设备按趸船建造进度要求分批次送至江苏省镇江船厂(集团)有限公司内指定位置。其余部分送至南通市崇川区任港镇扬中街1号(轮驳公司基地)。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为独立的法人单位,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的信息证明。
(2)2019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500KVA(或以上)容量的岸电系统项目。
(3)信誉要求
A、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严重失信主体对象名单(黑名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平台费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如需进行现场考察,可自行前往,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举行。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通长江水上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青年西路38号
联 系 人:陆伟程
电 话:18762753130
邮 箱:luweicheng8@qq.com
招标代理: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潇湘路99号诚来智大楼5楼(南通地址为崇川区钟秀中路淘宝城1号楼1305室)
邮政编码:215000
电话:15162874928(冯建敏),18550663166(吕俊峰)
联系人:冯建敏、吕俊峰
Mail:szzcjyb@126.com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核实预约状态是否显示为“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85902430。
(6)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3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本项目相应标段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4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
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除特别说明外)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业绩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有关功能使用要求和从业单位信息备案规则的公告》苏交建〔2015〕25号的要求,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系统填报咨询电话:025-58182190)]。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电话:025-52853032)。
8.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2年12月27日9:30。各投标人可在任意地点自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7日11:00。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方式组织开标,请各投标人于本项目开标时间委派授权代表进入本项目腾讯会议(会议号为252-886-227,会议名称为项目名称;加入会议时请各投标人将名称改为单位名称),未委派授权代表参加腾讯会议的将视为默认开标结果,第二信封开标腾讯会议号将另行通知。
8.6采用银行汇票、本票或纸质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上述投标保证金原件(无须密封)递交至现场开标地点(不接受邮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疫情防控期间,须遵照南通市疫情防控政策要求进入南通市政务中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最新政策要求),为避免人群聚集,建议采用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现场开标地点: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南通市政务中心辅楼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请提前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显示,如显示为虚拟开标室的,请提前联系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确认具体地点。否则,未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上述投标保证金原件递交给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的,将不予接收,且电子投标文件予以退回)。
8.7已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8投标人在本项目中的“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及分数”以“施工类或服务类”进行评审。
8.9投标人编制、填报电子投标文件时注意: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交货时间(工期)内容请按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填写或填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如有备注“日历天”处无须折算成“日历天”。
8.10提供的船用产品应符合《钢质内河船舶建造规范》(2016)及其修改通报第3篇第3、16章规范标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及其修改通报第5篇第2章规范标准和最新的修改或通报,并取得船用产品相关证书(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