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3201-2024-0004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冯老师18690288191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天府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彭青青1592874348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马尔康7#8#9#地块大藏光伏项目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马尔康7#8#9#地块大藏光伏项目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513201-2024-0004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马尔康川投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招标人为马尔康川投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513201-2024-00043)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天府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拟新建一座光伏电站(含光伏场区、升压站、集电线路及附属设施)。其中,光伏电站规划装机容量400MW(交流侧),计划实际装机容量480.0198MWp(直流侧);项目拟新建2座220kV升压站(1#和2#升压站及含40MW/80MWh电源侧储能),1#220kV升压站通过新建1回220kV线路在2#220kV升压站汇集后,拟以1回220kV线路送出接入马尔康500kV变电站(220kV送出线路另行核准且不纳入本项目建设内容,但升压站建设时需预留220kV送出线路接口),以及为项目建设所需的光伏区内部施工道路、临建搭设等工作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3.1.2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及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1)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2)具有二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业绩要求: 3.1.3.1 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已完成1个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200MW及以上光伏电站(含220kV及以上升压站)工程设计业绩,项目需已完工投产(提供业主证明材料或其他客观证明材料)。 3.1.3.2 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已完成1个类似项目施工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200MW及以上光伏电站(含220kV及以上升压站)施工业绩,项目需已完工投产(提供业主证明材料或其他客观证明材料)。 注:1、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设计部分业绩由负责本项目设计的成员单位提供,施工部分业绩由负责本项目施工的成员单位提供。 2、如投标人未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且提供的EPC业绩或(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设计和施工可为不同项目)均是由此投标人完成,则该业绩在设计业绩、施工业绩评审中均计为有效业绩。 3、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证明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其中合同中须体现建设单位信息、建设内容、建设规模等关键信息。否则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或其他客观证明材料能证明建设规模等信息。 4、业绩要求中所要求提供的业主证明材料均须业主加盖鲜章(将鲜章原件放于投标文件正本中,复印件放于投标文件副本中)并注明业主联系方式。 3.1.4主要人员要求: (1)EPC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EPC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或建筑工程)专业,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需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且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及以上(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具备1个200MW及以上光伏电站(含220kV及以上升压站)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提供证明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如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中无法体现则需提供对应的业主证明材料或其他客观证明材料),项目需已完工投产(提供业主证明材料或其他客观证明材料)。 (2)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或建筑工程)专业,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且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及以上(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具备1个200MW及以上光伏电站(含220kV及以上升压站)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提供证明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如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中无法体现则需提供对应的业主证明材料或其他客观证明材料),项目需已完工投产(提供业主证明材料或其他客观证明材料)。 (3)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且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及以上(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具备1个200MW及以上光伏电站(含220kV及以上升压站)的设计负责人业绩(提供证明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如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中无法体现则需提供对应的业主证明材料或其他客观证明材料),项目需已完工投产(提供业主证明材料或其他客观证明材料)。 (4)其它主要人员要求: 本次投标需报送1名安全负责人、至少1名技术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且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及以上(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安全负责人需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证及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得相同。 注:业绩要求中所要求提供的业主证明材料均须业主加盖鲜章(将鲜章原件放于投标文件正本中,复印件放于投标文件副本中)并注明业主联系方式。 社保缴纳证明要求,指从开始下载招标文件的上个月或上上个月往前推连续不间断的缴纳6个月社保。 3.1.5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设计-采购-施工的服务能力。 3.1.6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3.1.7财务要求:2021年至 2023年连续3年无亏损(联合体投标单位均应满足财务要求并提供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 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 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递交保证金和合同的全面实施,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8月6日9时0分至 2024年8月12日17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陆“其它类别项目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电子版。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技术支持电话:028-86955567。
    4.2./
    4.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8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7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马尔康川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天府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临江西路1号川投大厦16楼
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51号环球领地金融中心B座四川发展大厦10楼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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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冯老师
联系人:
彭青青
电话:
18690288191
电话:
15928743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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