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安吉匠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安吉县人民政府递铺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安吉县人民政府递铺街道办事处2024年递铺街道畜禽防疫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编号:AJJXZX2024-043
二、磋商项目:安吉县人民政府递铺街道办事处2024年递铺街道畜禽防疫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磋商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预算价 |
1 | 安吉县人民政府递铺街道办事处2024年递铺街道畜禽防疫服务采购项目 | 负责政府组织的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和狂犬病等其他疫病的疫苗注射、畜禽标识佩戴,畜禽免疫台账记录和档案管理、免疫信息网络上传,协助免疫服务区域的疫情监测和报告、监测采样及疫情应急处置等工作。详见磋商文件技术要求。 | 23.6万元 |
备注 | 1、本项目预算价23.6万元,各供应商报价不得超预算价,否则报价无效。 2、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个年度。 |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至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应具备提供动物防疫服务所必须的设施设备和场所;②供应商至少应具有2名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应在60周岁以内),专业技术人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具有动物疫病防治员资格证,或乡村兽医登记证,或执业兽医资格证,或具有畜牧兽医中专及以上学历,或经县级以上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培训合格(供应商为法人企业的,其正式员工中至少应具有2名专业技术人员;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其雇员中应至少具有2名专业技术人员)。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发售时间: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9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发售地点:浙江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中路 398 号) 2楼 204办公室。联系邮箱:38624381@qq.com 联系人:薛先生/ 0572-5025343。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4、报名方式:供应商应以邮寄或电子邮件递交资料形式获取采购文件,请事先联系安吉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联系人:薛先生 联系电话:0572-5025343。
5、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15日上午09:00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中路398号)第2开标室(三楼305室)。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8月15日上午09:00时整
开标地点:浙江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中路398号)第2开标室(三楼305室)。
十、投标保证金:
至投标截止时间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000元整。缴纳时间应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6:00时前到账,以到账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安吉经济开发区工业土地收储中心
开户银行: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
银行账号:2010 0032 5435 015
特别提醒:请各供应商在办理投标保证金汇款时务必在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以免退还时不能及时到账。保证金收据开标现场领取(或邮寄,相关事宜请联系安吉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联系人:薛先生 联系电话:0572-5025343)。各供应商汇款后,及时与分中心确认保证金是否到账,确认到账后,将自己的汇款底单制作进响应文件内。
十一、本次采购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anji.gov.cn/)
十二、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答复,并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质疑和投诉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
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成交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质疑联系人:周鑫顺,联系电话:0572-5210271。
4、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按次序纵向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满足本公告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A、报名表;
B、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副本复印件一份;
C、供应商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D、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联系方式;
E、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应具备提供动物防疫服务所必须的设施设备和场所;②供应商至少应具有2名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应在60周岁以内),专业技术人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具有动物疫病防治员资格证,或乡村兽医登记证,或执业兽医资格证,或具有畜牧兽医中专及以上学历,或经县级以上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培训合格(供应商为法人企业的,其正式员工中至少应具有2名专业技术人员;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其雇员中应至少具有2名专业技术人员)。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十三、采购代理费用:
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
十四、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
十五、投标注意事项
投标人应当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七、采购人、采购监管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安吉县人民政府递铺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夏文豪 联系电话:13095855221
地址: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枫岭路269号
2、采购代理机构:安吉匠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孙颖/俞志昂 联系电话:0572-5210293/0572-5210322
地址: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天目中路531号
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递铺街道纪工委 联系电话:0572-5025649
地址:浙江省安吉县递铺街道枫岭路269号附件信息:
AJJXZX2024-043(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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