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民生消费品智慧仓配中心项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一期)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5/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民生消费品智慧仓配中心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2021456 | 工程名称 | 民生消费品智慧仓配中心项目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2021456001001 | 标段名称 | 民生消费品智慧仓配中心项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一期) | ||||||||
建设单位 | 沈阳汽车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填报单位 |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5月13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05月16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 | 建设地点 |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小古城街东侧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洲宇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马岩 |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冀1132023202301618 | 99.880000% | 223日历天 | 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 [建筑工程特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专业资质)] | 93.23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洲宇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华冶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上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中外建华诚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马岩 | 王晓锋 | 张宇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马岩 | 王晓锋 | 张宇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邓振华 | 郑敏 | 沈剑英 | ||||||||
施工负责人资质 |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冀1132023202301618) |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京1132017201823923) |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辽1212016201614155) |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一级注册建筑师](20165101668) | [一级注册建筑师](20142101281) | [一级注册建筑师](20131104426) | ||||||||
注册资格 |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
证书编号 | 冀1132023202301618 | 京1132017201823923 | 辽1212016201614155 | ||||||||
投标报价 | 99.880000% | 98.500000% | 99.950000% | ||||||||
工程工期 | 223日历天 | 223日历天 | 223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 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 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 ||||||||
企业资质 | [建筑工程特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专业资质)] | [建筑工程特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专业资质)] | [建筑工程特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专业资质)] | ||||||||
评审得分 | 93.23 | 84.62 | 80.89 | ||||||||
企业业绩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洲宇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华冶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上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中外建华诚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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