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麻城市司法局鼓楼、南湖司法所及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改扩建项目
金额
119.6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1/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mccg-2024-192
预算金额126.8万元
招标公司麻城市司法局
招标联系人周先生1340983608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泽优项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先生13257178810
中标联系人徐海玻
公告正文


麻城市司法局鼓楼、南湖司法所及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改扩建项目 第一章 磋商邀请函

项目概况
麻城市司法局鼓楼、南湖司法所及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改扩建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麻城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依据麻城市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421181-2024-01317号要求,湖北泽优项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麻城市司法局的委托,对其政府采购项目“麻城市司法局鼓楼、南湖司法所及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改扩建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麻城市司法局鼓楼、南湖司法所及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改扩建项目
项目编号:MCCG-2024-19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采购预算:126.8万元
最高限价:126.8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完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件或行政主管部门网上打印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电子证书)证件齐备、合格有效;
2)供应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件或行政主管部门网上打印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电子证书扫描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证书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件或行政主管部门网上打印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电子证书扫描件);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提供注册证书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件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上打印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电子注册证书扫描件),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B证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件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中自行打印的信息扫描件视为同等有效)。且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过社保的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件(社保管理机构出具证明材料(加盖核定章或缴费章的均视为有效)或社保管理机构网上打印具有社保管理机构电子证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若现为已停止缴纳社保的退休人员,请提供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按未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处理)。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它在建工程中任职(包含已发布的中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如有在建工程则取消其在本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的资格,直接导致磋商单位在本项目的成交资格被取消。如其隐瞒在建工程导致中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成交资格,成交无效。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若有在建工程但已变更的,须提供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其扫描件必须上传在磋商文件中),未提供的成交无效。
4)所有磋商供应商必须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和签订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详见附件);
5)参与本采购活动前三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供应商应提供,参与本采购活动前三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自行下载本企业《信用信息报告》,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扫描件并签署本单位公章);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提供供应商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查询结果截图,并签署本单位公章。)
6)法定代表人委托的授权代理人参加磋商的须具有签署磋商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具有签署磋商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三、本项目须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扫描件,否则是无效投标。
3)供应商对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为依据。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1日17:00时
地点:供应商请自行登陆麻城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方式:各供应商请自行登陆麻城公共资源交易网,未注册的企业在“右上角点击注册按钮,选择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上传资料均为jpg格式扫描件,按要求注册成功后系统提示审核通过,无需现场备案;已注册的企业在右上角点击“登录”,选择“企业登录”进入到会员专区进行投标;联系电话:0713-2854559,各供应商对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各潜在供应商注册成功后并于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1日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麻城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即可下载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未在系统中报名的磋商无效。
五、本项目只需递交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档递交方法:
1、在麻城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模板和响应文件离线制作工具;
2、在本地安装响应文件离线制作工具,导入响应文件模板,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制作磋商(响应)文件;
3、在离线制作工具中导出制作好的磋商(响应)文件并在麻城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专区里上传磋商(响应)文件;
4、供应商需在自己的磋商(响应)文件签署对应的供应商公司名称及法定代表人姓名的签章(注:PDF格式)。
5.具体操作方法见本项目附件《供应商操作指南》。
6.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之后,点击页面上“视频测试按钮”检查摄像头及麦克风是否能正常工作。
六、供应商网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七、供应商网上签到时间
2024年11月18日08:00到2024年11月18日09:00
八、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时间:2024年11月18日08:00(北京时间)企业先点击“在线开标大厅”,在2024年11月18日08:00到2024年11月18日09:00进行签到;并在2024年11月18日09:00至2024年11月18日09:30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开标结束后供应商使用经过测试能正常开启视频及麦克风的电脑,点击进入“在线磋商专区”等待磋商。供应商必须在磋商小组发出报价提示后,20分钟内响应、报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清标环节: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报价。
2)磋商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小于或等于9家时,供应商全部入围参加竞争性磋商,如磋商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大于9家时,采购人会选取磋商响应文件报价得分由高到低的9家供应商入围参加竞争性磋商,与第9家供应商得分相同则全部入围,其他供应商不再参加磋商的下一环节。(办法请详见如下)
3)确定入围供应商办法:
1.入围供应商报价分值设定: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磋商响应报价: 100 分
2.入围报价确定方法:
入围报价=磋商响应文件报价
3.入围供应商磋商基准价计算方法:
磋商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并按要求解密成功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投标报价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数量的最高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下浮E%,作为入围基准价。E为入围基准价下浮系数,范围为1-2的整数,本项目采购人确定E为(1)。
4.供应商磋商响应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偏差率=100%×|(磋商响应文件报价-入围基准价)|÷入围基准价
5.计算供应商入围报价得分:
F=100-(磋商响应报价-入围基准价)÷入围基准价×100×3 (磋商响应报价>入围基准价时)
F=100-(入围基准价-磋商响应报价)÷入围基准价×100×2 (磋商响应报价≤入围基准价时)
其中:F≥0。
(二)、本磋商公告在麻城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和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无相应资质的分公司磋商。
(四)、成交后成交供应商须提交纸质磋商响应文件3份(正本1份,副本2份),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纸质磋商响应文件应与磋商时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一致。 十、采购人信息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麻城市司法局
地 址:麻城市金桥大道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方式:134098360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泽优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麻城市创融大厦1603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3257178810

十一、技术支持
如供应商制作、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有操作问题,请咨询0717-6251851
特别提示:不需要提交保证金的项目(采用保函或保证金为0的项目),请各投标人(投标人)在下载文件时,务必在在保证金栏点击已缴纳。没有在保证金栏点击已缴纳的投标人(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
2024年11月4日




麻城市司法局鼓楼、南湖司法所及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改扩建项目竞争性磋商评标结果公示
一、项目编号:MCCG-2024-192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181-2024-01317
三、项目名称:麻城市司法局鼓楼、南湖司法所及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改扩建项目
四、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贤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北省黄冈市麻城市南湖办事处五里墩社区袁家河五组1幢

成交金额:1196000.00元(壹佰壹拾玖万陆仟元整)

五、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湖北贤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项目经理:徐海玻

执业证书信息:鄂242101323238

五、评审专家名单
林春华,曾明,杨永松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4年11月21日
2、评审地点:麻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的规定,本项目约定由中标人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鄂价[2002]238号文件规定,向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用金额:1.14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由法定人代表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麻城市司法局
地址:麻城市金桥大道
联系方式:134098360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泽优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麻城市开发区桂花桥巷创融大厦1603
联系方式:132571788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海龙
电话:13257178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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