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恒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110kV尖山输变电工程电缆部分施工劳务分包
(项目编号:恒安非招【2021】第102号)
成交候选人公示
云南恒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110kV尖山输变电工程电缆部分施工劳务分包(项目编号:恒安非招【2021】第102号),根据采购工作组评审结果,经采购人确认,现将成交候选人情况公示如下:
一、评审情况
第一成交候选人:云南久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最终报价:150929.00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云南耀联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最终报价:151551.49元。
二、公示期
公示开始时间:2021年11月30日
公示结束时间:2021年12月03日
三、监督投诉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审结果有质疑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质疑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提出异议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异议人必须有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或)成交(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理由。
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书面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函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异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异议项目的名称;
(三)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异议的日期;
(七)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质疑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质疑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材料不齐全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应当告知异议人限期补正,无法告知异议人或者异议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异议。
注意事项:
(一)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二)异议有效期时间外提起的异议不再受理。
(三)匿名提出的异议将不予受理和答复。
(四)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渠道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递交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万派中心A幢20楼
联系电话:0871-63330273
四、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公示在《中国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五、监督部门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云南恒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监督与审计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871-64986073
监督投诉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欣捷供应链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昆明市盘龙区龙华路与昙华路交叉口万派中心写字楼A幢20层
联系电话:0871-63330273
上述联系方式为云南欣捷供应链有限公司指定的联系方式,其他方式所做出的任何行为、承诺均与我司无关,我司不予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