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费扶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江苏省教育厅关于《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校消费扶贫专柜建设工作的通知》和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做好消费扶贫专柜专馆专区建设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为推动扶贫产品进高校,构建消费扶贫长效机制,我校拟遴选1家运营商在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海门校区)内布设消费扶贫专柜2台,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各参选运营商按以下要求提供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具备布设消费扶贫专柜企业名录运营商证明材料;
5.专柜经营种类明细表与拟零售价格;
6.企业法人身份证明材料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材料。
二、说明:
1.学校免费提供场地用于无人智能专柜布设。
2.运营商负责专柜安装调试,按照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自行办理经营所需的备案及证照手续。
3.专柜使用电费由学校按照国家、省、市规定标准收取,专柜后台数据传输系统实现与中国社会扶贫网数据直连直报,智能专柜后期运维管理由专柜运营商负责。
4.遴选中标单位应确保在11月底前完成2台专柜的布设及正常运营工作。
5.专柜经营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我校的有关规定,确保经销食品质量,随时接受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检查和学校的监督。
6.专柜经营应保证服务与所售商品的质量,承担其服务及商品的全部法律责任。
7.专柜经营期间须为师生提供质优价廉的商品,保证所有商品明码标价。
8.专柜经营期间如销售三无食品、超过保质期食品、大包装拆小包装、销售的食物造成师生食物中毒或其他影响身体健康等违规、违法行为,由专柜运营商承担所有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学校有权终止合同。
9. 按照上级扶贫办要求,承诺专柜扶贫产品销售额不低于销售总金额的30%,本项要求作为遴选运营商的重要条件。
10.严格执行学校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师生安全。
11.专柜经营期限:经营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三、请有意参加遴选的专柜运营商于2022年11月3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将上述材料装订成册携带到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国资处报名(江苏省南通市青年中路87号崇謇楼809室,电话0513-81050029,联系人:蔡老师),逾期不接受报名。学校将根据其所递交的材料综合择优选择一家运营商。本项目技术联系人:王老师 0513-81050090。
四、其他补充事宜
因疫情防控需要,各响应运营商请于2022年11月1日下午16:00之前将单位名称及进校人员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出发地、健康状况、2022年11月1日当天的苏康码截屏、14天内手机动态行程码截屏、车牌号(不开车的不需要提供)打包发送至邮箱15169744@qq.com。开标当天凭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实时健康码、行程码进校,未按规定操作而影响进校者,后果由各运营商自行承担(如有变化,按当日要求执行)。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