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刘桥镇专职消防站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南通市通州区消防救援大队刘桥专职消防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通州区消防救援大队刘桥专职消防站工程已由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以通行审投审[2021]105号批准建设,项目使用单位为南通市通州区消防救援大队,集中建设实施单位为南通神辉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刘桥社区凤仙25组。
2.1.2建设规模:建筑总面积为2591.1平方米,本工程由1幢主楼、1幢6层训练塔、1幢传达室、1幢配电房、1座地下砼水池所组成的建筑群(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约1049万元。
2.1.4工期要求:3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发包人确认)开工报告为准。
2.2招标范围:本工程含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室外道路(含训练场地、球场等)、雨污水工程、围墙、旗台、绿化工程、高压进线变配电工程、亮化工程、室外给排水管网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造师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自2021年4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2年4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2年8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时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5投标时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16日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费免收。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16日 09 时 30 分。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评标入围方法为全部入围,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含信用分)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特别提示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工程免收中标服务费。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神辉置业有限公司、南通市通州区消防救援大队 |
招标代理机构: |
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南通市通州区江海圆融汇10楼 |
地 址: |
南通高新区龙盛大道555号 |
联系人: |
严先生 |
联系人: |
吴先生 |
电 话: |
15896244703 |
电 话: |
1386281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