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c1z2402909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先生0755-8222334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JC1Z2402909项目名称罗湖区水田二街18号整栋物业招租
起始日期2024年10月24日 00时00分00秒结束日期2024年11月06日 18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未租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水田二街18号
面积/数量3240.720平方米权属情况有权属说明
资产性质其他类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出租期8年免租期4个月
租金是否含税签订合同期限《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15个工作日
招租底价38元/平方米/月租金的递增从合同签订后的第2年起,租金单价在上年度基础上每年递增 2 %。
租金支付方式月付资产用途限定商业,办公,宿舍
履约条件1、合同签订后,承租方一次性交清第一个月的租金及缴付3个月租金总额的履约保证金,自双方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以转账的形式至出租方指定银行帐户。第二笔租金在免租期结束后正常缴纳;
2、租赁履约保证金:3个月租金总额,最终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作为计算依据);
3、承租方必须在每月10日前交付当月租金,如有拖欠,按拖欠金额日加收5‰滞纳金。拖欠租金达60天以上,出租方有权收回房屋,解除合同,追缴欠租;
4、按时交纳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各项费用;
5、负责物业使用期间消防安全、经营安全、保洁卫生等;
6、到期退租,承租方应按时缴清租金及各项费用;
7、物业使用前须自费、自行办理好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二次消防备案、经营等证照和批文;
8、承租方须在承租后四个月内投入不低于400万元资金完成对物业的防水渗漏、房屋加固、外墙翻新、周围改造提升工作外,还需对原有室内装修及附着物进行拆除及重新布局装修;
9、承租方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必须确保建筑物原有安全性、整体性,不得任意改变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不得破坏建筑物外立面;
10、承租方应在该物业开展实质性经营活动。
11、物业场地内不得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业及活动,不得经营酒店(包括宾馆、招待所)、水疗会所、KTV、夜总会等场所(员工宿舍除外)。如有违反,出租方可立即无条件收回场地,所有损失和法律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12、承租方须确保安全生产。配合出租方及相关部门安全检查。如若安全检查不合格,且在规定的期限内仍未整改达标,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所有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13、所经营项目如需有关部门审批的,承租方须自行办理并完成相应审批手续。
14、水电费等费用需由承租方按实际情况自行向供水供电部门规定执行;
15、房屋装修图纸须经出租方审查同意,并报消防审批部门批准,且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
16、不允许整体转租,允许部分转租,但转租仅限于第三方,第三方不得再转租,转租合同需书面报出租方备案,并依据合同约定执行,如违反承担违约责任;
17、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应全面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租赁面积、装修情况等);
18、其他条款见出租方提交至交易机构的租赁合同参考版本,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对不影响双方主要权利义务的条款作适当的调整。
其他补充说明1、交易保证金由意向承租方交纳至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公告期满前未按要求缴纳交易保证金的(以到账时间为准),视为放弃报名。
2、保证金处置方式:被确定为成交人的意向承租人交纳的招租保证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收到交易服务费后,由成交人向交易机构提供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出租方开具的租赁押金票据后予以退还(收到资料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未被确定为成交人的意向承租人交纳的招租保证金,由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发出成交结果公示后予以退还(成交结果公示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
3、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要求收取,本项目按首年月租金*50%或租赁期内总租金1%(孰低原则)收取,由成交人支付。
4、成交人应按照《付款通知书》要求及时向交易集团支付交易服务费,成交人支付本次交易服务费后,由交易集团向成交人发放《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成交人按照《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与出租方签订合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交易集团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交易保证金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1)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后撤销报名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2)交易期间经资格确认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
(3)项目进入评审环节,意向承租方撤回投标文件,导致交易失败的;
(4)交易期间经资格确认后不办理后续交易手续的;
(5)与其他意向承租方进行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的;
(6)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的;
(7)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未按规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8)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
(9)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10)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11)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
6、意向承租方认为交易公告或交易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的,可于公告期内采用书面或电话方式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咨询或反馈。
7、澄清事项:出租方或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对已发出的交易公告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报名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通过网站公布,不足3日的,将顺延报名截止时间。
8、异议事项:意向承租方认为招租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于公告期内将异议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送至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逾期将不予受理。异议材料采用现场提交,提交地址: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街道凤凰社区深南东路1076号罗湖区党群服务中心4层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前台。异议咨询电话:0755-82223347,联系人:王工。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3个月租金总额,最终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作为计算依据)。空调费由承租方自行安装并承担相关费用。
其他水电等费用按照与供水供电部门的规定执行。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综合评审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直接签订《租赁合同》,但租赁价格不得低于招租公告中设定的招租底价。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变更招租条件,重新发布公告。
交易方式变更说明1、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综合评审方式组织交易;
2、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直接签订《租赁合同》,但租赁价格不得低于招租公告中设定的招租底价;
3、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变更招租条件,重新发布公告。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意向承租方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2、企业信用不存在污点,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纳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证明资料(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
3、意向承租方需承诺在承租后四个月内投入不低于400万元资金完成对物业的防水渗漏、房屋加固、外墙翻新、周围改造提升及对原有室内装修及附着物进行拆除及重新布局装修的工作。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意向承租方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申请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4、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纳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查询截图);
5、承诺函(格式自拟);
6、意向承租方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格式自拟)。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6日 18时00分00秒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1076号罗湖区党群服务中心4楼
联系人王先生;吴先生联系方式0755-82223347;0755-82232523

出租方信息

名称深圳市罗湖区机关物业管理办公室
地址罗湖区东门街道罗湖商务中心27楼

交易保证金

金额1,000,000元
收款信息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2024年11月06日 18时00分00秒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1、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参照《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罗湖区政府物业资产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通知》(罗府规〔2020〕1 号)规定进行,并由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
2、出租方在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方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出租方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
3、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4、交易公告中已注明该物业房地产证情况,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知悉并认可该物业的房地产证情况,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5、意向方应充分对出租的物业进行现场踏勘、测量、确认现场情况,标的物业按现状进行出租,物业计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偏差的,不影响出租物业的成交租金金额;
6、承租方需完成本物业消防备案手续,并由承租方承担费用,报名参加物业招租的承租方不得以租赁物业消防未验收、主体未验收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要求;
7、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方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备案、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出租方;
8、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出租方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备案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
9、物业中的室内拆除、防水渗漏、外墙翻新、周围改造提升工作由承租方出资完成,并办理好相关施工证件、批文等;
10、成交人应在获取《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因出租方原因顺延时间签订租赁合同的情形除外),否则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重新出租物业,无需对成交人承担赔偿责任;
11、若物业因城市建设规划或城市更新改造需要拆迁,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且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造成承租方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涉及该物业的装修补偿归承租方所有);
12、水电、排污等设施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排污等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要求;
13、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出租方与原意向方的相关物业纠纷、出租方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交易平台无关;
14、本物业原则上按现状出租,如承租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房屋装修投入,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与物业主体不可分割的装修部分归出租方所有。
15.是否允许联合承租: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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