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榆林化工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综合能源供应岛2×660MW燃煤空冷机组项目高压加热器设备采购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3390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2/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榆林化工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综合能源供应岛2×660MW燃煤空冷机组项目高压加热器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榆林化工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综合能源供应岛2×660MW燃煤空冷机组项目高压加热器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211901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211901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张可心 电话:010-58131164
邮箱:20090140@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项目名称:榆林化工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综合能源供应岛2×660MW燃煤空冷机组项目高压加热器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211901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211901001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上海电气电站设备有限公司 | 青岛畅隆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3390.000000 | 2999.000000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能力条件 |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A1、TS2210488-2027、2027年03月15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大型高压容器A1)、TS2210359-2026、2026年07月0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设计(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TS1237522-2026、2026年09月13日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本项目不适用 | 本项目不适用 |
业绩 | 1、陕西德源府谷电厂三期 2*660MW扩建工程高压加热器、山东鲁电、2018.2 2、天津北疆发电厂二期扩建工程2x1000MW超超临界机组高压加热器、国投、2014.7 3、申能安徽平山电厂二期工程高压加热器、申能、2018.11 4、内蒙古盛鲁电厂一期 2x1000MW超超临界空冷机组发电工程高压加热器、山东鲁电、2017.5 5、瑞金电厂二期扩建工程2台1000兆瓦超超临界二次再热机组第一批辅机设备集中采购高压加热器设备采购、华能、2019.9 6、国电宁夏方家庄电厂2x1100MW机组高压加热器、国家能源、2015.8 7、湖北能源集团鄂州电厂三期2x105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高压加热器、湖北能源、2015.3 | 1、蒙泰东胜二期2×66万千瓦项目、鄂尔多斯市北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0.8.31 2、京能查干淖尔电厂2×66万千瓦项目、京能锡林郭勒能源有限公司、2021.4.17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张可心 电话:010-58131164
邮箱:20090140@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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