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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2023年度整体绩效评价报告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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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6/15
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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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 34号)、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 10号)和《江华瑶族自治县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江办发电[2022] 95号)等文件精神,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对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我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江华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于2019年3月21日由江华瑶族自治县人社局下属二级机构划归于江华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二级机构。并于2020年3月5日由江华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更名为江华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设2个内设机构。负责中心日常管理工作;承担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信息变更、生育保险津贴审核、发放工作等业务;承担全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零售药店、异地就医人员医疗费用结算;承担全县离休干部、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待遇费用的经办服务工作,负责对乡(镇)定点医疗机构、村卫生室医疗费用申报结算的初审、办理权限内有关城乡居民特殊病种门诊、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申报结算、医疗救助申报资料的初审等工作。承办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情况

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4名,实有在职在编人数42人,退休人员9人。公车改革后,无公务用车。

二、部门整体收支结余情况

我单位2023年收到财政资金467.24万元,年初结转结余0元。其中基本支出467.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7.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40%。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各项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日常公用经费49.5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项目支出0万元。

三、预算执行与管理情况

2023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23年度评价得分为100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1、投入10分

预算配置得10分。其中: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42人/编制54人*100%=78%,得 5分;“三公”经费预算数无变动,变动率等于0,得5分。

2、产出40分

(1)产出指标内容:

指标1:数量指标,职工、城乡居民参保登记人数指标值44.67万人,实际完成46.92万人。得10分。

指标2:质量指标,职工参保完成率指标值100%,实际完成109.15%,城乡居民参保完成率100%,实际完成情况100%,得10分。 医保报账及时率100%,得10分。

指标3:时效指标,履职工作完成时间指标值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实际完成时间为按时完成,得10分。

3、成本20分

指标1:经济成本指标,医保相关政策宣传、医保硬件软件系统及新系统上新培训等,指标值30万,实际完成30万,得分10分。

指标2:社会成本指标,筑牢全县医保工作发展基础,指标值100%,实际完成100%,得分10分。

4、效益20分

指标1:经济效益指标,预算执行率100%,得5分。

指标2:社会效益指标,稳增长,保民生,得到充分保障,得5分。

指标3:生态效益指标,医保综合绩效管理水平排名在全市排名6名以内,得5分。

指标4:可持续影响指标,对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的影响成效明显,得5分。

5、社会公众满意度95%,得10分。

四、绩效情况

(一)部门职责履行情况分析。

我县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442814人,城镇职工医保参保26429人,常住人口参保率达109.15%,真正实现了全民参保。2023年城乡居民住院89668人次,统筹基金支付27522.13万元(DIP结算医院基金支付为系统统计数据,非最终结算数据),同期就诊人次增长7.27%;统筹基金支付增加5.73%。门诊602322人次,统筹基金支付5770.08万元,同期就诊人次增长38.57%;统筹基金支付增加26.40%。城镇职工住院9057人次;统筹基金支付4359.60万元(DIP结算医院基金支付为系统统计数据,非最终结算数据),同期就诊人次增长28.12%;统筹基金支付增加16.44%。门诊558952人次,统筹基金支付2954.27万元,同期就诊人次增长46.64%;统筹基金支付增加304.88%。同时加大打击欺诈骗保的宣传力度,加强日常基金监管,督促全县所有医药机构开展自查自纠。

(二)行政效能分析

1.加大打击欺诈骗保的宣传力度,加强日常基金监管,守好护好老百姓的“救命钱”。督促全县所有医药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2.加强对省市县财政预算资金管理方面制度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各职能股室的业务工作能力。

3.严格制度执行,特别是“三公”经费的预算控制。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严格招待费用审核审批程序,“三公”经费较好地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

五、存在的问题

1.医保基金的运行风险依然存在,需要进一步加强核查违规行为的力度。

2.医保政策的宣传力度还有待加强,参保人员仍存在对政策不了解的情况。同时,参保人员对医保服务的满意度还有提升的空间,需要我们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和提升服务质量。

3.医药机构费用审核监管难度大,中心人力不足,人工审核全覆盖存在一定的困难。

六、后续的工作计划

1.提高参保人员的满意度,建立健全参保人员满意度调查机制,了解并回应参保人员的需求和意见。

2. 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持续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严格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4.加强医保基金核查力度,建立风险预警机制,确保基金的安全运行。

附件:医保中心2023年绩效自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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