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泗阳高新区庐山路西侧、发展大道北侧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13010313107169 | 项目名称 | 泗阳高新区庐山路西侧、发展大道北侧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 ||||||||||||||||||||||||||||
标段编号 | E3213010313107169004001 | 标段名称 | 泗阳高新区庐山路西侧、发展大道北侧1#标准化厂房、综合楼及配套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3年1月9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3年1月13日 | ||||||||||||||||||||||||||||
工程类型 | 工程监理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泗阳高新区庐山路西侧、发展大道北侧1#标准化厂房、综合楼及配套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泗阳高新区庐山路西侧、发展大道北侧1#标准化厂房、综合楼及配套建设工程已由泗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泗发改投[2022]76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泗阳意杨产业科技园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和融资投入,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泗阳意杨产业科技园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电子化“不见面”招标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泗阳县高新区庐山路西侧、发展大道北侧。 2.2项目建设规模:立项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85506㎡,总建筑面积约38037.81㎡。项目主要内容为新建厂房、办公楼、综合楼等,其中1#车间为一层钢结构厂房,建筑面积约26599.48㎡;4#车间为一层钢结构厂房,建筑面积约3444.65㎡;办公楼为四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3400.77㎡;综合楼为五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4592.91㎡,以及给水、排水、供电、道路、绿化等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约12000万元。 2.3招标范围:本次实施泗阳高新区庐山路西侧、发展大道北侧1#标准化厂房、综合楼及配套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2.4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预计开工时间为2023年1月,总工期为180日历天。 2.5监理服务期限:施工阶段服务期和缺陷责任阶段服务期,其中缺陷责任服务期为24个月。 2.6质量标准:合格 2.7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8550万元 2.8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按工程进度分期付款,厂房主体封顶且经验收合格监理费付合同价的40%,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资料齐全,监理服务费付至合同价的70%;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监理服务费付至合同价的80%,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且结算审核结束后,监理服务费付至结算审核价的97%;监理服务费余款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 2.9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主要包括1#车间为一层钢结构厂房,建筑面积约26599.48㎡;综合楼为五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4592.91㎡以及配套工程。 最高投标限价为:监理费80万元。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4.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其中:监理大纲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是 ? 否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5.3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有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 5.4 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如因官方网址无法查询的,评委会可通过社保官方电话 12333 查询验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查询步骤、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官方网站无法打开、官方电话无人接听,以及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进行查询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5 其他条件: 5.5.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5.5.2 投标人与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均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5.5.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5.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5.5.5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5.5.5.1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5.5.5.2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均不得在本市以外项目上担任任何职务(须提供无在监项目承诺书。),如在本市范围内担任其他监理项目的最多只有一个(须提供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书)。 5.5.6 监理机构人员资格要求:符合招标文件中委托人要求。 5.5.7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受贿行为:由投标人投标文件中进行书面承诺,投标后,经查实潜在投标人存在行贿受贿行为的,将按不良行为处理。 5.5.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6000元。
6.
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1月09日08:30至2023年01月13日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6.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通过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01月29日 09:00。 7.2开标地点: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7.3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异议和投诉
8.1投标人对招标投标活动有异议,应在规定期限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2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13773970782。 8.3异议与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相关附件 |
|